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中文:三峡工程能是生态工程吗?
一、什么是生态工程?
2007年11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三峡办主任汪啸风说,三峡工程本身就是一个生态工程,因为它提供的是清洁的能源。而且,按照与火电的对比分析,如果建设同样装机容量的火电机组,每年要多消耗5000万吨煤炭,要向大气排放1亿吨的二氧化碳。汪啸风还说,三峡工程是中国响应《京都议定书》的重大工程措施。在搞清三峡工程是否是生态工程之前,先搞清生态学和生态工程的定义。
生态学(ecology)一词最早由德国的海克尔(E.Haeckel)在1866年提出的,是研究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美国的奥德母(H. T. Odum)在1962年提出生态工程(ecological engineering)的概念,把它定义为"为了控制生态系统,人类应用来自自然的能源作为辅助能对环境的控制"。1979年生态学家马世骏先生在中国引进生态工程的概念,1984年马世骏给出如下的定义:"生态工程是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与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结合系统分析的最优化方法,设计的促进分层多级利用物质的生产工艺系统"。中国现在多采用马世骏先生的定义。
汪啸风以三峡工程提供的是清洁能源为理由,将三峡工程定义为生态工程,这个生态工程既不符合美国奥德母的定义,也不符合中国马世骏的定义。
二、马世骏: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弊大于利
首先在中国倡导生态工程的马世骏教授亲自参加了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并且担任生态环境组组长。如果三峡工程真正是一个生态工程的话,那么马世骏当年会在可行性论证中给三峡工程加冕一个生态工程的皇冠。但是马世骏为组长的生态环境组关于三峡工程对于生态环境影响的结论是:弊大于利。一个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弊大还是利大,主要是看这个工程对于恢复生态环境的自然调节能力的作用。有利于自然调节能力的恢复,就是利大于弊,反之是弊大于利。
三峡工程的建设是起到破坏和摧毁生态环境的自然调节能力,使建成之后的生态环境距离原始状态更远,因此结论只能是弊大于利。但是为了避免和领导的正面冲突,马世骏在结论的后面加了一句话:但是许多弊病是可以通过人为的措施加以限制的。
参加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生态环境组工作的陈国阶所长就曾经撰文和接受采访,证实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生态环境组的结论是弊大于利。就在国务院三峡工程论证审查委员会1991年8月审查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前三个月,马世骏在河北死于一场至今尚未破案的车祸。
国务院三峡工程论证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了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却以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未经过大纲审查这一程序错误为由,否认了三峡工程对于生态环境影响是弊大于利的结论。1991年9月组成了生态环境二组,重新撰写三峡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报告。1992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三峡工程对于生态环境影响的第二个报告,结论变为利大于弊。2004年三峡总公司总经理陆佑楣发表文章"三峡工程八论",称三峡工程是一项有利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伟大生态工程。这就是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弊大于利,然后改为利大于弊,最后成为所谓的生态工程的过程。
三、只有小水电才是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汪啸风提供的数据中间有一个明显的计算错误。
一个与三峡工程有同样装机容量的火力发电厂,如果每年发电要消耗5000万吨标准煤炭,按照中国目前普通的水平,每发一度电消耗350克标准煤炭,每年发电约1430亿度电;按照中国先进的水平,每发一度电消耗320克标准煤炭,每年发电约1560亿度电。而三峡工程的计划发电量只是每年840亿度。两者缺乏可比性。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库大坝发电,并不能提供清洁的能源。台湾中山大学陈镇东教授的研究表明:"水力发电绝非乾净的能源,温室气体排放量甚至比火力发电厂还高,因此,未来不应该以发电为由,继续兴建水库。 "这是因为河流也会排放二氧化碳到空中,而且全世界约40%的河流上有水库,当河水蓄积在水库中,深水内缺乏氧气,有机质就会分解出甲烷、以及氧化亚氮等气体。陈镇东认为,三峡大坝的水库规模,比目前东南亚所有的水库加起来都大,因此排放出的温室气体量将更为惊人,可能引起更严重的温室效应。台湾中山大学陈镇东教授的研究结果与美国科学家对于巴西水库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世界河流网络等环保机构提出,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库大坝发电,提供的不是清洁能源,也不能称利用可再生能源,这个观点为世界所接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也只是把发电装机容量在五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列入可再生能源。
最后要指出的是,中国是京都议定书条约控制框架以外的国家,所以不受温室气体排放限制。根据荷兰一个研究机关的报告,2007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再说京都议定书是1995年签订的,而三峡工程是1992年批准兴建的。1992年批准兴建的三峡工程怎么能够成为中国响应1995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的重大工程措施呢?
(作者为在德国的水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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