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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小东岳案尘埃落定各方反应不一

昨天上午,安省最高法院法官布鲁斯•邓鲁(Bruce Durno)在宣读完冗长的判决书后,轰动整个加拿大的小东岳案终于尘埃落定。其实坐无虚席的审判厅内,人们最关心的不是这个判决怎么判,因为“二级谋杀”“终身监禁”已无悬念,而不得假释的最低期限才是核心。法官Bruce Durno判定,23岁前上海签证学生陈敏承认二级谋杀罪名,其刑期将自动成为终身监禁,陈敏在服刑的15年期间,不得假释。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妥协与折衷。因为此前控方要求法官判陈敏17至20年不得假释,而陈的辩护律师则努力让法官轻判,只在12年内不能假释。

法官:不是意外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法官邓鲁似乎在作出决定的最后时刻,稍稍有点偏向了控方,将不能假释的期限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往长的方向拉了一点。这可以从陈敏辩护律师在随后表达的不满可以看出来。

但法官这么做自有其道理。据《明报》的报道,法官邓鲁在判决开始之前就明确表示,小东岳的被害并非“意外”,尽管作案者年轻或者缺乏经验,但他至少进行绑架时就已经明白他的行为将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

而且,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陈敏在绑架小东岳时不是毫无知觉地误杀她。陈敏在午夜爬进张家,将小东岳非法禁锢及将她放在车尾箱内,这显然是有意导致张东岳身体受伤的行为。

法官进一步解释说,虽然陈敏在许多方面显得不够成熟老练,其作案手法相当笨拙,但小东岳的死亡不是偶然的(this is not an accidental killing in the course of a bungled kidnapping),而受害者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按陈敏自己的说法,他无意中使得小东岳窒息死亡,但作案者意识到这些之后,并未采取报警或任何其它的急救措施,反而残酷地将其抛在荒郊野外。再者,当警方开始大规模搜寻活动以及小孩的尸骨被发现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陈敏完全置若罔闻,漠然处之,大大地延长了受害人父母的痛苦。

法官邓鲁在判决中还称,陈敏要提供其DNA样本给全国DNA资料库,终身不能拥有枪械,弹药及受管制武器。

陈敏律师:还可能上诉

但陈敏的辩护律师罗辛则继续辩称,陈敏杀人实属意外,因为被告没有计划去杀人,也没有料到会产生这样的后果。陈敏的辩护律师罗辛对法官的判决感到失望,认为定刑过高。当问及是否会就假释刑期上诉,罗辛称他需要详细阅读法官的判决书之后,才能作出决定。

罗辛的律师助理栗钧在庭外对记者表示,陈敏有30天考虑是否就15年不得假释的裁决提出上诉。栗钧强调说,陈敏的服刑期将以他被捕那天开始计算。按刑法陈敏在服刑满12年后,他可以申请日间假释,即他可以在日间离开监狱外出,晚上回监狱睡觉继续服刑。正如早前报道猜测的那样,陈敏将在安省Kingston监狱服刑。

陈敏本人:木无反应

陈敏昨日出庭时一如既往,身穿灰色衬衣、戴黑色边框眼镜。在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近50分钟内,他一直将头埋得低低的,只是偶尔抬头看一眼正在讲话的法官,然后再低下头。整个终审过程中,坐在被告席的陈敏神情木然。

即使在法官宣读到判处其终生监禁, 15年内不得假释时,陈敏的表情并无明显变化。其辩护律师听到判决后,走近被告席与他说了几句。退庭前陈敏在法警带领之下同样低着头,一直到离开法庭也是如此。

出庭之后,有记者问陈敏的辩护律师,陈敏本人对法官的判决有何反应,罗辛说,他不便向外界透露陈敏希望的假释刑期为多少,以及陈敏听到判决之后的反应。

据《星岛日报》报道,决定认罪乃陈敏自己的主张。陈敏的母亲胡文英去年9月来多伦多探望陈敏,从儿子口中得知小东岳之死完全是陈敏造成。当时辩护律师与陈母商量后决定了辩护的方向。其后身在上海的陈敏父母接受了辩护律师的建议,并多次致电希望辩护律师团能与控方谈和。

栗钧称,辩方律师给出了建议,20多岁的陈敏已是成年人,而陈的父母又认为儿子应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陈敏经过与其父母商量,最后由陈敏决定承认二级谋杀罪。

陈敏父母:两点声明

栗钧昨天接受本地中文传媒采访时说,陈敏父母及辩方律师团成员均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杀害一名9岁女童是伤天害理的事,希望借该案终结,向张东岳父母表达辩方对他们的同情及慰问。

陈敏父母昨天委托栗钧律师发表一份书面声明,指事件令两家人均生活在痛苦之中,他们更感伤心的是他们的儿子陈敏导致张东岳的死亡。声明中写道,“我们愿意向张东岳的父母和他们的家人表达同情及哀悼,我们一直想这样做很长时间了,但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今日这宗案件真正结束。”

在声明中,陈敏父母特别强调,“我们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也没有要求其他人,帮我们发表任何公开的声明,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陈敏原代理人:写书揭案情

陈敏父母声明中的后一点显然是指向陈敏原代理人。栗钧律师说,陈敏希望栗钧能代他向传媒表示,杨琳从来没有代表过他,杨琳所说的从来只是代表她自己的意见,绝非辩护律师罗辛的意见;栗钧指出,他曾与杨琳讨论过其代表的事件,并表达了辩方律师团的看法,他希望杨琳能尊重辩护律师及陈敏父母的意见。

当《星岛日报》记者问到,日前杨琳曾向该报透露,陈敏曾经用作假结婚的款项,其父母早已支付过了,对此说法栗钧未予置评。

《明报》的报道说,杨琳曾经被陈家委托为家长代理人,但后来被单方面取消其代理资格。怀疑杨琳因此不满,而向华文媒体讲了一些不被人知的事情。眼下更有传言,说杨琳打算写书揭发案情。

市民:尽早遣送回中国

一位名为“李大水” 的网友今天在加国无忧网站论坛上贴出的一个题为“从昨天新闻评论电台打入电话对遣送陈敏的评论看本地普通人的态度”的帖子,从一个层面看出本地人(尽管不能肯定全部是但至少大部分是)对陈敏案件的看法,摘录如下:

“昨天下午在下班路上听了NEWS TALK 1010的节目很震惊,也很悲哀。讨论的题目是:陈敏判15年监禁,除掉等待审判其间已服刑2年,再坐13年监。每年要花掉纳税人$81,000。主持人的意见是:立刻遣送他回中国。

大约40分钟的话题,只有三个人同意他既然在加拿大犯罪,就应该在加拿大惩罚。而且听口音,大概只有一个是本地人。其他的(打电话发表意见的听众-编辑注)全都强烈反对他在加拿大坐监狱,甚至有的人明显地带着排外情绪,说‘Send him home right away’之类的。从我听的感觉,好象有让外人马上滚蛋的意思。

还有,陈敏事件在普通民众中间所造成的对外来人口(包括我们这些移民)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

(该帖原文请见: 从昨天新闻评论电台打入电话对遣送陈敏的评论看本地普通人的态度

该网友的最后一句话真的引人深思。

(吴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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