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书记首创网络反腐 被一纸调令抹杀
两年前,株洲市的网络反腐一炮打响,株洲市全国首创的反腐新模式备受各界关注。
就在人们憧憬株洲的网络反腐能开创一个新反腐时代的时候,一纸调令将首创者———时任市纪委书记的杨平调离。
两年后,在株洲,曾使众多网民心潮澎湃的网络反腐却已鲜少被人谈及。
株洲网络反腐,成也杨平,败也杨平?
反思或许才刚刚开始……
两年前,湖南省株洲市的网络反腐一炮打响,株洲市在全国首创的反腐新模式备受各界关注。
然而,两年后,就在全国各地的网络反腐之火越烧越旺之时,《法治周末》调查发现,在株洲,曾使众多网民心潮澎湃的网络反腐已鲜少被人谈及。
“2009年11月24日”,这是株洲市纪委信访室最近一次在其网络反腐平台上公布信访举报“结果反馈”的时间,迄今已有5个多月。也就是说,该反腐平台已连续半年没有公布新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了。
在株洲网友“茶陵笑笑生”看来,株洲的网络反腐已名存实亡。但株洲市相关人员却坚称,网络反腐制度依旧在照常实施,只不过现在是低调运行。
【样本】网络检举数量超过传统举报方式之和
一次偶然的网络举报,使网友“茶陵笑笑生”对株洲网络反腐有过美好的憧憬。
2008年10月30日,茶陵县平水镇小水村村委会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全村的党员干部使用村集体资金半公费外出旅游,村民们意见纷纷。
在株洲市某单位上班的网友“茶陵笑笑生”受村民之托,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网上向株洲市纪委发贴举报了此事。
贴子发出两天后,株洲市纪委就将举报内容转给茶陵县纪委查处。两个多月后,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察局在网上公布了此事的查处情况。
此事虽小,却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一个举报村干部的材料,能通过网络两天内就直呈市纪委领导案头,确实出乎意料”。网友“茶陵笑笑生”回忆说,事后,当地一些村民甚至经常跑到网吧学习上网发帖,在他们眼里,这是一个敢于替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而这只不过是当年网络反腐火爆株洲的一个小小缩影。
2008年似乎成了株洲市民的网络反腐年,网络反腐在当地可谓风生水起,“网络反腐第一人”、“第一份网络反腐文件”、“第一个网络反腐操作办法”纷纷在这个南方城市应运而生。
“网络反腐之所以能火爆株洲,影响全国,与杨平的积极推动不无关系”。网友“方古城”对《法治周末》说。
2008年5月14日,时任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红网株洲论坛上实名注册,公布自己的职务和反腐目的,接受网络举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杨平被媒体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
之后,杨平的个人行为上升成了株洲市纪委的集体行动。
同年8月13日,株洲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在湖南红网株洲论坛上建立了面向社会公开的“网络反腐中心”。同时,在市纪委、监察局举办的“株洲廉政网”开辟举报信箱。
株洲市纪委还作出承诺:“网民的投诉3天内受理,3个月内公布调查结果,凡受理的投诉都会公布结果。”
《法治周末》了解到,株洲市纪委接受举报方式过去以来信、来电和来人为主,网络反腐措施出台后,上网检举的数量已远远超过了传统举报方式之和。
【效果】官员养成上班先查网络投诉新习惯
网络反腐实施后,一股网络反腐风暴随即在株洲掀起。
据了解,在该次风暴中,一批腐败干部先后被网民举报查处,株洲市粮食局原局长何智成为株洲“网络反腐”落马第一人。
之后,一个更大的反腐风暴又紧跟而来。
株洲市质监局质监处处长陈世湘因网络举报其腐败问题被“双规”、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龙国华等官员也纷纷落马。
株洲的网络反腐从发端走向了巅峰。
据《法治周末》了解,网络反腐不仅揪出了一批腐败官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使株洲的政风出现了新气象,株洲市一些政府部门对网络也经历了由害怕到接受再到利用的过程。
交警是公众投诉的一个热门单位,为了加强和网民的沟通,株洲市交警支队当年还指定了交警网络发言人,每天搜集各种网上情况,及时回帖答复。
“株洲市实施网络反腐后,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养成了新习惯,每天上网查看有无对本部门的投诉。单位领导总会告诫本单位干部职工:很多前来办事的人可能就是网民,如果你们不规范,投诉随时可能在网上出现”。株洲市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坦言,当时确实有压力,如果网民对同一单位投诉多的话,该单位负责人肯定会坐立不安。
【现状】“冰火”两重天后状态低迷
就在人们憧憬株洲的网络反腐能开创一个新反腐时代的时候,一纸调令将杨平从株洲市纪委调到了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
杨平的调动,也许根本与网络反腐无关,也许只是一次正常的人事调动,但它在当地却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民众网络举报的积极性深受打击。
“临阵易帅,千军哗然”。株洲网友“清风”对《法治周末》说,就某种意义而言,杨平的调任给了株洲网络反腐致命一击。
在赶赴株洲采访前,《法治周末》试图通过网络联系现任湖南省国资委副主任的杨平。几天后,杨平在网络上跟帖回复记者:“关于网络反腐的话题,在我离开株洲纪委时,就不接受任何采访了。所有这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我的博客里找到答案。谢谢网友们的理解、支持,还有挂念!”
《法治周末》在株洲采访时发现,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市民,已经很少有人谈及网络反腐话题。从当年的“反腐风暴”到现在的“勉强维持”,株洲的网络反腐历经了“冰火”两重天后,状态低迷,网络反腐已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法治周末》上网发现,当年令无数网民心潮澎湃的网络反腐平台“信访举报”栏目,现在也鲜有网民问津。
“现在网民很少在论坛提及网络反腐,网民也很少在网上发帖举报,以前火热的反腐平台比以前清冷多了”。网民“茶陵笑笑生”对《法治周末》说。
为了解株洲市纪委网络反腐体制目前的运转情况,记者日前电话联系了负责媒体宣传的株洲市纪委宣教室相关人员,遭到了后者的婉言谢绝。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网络反腐话题,株洲市纪委现在不再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但对于外界流传的株洲网络反腐名存实亡的说法,这位工作人员予以了否认。
“网络反腐制度依旧在照常实施,只不过现在是低调运行。”这位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说。
“近一年来,株洲市的传统反腐败力度还是很大。”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透露,2009年,该市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267人,移送检察机关3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63.1万元。
【反思】没跳出运动式反腐的圈圈
从当年的“反腐风暴”到现在的“勉强维持”,株洲网络反腐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仅仅是因为其首创者杨平的调任吗?
“当下的网络反腐,还是没跳出运动式反腐和长官权威体制的圈圈,主要是依靠个别较开明,较有现代意识的廉政主官在搞,他们直接推进反腐运动。”湘潭大学法学院赖国清向《法治周末》说出了她的感受。
“不然也不会出现杨平书记一调走,这个备受关注的网络反腐就没动静了。”赖国清说。
湘潭大学法学院唐乔平则认为,株洲网络反腐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网络反腐缺乏法律的支撑。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公民监督新形式,弥补了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不足,但没有相关的立法予以支撑和规制,因而无法给公民提供一个安全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也无法推动网络反腐工作长远地实行下去。”唐乔平说。
网络反腐路在何方
“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这是原株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平对网络监督快捷的一句精彩解读。
近年来,网络监督正以其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为网民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乃至政治生活,提供了崭新、广阔的平台。
然而,网络监督又常常卷入争议的漩涡。侵犯隐私权、虚假信息、扭曲夸大等种种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如何完善网络监督这一民主政治的新形式?如何使其能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运行?
一概阻挡或一味推崇都不可取
“那种将网络监督视为‘洪水猛兽’一概予以阻挡,或者将其作为‘反腐利器’一味加以推崇,都是有失偏颇和不足取的。”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认为,面对不期而至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监督,只可重视而不能忽视,只可接受而不能排斥,只可引导而不能压制。
据某网站民调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
“投诉举报快捷以及低廉的举报成本,使得网络举报深受市民青睐。”网友“清风”认为,上访举报要花路费、住宿费,还要花时间,对很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选择网上投诉则可以大大节省成本。
《法治周末》在株洲采访时了解到,株洲市开展网络反腐后,甚至连有些老年人都学起了上网发帖,还有一些不会打字的人委托别人在网上发帖投诉。株洲市茶陵县有个农村老太太,就让在长沙打工的侄女到网吧上网向株洲市纪委反映过问题。
“民众的呼声得到足够的重视,绝不代表舆论可以绑架司法,司法也不能以舍弃自我为代价。”欧爱民说
建立激励机制促网络反腐
在欧爱民看来,“完善激励机制健全网络反腐功能非常重要”。
欧爱民建议,首先要建立考核机制。包括对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及对社会力量工作的考核机制。
其次,需要有奖惩机制。包括对纪委机关内部考核的奖惩,以及对社会力量的奖励。
“在株洲网络反腐方面,‘湘江品论’(版主)每天深夜睡觉、凌晨起床,回帖子、删贴子,向网友做解释,不厌其烦。这只是众多社会网络反腐力量的典型代表,还包括论坛各大版主、网络评论员,他们都是凭着一腔热情在工作。这种热情能持续多久,杨平的个人魅力能影响多久,这都是个未知数。”欧爱民认为,如果要将这些人的热情长久地保持下来,就必须建立长远的激励机制。
欧爱民同时建议,对腐败问题的知情者,也需要用奖励的手段来引导。
欧爱民认为,对于社会反腐倡廉行为,需要以网络为平台,以激励机制为动力来加以推动。“具体而言,应当对网络平台的维护、网站的资源提供、有价值的投诉举报、论坛评选的优秀稿件进行奖励”。
法律保障是重中之重
“保障网络举报人的权利和保障被举报人的权利是推进网络反腐体制的重点,而最安全的保障还得依靠法律。”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江说。
据了解,网络举报者面临着新问题。即将未经查证的举报公布在网络上,任其传播,是否构成诽谤等罪的问题;同时,在网络上,被举报人一开始就被冠以贪官、贪污分子等罪。
“这与现代法律所推崇的无罪推定格格不入。”张永江说。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网络反腐体制,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曾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
“但这只是个规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根本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效力,对网络反腐工作只有指导作用,并无法律约束力。”湘潭大学法学院赖国清认为,要建立健全网络反腐机制需要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乃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
欧爱民对此也有同感。他认为,通过立法规定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反腐倡廉的行动中来。“只有通过制定相关的网络反腐立法,才能使整个社会舆论话语权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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