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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还能赚钱?税局说哪有这等好事

一位网友最近打电话到本网编辑部,反映他曾经做过的捐款退税出了问题。税局给他发来一封信,要求他退回已经得到的退税款,而且还要付利息,他希望本网能借此提醒网友,不要再轻信什么高回报的捐款退税宣传了,否则迟早会出问题,贪图一点眼前小利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而且会带来很多麻烦。要知道,加拿大政府“秋后算帐”很厉害的。

据这位网友介绍,四年前他听了另一个朋友的介绍,给慈善组织捐款可以得到退税回报,操作起来很简单,你捐$1000,慈善组织给你开出$4000的退税收据,这样报税时政府会根据$4000的退税收据给你退税,结果你不但拿回自己捐出的那$1000,另外还有几百元的外快。这当然是好事,但这位网友也疑惑,慈善组织为什么要这么做?政府怎么会那么傻?不过看到朋友已经连续这样做了几年也没出任何问题,钱都拿到手了,禁不住诱惑,也捐了4000,并且真的拿回了退税。但是四年后税局来了封信,告诉他必须如数退回。他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据了解,近年来加拿大全国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加拿大税务局曾经披露过一家“不择手段”的慈善机构。这家Banyan Tree Foundation(榕树基金会)的促捐手段包括:你捐2900元,基金会给你开1万元的抵税收据。政府的规定是,你捐1万,政府给你退税46.4%,也就是4640元。你实际上只捐了2900元,却从政府那里拿回了4640元,一来一去反倒赚了1740元。

在过去6年里,榕树基金会共开出了2.08亿元捐款收据,骗走了政府近1亿元的退税。

骗局一旦被戳穿,占的便宜都是要吐出来的。税务局已经开始了追回退税的行动。打个比方,你捐了2900,得到了1万的抵税收据,并因此从政府那里退回了4640元。现在,这4640元退税政府要找你收回,你还要支付利息。你那2900元,这回是真捐了,连这部分的退税也没有了。更倒霉的,当初没有钱捐款而向Banyan Tree贷款来捐的那些人,不仅退税要被追回,还要偿还贷款。也就是说,你贷款10万元捐给榕树下基金会,得到10万的退税收据,从政府那里得到了46400元退税,现在,不仅这46400元政府要收回,你还要连本带息还贷款公司10万贷款。

据专门从事税务工作的税务上诉师胡商介绍,此次加拿大查处的捐款退税共涉及6万余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华人,尤其以新移民居多。许多人因为不了解加拿大相关法律,听信高回报介绍最终上了当。

胡商说,高回报的捐款计划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早期的运作比较简单:纳税人按一定价格从一事先安排的商家购买艺术品,然后转身按“市场价值”(原价的几倍)捐献给慈善机构。因而,当时税局与纳税人之间纠纷的焦点,是集中在什么是市场价值的定义上。税局的立场是,艺术品的“市场价值”等于纳税人原买价,即只承认纳税人的实际付出。

难以置信的是,当这一纠纷2004年上诉到税务法庭时,法庭竟然判决纳税人胜诉,还要求税局赔偿对方律师费。纳税人能占上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聘请了一位艺术品鉴定专家出庭作证。法官认为,该专家的价值评估令人信服。这样,在法庭的第一次较量中,税局大败。

然而,税局在联邦上诉法院的上诉程序中,彻底反败为胜。纳税人在联邦上诉法院败北之后,要求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这样,有关“市场价值”的辩论,就此告一段落。

近年来的慈善捐款计划,在形式上有所更新。交易方增加了一个信托(trust),并且一般涉及两个慈善机构。基本运作过程大致是这样的,纳税人捐款(实际支出)$1000(以$1000为例)给第一个慈善机构,除获得该机构的$1000捐款收据外,还可从信托获得教材实物。然后,纳税人将该实物捐献给第二个慈善机构,换取“市值”$5000的慈善捐款收据。

对于这一新的慈善捐款计划,税局采取了较为强硬的立场。不论是纳税人实际支出的部分,还是实物捐献的部分,税局都不予以承认。这样一来,纳税人不仅失去了实际投入的全部金额,而且还要赔税局利息;他们当然不会就此罢休。目前,纳税人方已开始组织反攻。由于纠纷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进入司法程序,一些关键问题,在近期不会有权威的答案。

胡商认为,税局这种强硬的做法是为了以攻为守。如果纳税人上诉得法,应该可以要求税局接受其实际支出部分的捐献金额。第一,支票是直接付给慈善机构的,而且收据也是该机构直接开出的。虽然税局后来吊销了这些机构的慈善地位,但当年的收据应该有效。第二,大多数参与人并不了解有关交易的细节;特别是新到的移民,更是不明真相。第三,税局作为税法的执行管理机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公众,并允许这类捐献计划活跃,因而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这类捐款是钻了税局的灰色区域,税局“觉醒”后,可改条例,但对前面的case,乍然猛罚,也是有点说不过去。 曾见报道,税局的工作人员大花公款为私用,又有谁管他? 税局的条例会完善的,税局的工作人员大花公款为私用也终将会为大众监管。不能因为别人不好自己就不做守法人了。 这类捐款也不是钻了税局的灰色区域,拿走大家的捐款的公司本身就违法,捐1000给3000的收据,最后税局一查,这家公司连收一块钱捐资的资格都得聘高薪律师跟税局打几年的官司,如今仍结不了案。所以“善心大发”的捐款人才这边厢不仅照收据上的大额捐资补税还得赔上数年的利息,那边厢掏出去的真金白银入了别人的腰包已是泥牛入海。 有便宜就沾唯恐拉在精明人后已是人品质上的瑕疵,再不反省还挂三带四的拉扯指摘别人,这人就更没救了。 澄清一下,税局并没有乍然猛罚,只是老老实实地根据你自己报的捐资当年免征的收入税全额补课应缴的税款,再加上几年迟缴的利息,非常公道。 为什么全额课税? 那公司政府不认识嘛, 可我真捐了呀,我的娘亲, 那是你的private buseness,政府不打听的,放心。就像你拿沓百元大钞当街一撒,谁捡着是谁的。 可他们说少捐多退我才····· 嗯?捐款还能赚钱?你不长眼睛, 就连人的良知也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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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帖子。有心人做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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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证实,谁越贪心,谁最后损失的就越多。那些借钱捐款的,这次不就陪大了。税法也本来应该给捐款退税设定上限。既然有太多的钱捐给慈善,有何必从政府那里拿退税呢。九牛都出了,还真的在乎一毛,那多半是有问题。 51并不是中立的网站,而且也没有道德规范的约束。正如其名51乃“吾要”也,强调的是“我”和“要”。只要有“赞助”,别说是助纣为虐,就是逼良为娼也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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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捐款是钻了税局的灰色区域,税局“觉醒”后,可改条例,但对前面的case,乍然猛罚,也是有点说不过去。 曾见报道,税局的工作人员大花公款为私用,又有谁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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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实实作人,别老想钻空子站便宜. 最终自己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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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68元的书,有谁会买?懂税法,可以去税务局的网站查到更新的税务法规,不懂税法,买到手上等于一堆废纸。 为了赚钱,广告里天天都是重要税务通知,好像税务局天天在查税,本来税务局是对大多数不查税,有了胡商的广告,以后就专对华人查税了。 有经验的会计师给人报了十多年的税,也是平平安安的。即使查税,也是一般的例行稽查。 社区是大家的,不要因为个人的利益,制造一种不和谐的气氛。 不要因为个人的利益,制造一种不和谐的气氛。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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