多家餐馆卖拍黄瓜被举报罚数千,老板想不通...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卖“拍黄瓜”等凉菜因无证经营被举报乃至被查处,并不鲜见。2022年7月下旬,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一家门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某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表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卖拍黄瓜被罚款,屡屡引发争议。(来源:三湘都市报)
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售卖“拍黄瓜”凉菜,被没收21天赚得的139元,同时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引来网友质疑。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回应称,处罚额度并非等同于销售金额的大小,处罚是依法依规进行。因为该火锅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中,并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有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处罚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
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处罚都是依法行事,仍屡屡引起质疑,主要是拍黄瓜之类的凉菜司空见惯,居民平时在家也会制作凉菜佐餐,哪会想到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卖个拍黄瓜要办证,不仅餐饮老板想不通,消费者也想不通。而且,拍黄瓜之类的凉菜也不值几个钱,被罚款过多的话,就更让人想不通了。
卖凉菜要取得许可,媒体对此多有报道。(来源:福建日报)
虽然从食品安全角度,严加监管是应有之义,因为万一吃坏了肚子,又上哪说理去?但由于涉及的店铺多系小本生意,经营不易,罚款的金额远超货值,常让人于心不忍。面对被人举报索赔,湖南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诉苦,“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卖自制香肠、蒸肉之类被打假,卖拍黄瓜之类的被查处,甚至是卖肉夹馍、胡辣汤之类要被相关协会维权,这些事情之所以引发争议,只因涉及的店铺多系底层摊主,靠勤扒苦做为生,拿他们当目标,常给人以“柿子挑软的捏”之嫌,被认为是与弱者过不去。
虽然售卖拍黄瓜之类的凉菜,按规定应在专间内进行,要有清毒设施,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餐饮小店大多未办证。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对这类小店,要不要网开一面,也常引发讨论。有舆论认为,与其罚款,不如帮助他们去按规定操作,比如,对餐饮企业的升级改造提供相应补贴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上符合标准。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这也是中肯的建议,相关争议的引起,也是给人感觉在执法上“小题大做”,认为应该柔性执法,以教育、引导为好。
据报道,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一事,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投诉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举措。对违规经营,既不能纵容,也不必以罚代管,做好服务与引导才是上策。
嘿嘿,在别的国家理所当然,在中国就是大逆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