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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vs房客:房客“赖”着不搬怎么办?

以前都是听说房客如何抱怨房东,然而上个礼拜记者听说了相反的一件事情。上周六,记者接到同事转来的电话,称有一个读者因为房子出租问题而烦恼,经记者了解,情况是这样的:郭女士自己拥有一个House,3年多以前,她将土库(地库)出租给一对国内来的夫妇,至今,他们已经在他们家相安无事地居住3年多了,之前,郭女士和房客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房租,而房租也没有收据。不过,3年多来,房客也是按时缴纳房租。

去年底,她想把自家的地库收回自用,在向房客说明之后,房客却对她说“NO”。郭女士问他们为什么,房客回答说,自己在短时间之内找不到房子。于是,在今年2月左右郭女士对房客说,“不然,我们给你2个月的时间总可以吧。”但是,房客依然拒绝,称自己找不到房子没有办法,“而且,加拿大保护我们房客的利益,作为房东,你也不能赶我们走的。”于是,这个问题就一直僵在那里。房东和房客之间打起了冷战,互相不予理会。

记者接到读者郭女士的电话后,进行了一番了解,原来是郭女士家的房租特别便宜,她家的地库全部由该房客承租,在这3年多时间里,房租不但没有涨过,反而由每月700元下降到了450元。“这样的房租,房客当然不想搬家了。”郭女士这样回答。但是房客在郭家居住以来,并没有任何可以察觉的不妥之处,既没有拖延房租,也没有多住人口,更没有制造噪音或者对房屋进行损害等。总体来说,房客是个“标准”的房客。

既然房东、房客各自没有什么问题,记者又立即登陆安省租房法庭网站"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查阅了经过修正的法律条文,并同时咨询了Right At Home Realty Inc.(安居地产)的房产专家陈尔贝(Jenny Chen)小姐,以及Remax的陈建斌(James Chen)先生。

陈尔贝小姐回话说,“我特别详细地询问了安省房屋出租法庭(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象郭女士这样的情况,没有签订协议,房客也没有什么违规的情况下,如果房东要收回房屋,是不是可行?”法庭人员在详细听取了问题之后,肯定地认为郭女士完全可以收回自己的地库。法庭人员解释到郭女士要先给房客下一个终止出租通知,该通知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在他们的网站上下载,并给该房客60天的时间来寻找房子,在第60天或之后,房东就可以收回自己的地库了。

那么房东房客之间没有签署协议,也没有出具收据,是不是将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呢?安省出租房法庭的人士回答说:“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房客已经在他们居住了这么长时间,他们之间即使没有签署正式协议,但是他们之间的出租关系已经可以自动生效。自动生效的关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郭女士自家的地库她完全可以收回的,但是要遵照法律的规定。事后,陈尔贝小姐再次致电记者强调说,在这里很多都是自动生效的,不要以为没有签署一些协议,就不能放入到法律的框架之内。她还说,房东有权写具房客的记录,这些记录对房客是不利的,当房客再次通过正式的房产经纪人找房的时候,新房东可以很容易地查询到房客的“不良”记录,这对房客是很不利的。不仅如此,这个记录还会影响到房客今后的信用记录。

安省房客保护法律不久前有新的调整,对房客有了更多的保护,本报节译其中部分,附在本文后面,读者可以参阅。

如果读者朋友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情况,可致电1-888-332-3234 (多伦多地区拨打 416-645-8080),或者您也可以登陆安省租房法庭网站查看相关法律条文:
http://www.orht.gov.on.ca/userfiles...s_3_6317_1.html

房东能提前终止与房客租约吗?

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种原因可以考虑提前终止和约。例外情况是当房客有非法行为或者有害安全的行为时(无法挽救)。提前终止租约时应允许房客有在规定时间内修正错误以避免被终止的选择。提前终止和约的理由包括:

不付房租的行为(Non-payment of Rent):在协议框架内,如果房客不付房租,房东可以发布一个终止通知(俗称逐客令)。如果按周或按日来结算房租的话,这个通知将在第7天或之后生效。如果是其他形式的租房约定,则将在第14天或之后生效。通知里面必须详细说明房租迟付的总数,并且,房客可以在这个通知生效前选择支付。

非法行为(Illegal Act):如果房客在个人租房内或者住宅单位、设施内有非法行为或者进行非法贸易、生意、职业或者允许他人这样做,房东也能给予终止通知。通知必须详细写明终止的理由,通知将在发出的第20天或之后生效。如果是从事毒品生意,那么通知发出10天之后就可以生效。

损坏(Undue Damage):如果房客或房客允许他人在住宅单位内任意的或者疏忽的原因导致租房单位或者住宅其他结构上的损坏,房东能给出终止通知。通知应当详细列明终止的原因,并通知租房者在7天内要支付合理的修理费用或者负责修理,而终止通知(逐客令)将在20天后生效。

合理的娱乐(Reasonable Enjoyment):如果房客、另一个出租单位的居住者、或者房客允许的其他人的行为在该住宅单位内由于合理的娱乐行为而对该住宅单位或者别的权利、专有权或者利害关系造成了实质上的妨害,那么,房东或者其他房客也可以给出逐客令。逐客令将在20天之后生效,逐客令上必须注明终止的原因,并要求房客停止这些行为、在7天内纠正问题。

有害安全的行为(Impairing Safety):如果房客、别的居住者、房客允许的其他人的行为或者由于忽视而导致严重危害任何人的安全,而这些行为或者疏忽发生在住宅单位内,那么,逐客令就可以发出。通知将在10天之后生效,当然通知也要解释发出终止的理由。

人员过多(Too Many Persons):根据法律规范,如果居住在出租房的人员数目持续增加而违背了安全、健康或者房产标准,逐客令就可以发出。逐客令将在第20天或之后生效,逐客令应呈述细节和理由,并要求房客在7天内减少居住人员数量,以适应法律规定的健康、安全和房屋标准。(杰克)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偷税漏税是避免不了的,但如果房客报税时没有登记,也没有办法查出来的,除非房客说自己以前的报税是错误的。 夸大其词也是有可能的。 最初由 Freedom&rule 发布: 没有人认为钱多咬手吧,房租怎么会从700降到450呢?这里肯定有其他问题。一定有人在这里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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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寒日春风 发布: 最容易解决的办法 1。现将房屋保险撤掉(避免理赔) 2。通知住户 3。堵塞下水道 4。学习皇军的做法,向洞里灌水(不过水量一定要控制好) 还有就是可以趁着下雨的时候,人不在,向窗户里泼水。 哈哈!!不过房子是自己的哟 另外提醒房主注意收了别人的钱不开收据,想必是没有报税吧? 如果是这样要是打官司上法庭你可留下了不良记录。 是你的脑子进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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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live at the same location with your tenants. police will force them to move out with 10 days notice. need goto court only you rent your second house that you do not live with ten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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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认为钱多咬手吧,房租怎么会从700降到450呢?这里肯定有其他问题。一定有人在这里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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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高楼林立 发布: 确实好便宜,坚决不搬走 可以申请EVICTION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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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地泥..........,这解释最佳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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