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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劳工要懂得与公司抗争的最好方法

多维社记者柯宇倩报导/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29日签署了劳工平等法案《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社会学教授周敏对多维社表示,不少华人遇到歧视时不是忍气吞声就是走极端,但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才是与公司抗争的最好方法。

奥巴马1月29日签署了《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这也是奥巴马上任后首份签署的法案。该法案放宽了工资歧视案件起诉期限。

莉莉•列得贝塔曾在阿拉巴马州的固特异轮胎公司服务将近19年,才发现她的工资比其他同级的男性同事还要低,莉莉•列得贝塔提出控告,但最高法院在 2007年时却称她已丧失起诉时效,法院裁定,雇员的起诉时间应在公司开始支付较低工资的180天内;因为同工不同酬,莉莉•列得贝塔估计共损失超过20 万美元的薪资与退休金、社安福利。

不过,在《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下,每次遭工资歧视的起诉时间都可拥有180天的效期。

研究领域为移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民族社会学和亚裔研究学的周敏对多维社说,少数族裔在美国职场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情况仍蛮严重的,且不只是在白人开设的公司中,就算是华人公司也是如此。

“在其他,例如少数民族开设的公司,也有这种现象。譬如墨西哥人或非裔到了华人公司,也会有被歧视的情况。”周敏说,歧视的发生,不只来自公司老板既有的个人偏见,也因为老板受到大社会整体印象的影响。

而受歧视的劳工,周敏认为,要是做一般的低等工作,可能薪水会与同级者差不多,不过,到了大公司、高技能的职位,受歧视者的薪水与他人的差异可能就明显了。

“这些从事专业工作的人,会比起低等工作者对歧视问题更加敏感,低阶工人不是对这个问题不关心,而是他明知有歧视,却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有结构上的障碍,比如没有更好的劳动技能,只好忍着,但一些中高层职位的人就不会忍着,他们比较敏感,而且他们懂法律,知道每一步应该怎么走,就会上诉反抗。”周敏说。

目前联邦就业机会均等委员会每年所收到的公司歧视控诉超过5千件。依据人口普查局的资料,同样工作下,美国男性可拿1美元,但女性只能拿78美分,少数族裔的女性拿到的更少。

同酬法案在1963年公布,但职场薪资歧视的情况仍经常发生,虽然女性收入从1963年占男性收入约59%,上升到2008年的77%,但仍无法与男性平起平坐,若是同样的学历和能力,少数族裔平均收入为多数族裔的60%至80%。

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29日在白宫签署了劳工平权法《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路透社)

周敏对多维社表示,《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对所有少数族裔或其他被歧视的族群,例如女性、同性恋等都会有帮助。“法案让追溯的时间延长,因为我从前受的歧视,不等于没有了、就可以不追溯了。”

周敏也分析了许多少数族裔受歧视时不起诉的原因。“其中一个就是当时还不是起诉的好时机,这样的时机可能要等很久。还有很多少数族裔觉得上诉很累、或是觉得脚跟还没站稳,不能提出控诉。”

华人会主动控告雇主歧视的也不多。周敏表示,许多华人会心想算了,自己吞下这口气、再另外找工作,特别是第一代的移民更会这样想,因为他们还需要扎根,有些人觉得斗下去不值得,但第二代的华人就比较不会忍气吞声,会主动争取权益。

“我们经常听到华人有什么就自己吞下去、或走极端,例如自杀或杀人,但这样就是恶性循环,让人家觉得华人好欺负,也更加巩固社会的刻板印象,反而老要欺负你;如果你站出来,起码有一个社会效果,让人家对你另眼看待,知道华人不是好惹的,同时也纠正了刻板印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才是与公司抗争的最好方法。”周敏表示。

除了签署《莉莉•列得贝塔同工同酬法案》,奥巴马上任后也极力游说自己的经济刺激方案,此8190亿美元的方案1月28日在众议院通过,目前正准备送交参议院表决。

周敏认为,这项包括减税、延长失业救助、资助教育、健保等内容的经济刺激方案,对移民或弱势群体的帮助不是太大,不过对中产阶级的帮助是有的。“因为有的移民不具美国身份,无法领到如失业救助的津贴,不过这个法案也刺激了公共基础建设、创造工作机会,这方面移民比较能受益。”

周敏为美国社会学学会亚洲和亚裔研究分会会长、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亚裔研究学系首任系主任,同时为多份国外杂志刊物编委,周敏着有《当代美国华人社会:移民、族裔性与社区变迁》、《当代美国华人社会的变迁》等多部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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