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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地可一名华裔帮移民法官收贿

满地可一名华裔商人被控以现金贿赂来交换有利的移民上诉裁决罪名成立,判入狱3年。

现年49岁的王焕林(音译Woon Lam Wong)去年8月承认16项控罪,包括诈骗政府,妨碍司法公正,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和串谋诈骗一间保险公司等罪名,本周宣判。

根据法庭文件所示,王某以中间人身份,为移民法官布邦拿斯(Yves Bourbonnais)与在同一犯罪组织的其他人士作诈骗安排。

在拉瓦勒(Laval)居住的王某,2003年时出任满地可华埠商会副会长,他是案中第2名被判刑的被告。

52岁满地可市居民拿莫星(Nirmal Singh)于2004年9月被判入狱30个月,减去早前已服刑的5个月时间

皇家骑警用了3年时间完成这项调查工作,于2004年落案控告11名满地可地区居民共278项罪名,其中9名被告订于10月3日出庭应讯。

骑警表示,该批被告同属一个有组织犯罪集团,专门在联邦移民及难民局的上诉聆讯中落手脚,有50~60名面对聆讯的人行贿后,均获得该局判上诉得直。每个人的贿款由8,000元到15,000元不等,换来该局对他们有利的裁决。

由联邦政府委任的前移民法官布邦拿斯,正面对与该个犯罪组织有关的92项控罪,他则否认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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