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案初审:11投资客户将出庭作证
2月14日,唐炜臻被控诈骗案初审在中区旧市议会法庭举行,此次聆讯已预订了8周使用法庭房间的时间。唐炜臻没有聘请律师,王海云律师义务担任唐炜臻法律顾问并陪同其出庭。控方将有11位证人出庭,法庭安排了证人未来两周的出庭时间。王海云律师代表唐炜臻要求法官发禁止传媒报道的禁令,检控官Robert Tattrell也同意,法官许可此提议,禁止传媒报道证人作供内容,也禁止将要出庭作供的证人出席聆听其它证人作供,以免影响其证供。
唐炜臻走出法庭
唐炜臻申请了法庭翻译,他通过翻译表示,由于他的资产被安省证监会(OSC)冻结,申请法律援助3次被拒,所以他无钱聘用代表律师。如果因为没有律师而判他有罪,他也无话可说。目前正申请名为 Rowbothan Application 的政府补助,且预计这周开始进行评估,希望能得到来自政府的补助,才能再聘请律师使案件顺利进行。
唐炜臻接受采访
唐炜臻对于检控官的聆讯前陈述内容表达强烈反对,为顾及唐炜臻的个人权益,审案法官决定将检控官的陈述延后实施,因而导致原定昨日开始进行的证人出庭做证顺延至今日举行。
义务担任唐炜臻法律顾问并陪同出庭的律师王海云解释,检控官的聆讯前陈述不属于证词或证据的一部份,同时不应该具结论性,更不应该具有争议性。但是检控官针对此案做出的聆讯前陈述,包含有大量的结论在其中,当事人唐炜臻认为这样的内容不适合做为聆讯前陈述,因此向审案法官提出质疑,并表达强烈反对。
Peter林走出法庭
法官J. Lidman昨天在庭中向唐炜臻详细解释初审的作用,表示法官于聆讯结束后,不会判处被告是否有罪,只能判决该案有否足够证据去排期进行正式审讯,到时可能由陪审团判决被告是否罪名成立。如果证据不足的话,他会撤销被告的控罪。
Peter林接受采访
针对另一部份安省证监会提出的起诉,王海云进一步指出,安省证监会之前曾明确表达,在刑事诈欺的部份厘清刑责之前,不会采取下一步法律行动,因此短期之内,证监会的起诉不会进行审理。
控方提出证人名单,11名证人都曾经是唐炜臻的投资客户。
唐炜臻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相信自己会没有事的。客户代表Peter林在庭外表示,相信法律会还大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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