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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贺梅报告(7):“他们怕得罪白人”

多维社记者吕贤修报导/“这些人想让白人看到自己的好形象:中国人很讲理,孩子在贝克家好,就支持贝克家。说穿了,他们怕得罪白人。”潘熊青华说。

编者按:

1999年,多维曾是第一家披露贺梅案的华文媒体。8年来,多位记者、编译,至少已为此案发表数十万字的专稿。多维的读者,几乎可说是一路伴随着贺梅成长,也共同挂念着贺家的喜怒哀乐。2007年7月24日,贺梅终于回家了。3天后,做为全世界第一家走进贺家的媒体,多维近距离纪录下这珍贵的点点滴滴。

贺梅是个幸福的女孩,因为身边围绕着许多爱她的人。多维记者在孟斐斯只待了两天,印象最深的是,有这么多人,迫不及待地想表达自己对贺梅的关心,以及对此案件的观感。多维记者也曾致电贝克家,想了解贝克夫妇的想法。得到的回答,一如以往。贝克太太说:不予置评。

连续7日来,多维独家连载这份1万4千字的近距离观察报告,今日刊载最后一篇。

蔡金良:人重自重者

2005年7月21日,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举行缺额补选听证会,蔡金良率领一群孟斐斯华人前往旁听。现场所有民众,都是满口夸赞自己的候选人。只有蔡金良,是当天唯一的反对者。“我们认为乔德不适任法官,他的个人偏见将为司法蒙上阴影。”他批评的对象,正是04年剥夺贺家父母权的上诉法院法官乔德(Robert Childers)。隔日,乔德成为第一轮淘汰出局者。

蔡金良,北京人,曾任大孟斐斯华人联合会发言人,他回忆:孟斐斯大都会地区,人口约100万人,黑人、白人约各占50%,其余少数族裔,加起来不到1%,所以才会白人、黑人都不管贺梅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法治社会,基本人权应该受到保障,不是只有十全十美的人才能作父母。”蔡金良认为。(多维记者吕贤修摄)

03年开庭前,罗秦带着孩子来到华人联合会,希望我们能关注这个案子。当时我们对案件了解有限,决定先组织一些人去旁听。然而,法官一面倒地偏向贝克家,这不是过去我在电视上看到的美国法庭,让我十分气愤。

当时华人社区对贺家有各种传言,主要是贺绍强曾涉及刑事案件,不应支持。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法治社会,基本人权应该受到保障,不是只有十全十美的人才能作父母。

刚开始,我曾经走访黑人组织寻求支持,但并没有得到注意。我们于是联络了包含朝鲜人、印度人、墨西哥人等社区领袖,营造出这不单是中国人的事。后来有一回,黑人领袖格雷牧师告诉我,当初许多人的看法是:这是中国人的事,要不要介入,应先观察他们自己是否团结。如果他们很容易就与白人妥协了,那不值得帮助。

人重自重者,我们也很清楚,自己社区的事,要靠自己解决。纽约、加州,亚裔力量再大,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在孟斐斯,有人担心斗争会更被打压。对这些人,我只能说他们太不了解美国了。美国人最崇拜于争取自由、正义的英雄。讨好白人,不可能会受到尊重。

我很难想象,贺家这些年经历的痛苦。他们有时会带孩子来我家玩,他们对孩子的爱,和大家都一样。贺梅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像是建立了一个新家庭,这对贺梅来说,只是个开始。在我看来,她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小孩。连我的女儿都说“你们对他太注意了。太多关注,反而让她有压力,就让她正常地长大吧!”

潘熊青华:没想到遇上我们这群人

潘熊青华,青岛出生,台湾成长,居住孟斐斯34年,丈夫潘上庆是大孟斐斯华人联合会创办人之一。她表示:

2002年,我第一次接触贺梅案。当时我是市政府及县政府的义工,市政府多元文化主管告诉我,这个案子,对华人权益影响重大,应该参与。最初我只听说,罗秦与贺绍强的小孩被抢走了。有人说,是他们夫妻,不想自己养小孩,想找免费的保母,结果忽略了探望,被对方夺去小孩抚养权。

“许多中国来的新移民,只看眼前,不看未来,认为在美国人的社会,就顺流而行,为何一定要争?”潘熊青华表示。(多维记者吕贤修摄)

我觉得,这种事循法律途径一定能公平解决。但参加了第一次开庭,看到真正的不公正。当时贺家没钱请律师,法官不准贺绍强为自己辩护。我只觉得,如果我是他,我一定发疯了。

这个案子,我认为是对华人整体的不公正对待。很早的时候,由大陆侨民组成的第二长老教会,就已成立贺梅基金会,开始帮助贺家。但后来案件引起更大的瞩目,南方教会本来就比较保守。这些人在教会指示下,纷纷退出,不愿涉入贺绍强当时未厘清的性骚扰案。

开庭之后,更多人捐钱、连署陈情信、登报,支持的人很多。大陆来的人,很多只是默默捐钱。因为在大陆人的侨领中,有主流意见。许多人担心被打入边缘,所以不敢出面,但台湾人没有这种顾虑。台湾、大陆移民,对此事的看法不同。后来也因此,台湾人纷纷退出联合会,我也在其列。

我认为,许多中国来的新移民,只看眼前,不看未来,认为在美国人的社会,就顺流而行,为何一定要争?这些人想让白人看到自己的好形象:中国人很讲理,孩子在贝克家好,就支持贝克家。说穿了,他们怕得罪白人,担心中国人太出风头,自己的利益,会受到损失,或是小孩在学校被人欺负。的确,田纳西是个保守的地方。我也相信,这种事,在田纳西有可能发生。记得当时我们请了一位加州的华人心理医生出庭作证,他说“这种案子只有在你们田纳西才会发生。”

然而,在贺梅案发生2年前,孟斐斯也曾发生过一样的案例。一对墨西哥夫妇的小孩,交给白人夫妇暂时领养,结果日久生情。案件也是从青少年法庭,转到民事法庭。结果,当事人英文不好,没有人帮助,又没有合法居留权,最后被遣返。这次,我猜法院又想如法炮制。但没想到,遇上了意志坚强的贺家,还有这一群华人。

贺梅案回顾

99年1月28日,贺梅诞生于孟斐斯。由于现实生活因素,4周后,贺绍强与罗秦将贺梅交给贝克夫妇(Jerry & Louise Baker)暂时寄养。他们并不知道暂时放弃监护权的可能法律后果。“他们说我随时可把女儿要回来﹐我问了3﹑4次…”罗秦后来在法庭作证时说。

不久,由于贝克家的阻挠,两人经常无法依协议探视女儿。01年6月,贝克家以贺氏夫妇连续4个月未探视贺梅为由,向青少年法院提出收养及终止贺氏父母权。此案于是移交衡平法院﹐自此延宕3年。期间,两人因思女心切,导致言行异常。专家据此建议法院,两人遂失去探视权。“我的心都碎了…”贺绍强说。

04年9月﹐在专家伴随下﹐贺梅与亲生父母首次见面。摄影机记录下这一切“父母表现出无比的关爱﹐但贺梅毫无反应。”多位专家作证:让贺梅在此时离开贝克夫妇﹐可能会导致其日后的心理失常。然而,也有专家相信,与亲生父母团聚﹐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最后,衡平法院法官指出:贺氏夫妇不诚实﹐生孩子只是为了自己在美国赚钱﹐避免被遣返。两人的父母权,自此被终结。

随后的上诉法院,法官对案情虽有不同看法,但投票后决议维持原判。06年10月﹐贺绍强与罗秦步入田纳西州最高法院。3个月后﹐两人争回贺梅的监护权。距离当初他们反悔的一刻﹐已是8年。

对于贺家来说,案子已经结束,孩子也回家了。漫长的路刚走完,但建设一个完整的家,一切,才刚开始。对于贺梅,这几天也许是她最陌生,最不知所措,也最难过的日子。在多维的完整报导中,可以感受这一切。知道小贺梅故事的人,无论怎样评判这个案件,无论对双方家庭有多少责难,也都希望,小姑娘走过了这几天,从此过好每一天。(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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