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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锦副市长陈国治起诉记者案败诉:法院认定属公共利益报道

2026年3月11日,安省高等法院就万锦市副市长、前安省省议员Michael Chan(陈国治)起诉媒体记者一案作出裁决。审理此案的Justice Merritt裁定,依据安省《司法法》(Courts of Justice Act)第137.1条的反SLAPP条款,驳回该诉讼,并支持被告记者的撤诉动议。

该案在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审理。被告包括《环球邮报》记者Robert Fife调查记者Sam Cooper等人。案件源于2023年多篇有关中国干预加拿大政治的报道。

根据判决书,2023年2月至5月期间,《环球邮报》和Global News分别刊发报道,援引匿名消息来源披露,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CSIS)曾对陈国治展开关注,并向联邦政府高级官员通报其与中国领事官员的联系。报道还涉情报机构对中国影响加拿大政治活动的调查背景。

陈国治随后提起诉讼,指控记者及媒体发布未经证实的泄密信息,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并要求赔偿。

不过,被告记者依据安省反SLAPP法律提出撤诉动议。SLAPP(Strategic Lawsuit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通常指针对公共议题发声者提起的策略性诉讼,目的被认为可能压制公共讨论。安省法律允许法院在案件早期阶段驳回此类诉讼。

在长达两天的听证后,法院认为涉案报道涉及外国干预加拿大政治这一重大公共议题,与明显的公共利益讨论。判决指出,记者在报道中依赖机密消息来源,同时也引用了陈国治本人对相关指控的回应,并结合多方信息进行报道。

陈国治(左)随安省省长韦恩(右)访华  图源:51网

法官在裁决中表示,新闻媒体对国家安全、外国干预以及政府是否及时应对情报警告等题进行调查和报道,是民主社会中极为重要的公共监督行为。

法院同时认为,陈国治未能在现阶段证明其诉讼具有足够的胜诉前景,也未能证明其名损害明显超过公众讨论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因此,依据反SLAPP条款,法院决定驳回其对记者的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在反SLAPP动议成功的情况下,被告通常有权获得一定的诉讼费用补偿。判决还指出,相关费用问题将按法律程序进一步处理。

本案是近年来围绕中国影响加拿大政治议题的一系列媒体报道所引发的法律争议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该裁决再次强调加拿大法院对新闻自由与公共利益报道的保护,也凸显反APP机制在言论自由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附注:该案的判决书全文将在三星期内刊载在 HTTP://CanLii.org。

索引:CITATION:Chang v. HMK, 2026 ONSC 1366; COURT FILE NO.: CV-23-00700058-0000

来源链接:
  • https://onedrive.live.com/?redeem=aHR0cHM6Ly8xZHJ2Lm1zL2IvYy81ZjhiM2NlZjY2MzZlYjg2L0lRQ2hSYlBqLVRCOVJxRE4za3ZmdHdWNkFSS3pqUEFIWGhueVNPR1Q5X0lWd1Nj&cid=5F8B3CEF6636EB86&id=5F8B3CEF6636EB86%21se3b345a130f9467da0cdde4bdfb7057a&parId=5F8B3CEF6636EB86%21s669d2957624f42769693a5139f0b4de4&o=OneUp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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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副市长总喜欢告媒体让别人闭嘴,可是没有赢过!你是加拿大政客,也应该是公仆,媒体责任就是监督你怎么做。不要总想着听社团人士和小报拍马屁,要敢于面对批评,你永远告不赢监督你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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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兄见解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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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治起诉记者的证据不充分, 人家引用了各方的资料, 包括陈的描述, 不是片面报道来误导舆论, 所以陈输了官司很正常. 法律不会支持通过滥诉来打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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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那加拿大記者以後就可以隨便造謠了,到底是中國干預加拿大多還是美國干預加拿大多,其實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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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记者敢报道美国干预,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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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记者是不会随便造谣的,因为造谣是会吃官司的。哪像在中国,官媒天天造谣,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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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DaGongChi:加拿大記者造謠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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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靠消息来源,这名记者是收到美国CIA的资金资助抹黑加拿大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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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权衡东西方阵营,但是加拿大污七八糟,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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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但陈当上陈议员后,回去光宗耀祖太高调,尤其是上“非诚勿扰”,舔得太猛,自己招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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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秋雨:虽然但是,那时候中加关系很好,中国移民带着资金来投资,那时候我记得他是安省旅游部长,为加拿大宣传拉动投资也是他的工作,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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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洋法系,陈根本不可能赢这个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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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加拿大是自由党执政, 陈打官司告记者揭露自由党政客的问题, 法院就会判陈赢吗? 这是某国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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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淘声依旧:读一下原贴是什么意思再跟帖好伐?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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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到来自米国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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