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超过8.13亿 前中国贵州省委书记当庭认罪
前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收贿案今天一审开庭。根据中国官方通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孙志刚共收贿达人民币8.13亿馀元,他今天当庭表示认罪。
中共中纪委、中国国家监察委官网去年8月底宣布,孙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当时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志刚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贵州省委书记,2023年3月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任上退休。
据中国官媒央视新闻报道,今天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孙志刚收贿一案。
根据法院起诉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13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法院称,孙志刚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馀元。
根据报道,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志刚及其辩护人则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共加大力度进行反贪腐。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孙志刚1954年生,1971年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共;1985年起离开校园行政职,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党政部门任职,官至宜昌市委书记;2002年8月升任湖北省委秘书长。
从孙志刚一案可看出,从他2002年升任湖北省委秘书长到2023年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任内退休以来,21年间贪腐涉嫌金额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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