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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周作人:毒打露宿无食 请公安赐死

周作人曾两次交给张菼芳写好的“呈文”,叫她背着红卫兵交给派出所。两份“呈文”都很短,内容差不多,大意是:共产党素来是最讲究革命人道主义的。鄙人已年过八旬,再延长寿命,也只是徒然给家人添负担而已。恳请公安机关,恩准鄙人服安眠药,采取“安乐死”一途。

50 年代末直到“文革”前夕,由于工作关系,我曾与周作人有过频繁的联系。1952年8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向周作人组稿,请他翻译希腊及日本古典文学作品。1958年11月,出版社指派我负责日本文学的组稿、翻译工作,同时,向我交代了一项特殊任务:约周作人及钱稻荪二位翻译别人不能胜任的日本古典文学作品。当时,他们在出版社算是编制外的特约译者。

从1949年到“文革”为止的17年间,周作人的生活虽单调平淡却是稳定的。他每天伏案翻译,唯一的乐趣是偶尔和寥寥无几并同他一样潦倒的来访的友人闲扯一通。其中,过从较密的就是头上也戴了文化帽子的钱稻荪。

抗日战争结束后,周作人被带进法庭

周作人总是按月向出版社交稿。当时,出版社按月预付给他稿费200元,1960年1月起,增加到400元。但1964年“四清”运动开始,从9月起,预付给他的稿费又从400元减为200元。好在他那久病的老伴已去世,否则付医药费会给他带来困难。周作人哪里知道,这次的减半,其实就是风暴的预兆。

1966年形势急转直下。出版社的业务陷于瘫痪。当时的“革命”措施之一,就是自当年6月起,停付周作人的预支稿酬。这项经济来源断绝后,周家就靠周作人长子周丰一夫妇的工资来维持。

8 月22日,一群红卫兵冲进八道湾周家,砸了周母的牌位。到了24日早晨,红卫兵索性把房子统统查封,并将周作人拉到院中的大榆树下,用皮带、棍子抽打。周家的后罩房正对着“老虎尾巴”——即正房后身加盖的一大间屋子,当天晚上一批红卫兵就占领了这间屋子,以便监视周氏一家老少。于是,周作人只好蜷缩在后罩房的屋檐下,就这样过了三天三夜。幸而他们还有个老保姆,给他们做了点简单的吃食,悄悄地送来。

及至下起雨来,周作人的大儿媳张菼芳便硬着头皮去找红卫兵。她央求说:“我们也不能老呆在露天底下呀,好歹给我们个安身的地方吧。”这样,周作人才被允许睡在自家的澡堂里。不久,周作人的长子周丰一作为“摘帽右派”,被揪回北图关进“牛棚”。半个月后,张菼芳目睹老人的凄苦,于心实在不忍,就向红卫兵求了情,算是在漏雨的小厨房的北角为老公公东拼西凑搭了个铺板床,让他卧在上面。

红卫兵为周家规定了生活标准:老保姆是15元,周作人是10元。他们向粮店打了招呼:只允许周家人买粗粮。周作人因牙口不好,一日三餐只能就着臭豆腐喝点玉米面糊糊。由于营养不良,又黑间白日囚禁在小屋里,他的两条腿很快就浮肿了。

九、十月间,周作人曾两次交给张菼芳写好的“呈文”,叫她背着红卫兵交给派出所。两份“呈文”都很短,内容差不多,大意是:共产党素来是最讲究革命人道主义的。鄙人已年过八旬,再延长寿命,也只是徒然给家人添负担而已。恳请公安机关,恩准鄙人服安眠药,采取“安乐死”一途。也许他在万念俱灰中,还存着侥幸心理:希望驻地派出所的民警将他的问题反映上去。但希望是落了空,“请准予赐死”的“呈文”交上去后,就石沉大海。

1967年5月6日早晨,张菼芳照例给公公倒了马桶,为他准备了一瓶开水,就上班去了。这一天下午两点多钟,住在同院后罩房西端的邻居,偶然隔着玻璃窗往里看了看。只见老人趴在铺板上一动不动,姿势很不自然。他感到不妙,便赶紧打电话给张菼芳,把她从学校喊了回来。

张菼芳奔回家后,发现82岁的公公浑身早已冰凉。看光景,周作人是正要下地解手时猝然发病的,连鞋都来不及穿就溘然长逝了。在当时的情形下,家属不可能把遗体送到医院去查明死因,只好匆匆销了户口,火化了事,连骨灰匣都没敢拿回来。

摘自:《回望周作人——知堂先生》 河南大学出版社

卖国贼有些有文采 汉奸汪精卫、周作人都很有才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在中国历史上,有些卖国贼确是有些文才,或者本身就是有名的文人。因此有人主张,卖国贼其人其文应当分开,人归人,文归文,以示对文化的尊重。对于这种主张,某不敏,迟迟以为不可。远的不说,就拿抗日战争中两个著名的汉奸卖国贼汪精卫和周作人为例来说吧。

先说周作人。周作人是“五四”后的文学之士,以散文名。日本侵略者正是利用周作人的著名文化人身份作为自己鹰犬的(也曾辗转游说南走的郁达夫,被拒绝)。据《周作人年谱》第536页记载:约七七事变前后,郑振铎离开北平前,曾和周谈过一次话,郑劝他,有可能时,应当离开北平,周不以为然,他说,和日本人作战是不可能的,人家有海军,没有打,人家已经登岸来了。我们的门户是洞开的,如何能够抵抗人家?郑说,不是我们去侵略日本,如果他们一步步逼过来,难道我们一点也不抵抗吗?周没有答话。周作人所持的是“必败论”,这正是他后来投敌附逆的思想缘由之一。周作人这个“必败论”和汪精卫、周佛海等的“ 低调俱乐部”论是完全一致的。

国民党方面,叶公超也曾专赴北平,苦劝周作人离开北平,无功而返。

周建人的儿子(即周作人之侄)当时寄寓周宅,以死相谏(后来果然自杀了),周亦不为所动。所以周作人是死心塌地投敌附逆的,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

周作人的汉奸地位虽不及汪精卫,但他是日伪文化界的一面旗帜,这个作用无人能及。周作人除了总督包括北平在内的日占华北地区的文化教育以外,还是以汪精卫为首的南京伪政权的所谓“和平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之一,而“和平运动”是汪精卫的主要卖国口号。周作人也曾以“和平使者”身份和汪精卫一道前往伪满州国进行朝访,并曾单独前往日本朝拜裕仁天皇,以表忠心。所以,周作人亦直接参与汪精卫的活动。尤其是周作人曾几次扮演一种角色,即对日本派赴解放区执行“三光政策”(杀光、烧光、抢光)的扫荡部队进行动员训话,这时他身着日本戎装,挂少将头衔,挎日本战刀,俨然是威风十足的日军指挥官。有人要求将汉奸的“为人”和“为文”分开,“人归人,文归文”,而他却竟然进一步集“文”“武”于一身:既是舞文弄墨的文臣,又是“指挥”杀人放火的武将!这岂不是莫大的讽刺吗?所以令人有“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之叹。这里是说周作人自己将“佳人”和“卖国贼”即将“文”和“人”紧密地连在一起。对此,凡有民族良知者应作出何等评价?

再说汪精卫。汪精卫是国民党党国元老,他在国民党中亦以文才名。那位游走于港台之间的李欧梵教授曾说过:“汪精卫这位近代史中极具争议的政治人物,却毫无疑义地具有少见的文学才华,文采绝对超过蒋介石,甚至不亚于毛泽东。”

说汪精卫是“近代史中极具争议的政治人物”,不知何所云,汪精卫不是中国近代史中毫无疑义的卖国贼吗?他的卖国罪行即使在几千年中国历史中也是极少见的,石敬塘辈不能与之相比。至于汪精卫究竟有什么文集问世,我则未曾见,我只见过他的一本《双照楼诗词稿》,是他在当汉奸的晚年手订出版的,收集了他的全部诗作,印行者香港国粹学社(按:汪精卫的诗早在南社时期就由南社中人集印过,未流传)。上世纪末我旅居香港,曾在一位友人处得见三个汉奸卖国贼的诗集:一是伪满洲国的国务院总理郑孝胥的《海藏楼诗集》,一是黄秋岳的《花随人圣庵摭忆》(黄在抗日初起时,因通敌,父子俩人同被枪决),第三就是汪精卫的诗集了。就诗论诗,三个人比较起来,汪精卫的诗才远在郑孝胥和黄秋岳之下。《双照楼诗词稿》收入他辛亥前刺摄政王入狱所做的四首五绝。“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就是其中之一。这首五绝曾被传诵,但许多人只知其诗而不知其为人。汪精卫入狱不久即被袁世凯命人保释,并赠以巨款,还与袁子袁克定结为至交,即投入了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的门下。他何曾讲什么气节?一个时期,他在孙中山和袁世凯之间采取骑墙的态度。

《双照楼诗词稿》收入汪精卫最后几年所写的三十五首诗词,李欧梵教授极赞题为《不寐》的那首诗,说“ 这是一首令人荡气回肠的诗”。其诗写道:“忧患滔滔到枕边,心光灯影照难眠,梦回龙战玄黄地,坐晓鸡鸣风雨天。不尽波澜思往事,如含瓦石愧前贤。郊原仍作青春色,酖毒山川亦可怜。”“酖毒山川”原是张之洞的诗,指建康。这首诗当是汪精卫到南京建立汉奸卖国政权时所作,其中颇有打开汉奸心境的密码。李教授指这首诗令他“荡气回肠”,不知道是荡的什么气,回的什么肠?

汪精卫这名头号卖国贼于日本投降前的1944年11月病逝于日本。据说,他在临死前嘱咐在自己的墓碑上写上“诗人汪精卫”五个字,这也是企图把自己归属“文”的方面,真是异想天开。陈公博、褚民谊在苏州高等法院受审后被枪毙。汪精卫之妻陈璧君被判无期徒刑。

周作人的处境较为不同,确实因为他是文化人身份,其汉奸“功业”与汪精卫、陈公博等有所不同。国民党审判当局把他关入南京老虎桥监狱。周作人在法庭上毫无悔改之意,反而自夸在保护北平教育方面有功。国民党中也有人为之说项。他被判徒刑数年。周作人释放后仍动作频频,千方百计为自己改装打扮,引人同情。也有人仍把他视为当年的“美人”而追随之,歌咏之。何以致此,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卖国贼虽已得到应有的下场,但为他们鸣不平,对他们的诗文“荡气回肠”,甚至企图为之翻案者,仍大有人在。例如香港有一位何姓先生为纪念其汉奸父亲,曾在《明报》撰文,声称一千年以后也会为汪精卫卖国罪行平反;另有一位宋先生居然用“可能”两个字把汪精卫投敌说成是蒋介石所授意;在我们这里,也有人用“如果”两个字使人设想周作人投敌或是经共产党人“默许”。所有这些,无疑是为汪精卫、周作人等汉奸卖国罪行平反埋下了伏笔。正因如此,所以,对于汉奸卖国贼其人其文的“分歧”认识,想来也会长期存在。

其实,无论汪精卫也好,周作人也好,虽有文才,但身为汉奸卖国贼,负千秋骂名,岂有将其人其文截然分开之理?中国文化决不会因为没有周作人这位文学之士而失色,但周作人这位文学之士毕竟是客观存在,在文学史上有过一定地位,所以有人愿意编印周作人的文集是可以的,也应当允许有这种自由。但依愚见,为中华民族的尊严计,且不致蒙蔽后人,编者首先应当有一篇全面说明周作人其人其文的编辑前言。此外,如果可能的话,还应当尽可能搜集他在作汉奸时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或讲话(例如他动员日寇扫荡的讲话,或许其中仍能见出他的文才)附录于后,以便让人清晰认识他的面目。(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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