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房东赢了!卑诗省华人法官推翻一项赔偿租客的裁决!
温哥华地区租赁仲裁庭判决一位房东向北温哥华被驱逐的租户赔偿3.4万元后,房东提出上诉,近日,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推翻了原裁决。换言之,这一次,房东赢了!
原判称,因为驱逐通知是由业主的儿子签署的,这意味着儿子是房东,而他在驱逐后没有搬回出租的单元,所以驱逐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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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租赁管理部门RTB裁定北温这个出租屋的业主竟然需要向被驱逐的租客支付一年租金34,000 加元!
所以决定这个判决结果的最大因素就是到底谁是房东?
RTB裁定业主的儿子Milad Hefzi违反了《住宅租赁法》,因为他在2021年向租客Colin和Shirley Louw签署驱逐通知时是“房东”。通知表格上列出的驱逐原因是房东要搬进来,根据法案,房东或他或她的配偶或孩子必须搬进出租单元。
“仲裁员发现,Hefzi是必须搬进来的人,因为他的名字出现在租赁协议和两个月的终止租赁通知上,是房东。”
但是Hefzi说,他是作为父母的代理人,父母英语不熟练,所以他在驱逐表格上的“房东/代理人”旁边签了名。
Hefzi说:“我不是房东,也从来没有当过房东。”他的父母住在这栋房子的一楼,二楼是出租套房,他们想把二楼扩建成自己的生活区。
据报道,卑诗省近期修改了租赁法,规定如果租户被非法驱逐,他们可以获得12个月的租金赔偿。这是大量房东租客纠纷案件中的一宗,这些纠纷已经导致房东们损失了成千上万元。
对于住宅租赁分支仲裁的决定,房东们当然也可以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是这个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通常需要花费上万元的律师费!
Hefzi要求仲裁机构重审被拒绝,于是他上诉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法官Anita Chan说,上级法院推翻仲裁庭裁决的标准是,该裁决是否“公开、明确、明显的不合理”,或者“几乎接近荒谬”,她援引了之前的案例。
法官指出,《住宅租赁法》将房东广义地定义为出租单位的人。但是法案的后面部分,即讨论非法驱逐租户的赔偿,更为狭义地将房东定义为拥有至少一半房产的人。“代理人或代表业主的人不能收回物业自用。”
在法官看来,仲裁的裁决“显然不合理”。
法官把这个案子发回复审。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现在,租客夫妇有60天的时间就最高法院的裁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他们的律师表示这不太可能,因为法官对法案中房东身份界定的解释很清楚。他说租客知道风险,如果不能胜诉,他们必须支付对方数千元的法律费用,不过他说法官裁定双方将支付各自的费用,因为这是第一次在法庭上对房东的定义进行检验。
根据卑诗省的法律,只要房东在六个月内不将其出租或部分出租,他们就可以收回租赁单元作为个人居住空间。
Hefzi说,他的父母在这所房子里又住了9个半月,没有再出租楼上收回的单元。然后他们卖掉了房子。
他说,司法复核的律师费高达2.2万元,给他的父母留下了糟糕的房东经历,他们不会重蹈覆辙。他说:“一切都结束了。”
尽管打赢官司,但代价还是很大
从结果来看,Milad Hefzi和他的父母确实赢了,但漫长的官司带来的律师费等费用,却高达2.2万元。也就是说,Milad实际“节省”的并不是3.4万,而是3.4万减去2.2万,只有1.2万而已……
这起事件也提醒了房东们:在对待租客问题上不仅要按法律规程办事,在签署一些文件时也要仔细,如果想100%放心,最好由房东亲自签署,而不是通过代理人,免得节外生枝。
- https://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bc-judge-overrules-order-that-awarded-evicted-tenants-year-rent
多伦多也到了如此荒诞”左逼“的时刻,选那个邹就是同样下场,甚至更危险, 而且很有可能。
邹至蕙是政客,她想上台就想获得尽可量的支持。其实在房租法上,正是因为这种纯政治利益的算计造成了人民的分裂。我非常痛恨这种作为。对她的政治道德也看低一线。当然不仅仅是她,想想租房法是自由党第一次弄出来的。现在保守党也再加码。所以安省政治人物都在玩民粹,对这样的现象,人民应该有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