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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博集团前会计与一投资客户出庭作证

4月29日,麦博集团邓越文案继续聆讯。在连续两日亲自为自己作证后,29日转由邓越文投资客户和友人出席作证,由于需要翻译转述每一句话,耗时较长,原定安排4名证人最后只有两人完成质询,一位是该公司前女职员 F女士,一位是代号为MW的女士。

F作证时表示,她于2005年来加拿大移民前在中国学的是化学专业。于2009年3月1日到麦博集团工作,先是做前台接待员。因为自己移民加国后曾修读了会计文凭,所以后来改任会计,但到2009年5月底就离职。她在该公司没有投资。

F称,在接任会计后的几天后,也就是2009年4月1日,安省证监会调查员到麦博集团办事处搜集证据。当时她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十分紧张。调查人员在各抽屉中取阅文件,并用USB插盘在电脑下载资料及影印文件。到中午出外食饭时,调查人员将影印文件放在邓越文的办公室,嘱咐他们不要入内及搬动,但他们没有对她说,不能再用电脑,于是职员各自回到其办公台工作。其后其经理B交给她手提电话,称邓越文要与她谈话。她刚刚做会计工作,不要将公司旧有资料混杂,要她清理其工作档案。

F在接受委员会代表律Matthew Britton盘问时,强调自己英文不好,只是删除自己工作范围的档案。Matthew Britton出示调查员的纪录显示,她曾说过邓越文叫她删除她电脑内的资料,邓是有副本的,你似乎是对删除文件感到不安而哭起来? F答,“我当时无说过此话,也没有哭过。”对其他问题, F表示,经过这样长的时间,已经记不起。

第二位出庭作证的是一名投资客户,她是多伦多大学工商管理系硕士毕业,在跨国企业工作。MW承认自己是邓越文的好朋友,分3次投资总共8万元,主要是因为她极度信邓越文的人品,才先后3次以上借款给他,同时她的丈夫也有投资。

MW称她首次投资时取过邓越文发出的1张Guarantee Corporation Debentures公司债券收据后,之后都不用拿收据。她甚至现在已不知把收据放在哪里了,因为她并不关注这张纸,她相信的是邓越文的人品。MW说,她于2007年5月作首次投资,两个月后及2007年底再作投资,总额是6万加元和2万美元,开始时是每月获2%利息,但其后她与被告没有计较利息。她说邓越文是个年轻有为、一直努力为大家赚钱又知道回馈社会的好青年,她形容与邓越文的关系像朋友,更像家人。

MW表示,知道被告会将其投资做外汇交易,而她自己曾炒过股票,知道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不会有绝对保证,但她感到值得冒该项风险。她声称,她自己在拿过几个月利息后就没有再要求提取利息或取回本金。Matthew Britton盘问她丈夫投入多少及有没有取回有保证公司债券,MW称,她与丈夫是各自财政独立,两个人在麦博集团都独立开户,所以她并不知道具体有多少。Matthew Britton随即向法庭出示MW曾多次收到麦博集团支付她和其丈夫利息的支票,而其丈夫更曾提取本金。MW随后致电本网称,“律师只想证明我在说谎,其实我在法庭上已经强调,曾听丈夫说过取钱,但他随后又将取出的钱全部投入麦博集团”。MW还当庭抨击证监会工作人员办事作风。

Matthew Britton提出质疑,根据银行过帐纪录,上述公司于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间,曾向约150名投资者筹集资金逾2100万元。但当证监会职员要求他交出所有投资者资料时,被告指全无纪录。聆讯主审法官Margot Howard当庭问邓越文:“你承认曾向投资者筹集资金逾2100万元,你怎样做纪录?”邓越文答:“起初资金是来自亲友,所以没有做纪录,只靠该公司银行户口的过帐纪录。其后公司的生意愈做愈大,才于2008年9月开始聘请会计做纪录,但不久即被证监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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