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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对房东收年费并定期检查出租屋

租房总是与移民生活联系得十分紧密。大多数移民在刚登陆的前几年,因生活压力比较大,加上手头没有很多宽裕的资金,所以暂时租房住。过了几年等立稳脚根之后,不少人便按揭买房,然后再把房间出租出去,以房养房来还贷,而昔日的租客也摇身一变成了房东。这一变化,想必很多移民朋友都经历过吧。

也是因为和生活联系太紧密了,所以房东和租客的关系成为了移民口中经久不衰的话题。平日点开本地的几个移民论坛,动不动就能看到有关双方的矛盾与纠纷的帖子。不是租客声讨黑心房东,就是房东抱怨无良租客,有的甚至还报了警。可是警察上门后大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看起来是在给双方调解,可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等他们一走,矛盾问题依旧,一点改变也没有。难怪前些天有人叹道: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叫警察了!

其实,这倒也不能怪警察。首先房东和租客同在一个屋檐下住,很多事情是查无对证也说不清楚的;其次多伦多处理房东与租客之间关系的法律条例还不太完善,所以有的时候双方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上出现了纷争,警察也不知道谁对谁错。

增添法规:牌照及标准委员会在行动

鉴于法律条款不健全而造成了不少房东与租客之间纷争,市政府的相关部门终于决定在这方面作一些改观。昨天(14日),多伦多牌照及标准委员会(Toronto 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主席、市议员莫斯高(Howard Moscoe)表示,他最近准备借鉴美国洛杉矶当地的相关法律,先增添一些关于出租屋维修的法规。

(多伦多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主席、市议员 Howard Moscoe)

出租屋维修,听起来事情虽不大,但是却着实是个让房东和租客之间有纠纷的火药桶。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公寓房租客的窗户忽然开裂了漏风,或者是天花板忽然漏水,可是房东却因为繁忙或者其他原因迟迟不能立刻修理,再加上双方交流沟通不善,这个时候双方矛盾可很容易就产生了。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十分常见。今年年初就有相关报道,一家华人移民租客就吃过这样的苦,给弄得很不开心,最后还把公寓房的管理员告上了法庭。

那么在洛杉矶,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原来,当地政府每年根据房屋的类型对房东收年费,派专人定期检查房屋的修缮和维护工作。如果发现问题,检查员会给房东一个截止日,要求他在此之前整改。如果过期政府就会把他所收到的房租存入一个专门账户,然后政府用那笔钱请工人上门维修。一方面,政府请的工人可比房东自己雇的贵多了,所以大多数房东都能在截止日之前整改完毕;另一方面,租客也对啥时候房子能修好有了个盼头,不用动不动就催促房东了,火气也能小了不少。

莫斯高表示,牌照及标准委员会将在今年秋季左右讨论这个议题。如果得以通过,多伦多也将照洛杉矶的样实施这条法规。

反对和支持的声音

不过,莫斯高刚表态不久,很快就传来了质疑的声音。同在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任职、并且一向持右翼政见的市议员黄旻南(Denzil Minnan-Wong)出言反对,他表示现今市政府尚且不能好好执行现有的租房法规,实在没有必要再多加这么一条。因为哪怕法规立得再完善,只要执行能力打了折扣,就还是废纸一张。因此,市政府和委员会应多把精力放在如何好好执行现有的法律条文上,而不是老想着制定新的法规。

(市议员黄旻南 Denzil Minnan-Wong)

此外,黄议员还表示,政府房东收年费很可能会让本地的租金升高,最终这笔钱会转嫁到本来就不富裕的租客身上,这对他们也很不公平的。据悉,多伦多现在的房租已经比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要贵了,本来就不富裕的移民不是负担更多?

不过,民间却传来了赞同莫斯高的声音,如Parkdale房客联合会的发言人巴特(Bart Poesiat)就表示欢迎这条政策。此外,他还表示等到今年秋季再讨论这个议题有些晚,而他更“担忧”这条保护租客的法规到底要拖多久才能实施。

巴特还表示,在房东和租客的关系里,房东是赚钱的一方,所以政府应该多给他们增加压力,而不是对不赚钱的租客增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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