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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事件的投票结果:有什么想不通吗?(第4集)

51编辑注:本网“时事新闻”的版主斯芬克斯先生发起了张虹事件投票。其结果是,一天以来,在200多位投票者中,赞成遣返的比支持留下的,居然高了一倍多。对此斯芬克斯先生表达了某种不可理解。为此,网友野夫的回答很精彩。特把此二帖作为新闻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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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芬克斯先生:

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张虹事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感情问题,正如您所说:“就算张虹有错,那一岁的小孩有什么错?”

一岁的小孩当然没有错。

但一岁的小孩没有错,并不等于我们对一岁的孩子的同情就可以爱屋及乌,让她的母亲张虹也连带地留下呆在加拿大。这样做的法律后果将会是不堪设想的:中国和加拿大就要签署旅游协定了。如果这次仅仅是因为这个“一岁的小孩当然没有错”而导致母亲张虹留下了,那么,会有千千万万个“张虹”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来:在中国怀上一个男人的种子还不容易吗?然后,一怀上就立马到加拿大来生,这个母亲就是另一个“张虹”,要求留下!怎么办?中国人多,千千万万个“张虹”就可以立马来到加拿大!

那时候,你“斯芬克斯”是否还会说,在加拿大生私生子的母亲,统统可以留下!如果是这样,谁还会去花大价钱来投资移民?谁还会考雅思来技术移民?都跑到加拿大来“下崽”得了!

但这也并不是说,我就反对张虹留下。以上的分析只能说,张虹要留下,其理由并不单纯在“一岁的小孩当然没有错”这里。而是要在于两个前提:1)“张虹来加拿大已经十年了没犯过错”+2)“一岁的小孩没有错”。

一个没有身份的女人,从29岁倒39岁(应当说这是一生最美好的年华),呆在了加拿大。她是想拿孩子做“筹码”留在加拿大吗?孩子才一岁,这说明,至少她前八年没这么想过——有这个想法的时候,至少到了38岁,开始怀孕的时候才有了这个想法。

这就找到了一个可以讲理的点:其他女人以后也想学习张虹,通过生“私生子”移民加拿大吗?可以!通过“生私子”以移民加拿大的大门是可以向每一位妇女敞开的:但你必须也要象张虹那样,在加拿大先憋够八年,熬到38岁了,再开始生“私生子”!你做得到吗?

好了,这就把其他女人以后也想学习张虹通过生“私生子”移民加拿大的大门,堵上了。

但笔者以为,单纯以上这一点,还不足够,还需要再加上一点:在这憋够年份的日子里,确确实实是在老老实实做人,如打的是难民工,每小时约3元的报酬——人生的美好的日子,如果都是这样度过的。难道不令人同情吗?

这就可以回到张虹的案例上来了:张虹的加拿大这十年是如何渡过的?我们不清楚。

但我想,如果张虹的加拿大这十年真的什么错也没有犯过,而是默默奉献了10年(为加拿大打黑工也是奉献),以至于错过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其结果是,她在为人丁并不兴旺的加拿大如此默默地贡献了一个人丁之后,我们还要遣返她,这是不是太不人道了?她实在没有对不起我们加拿大呀?!

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张虹的加拿大这十年是如何渡过的?在帮她之前,我们有必要提出这样的疑问。

引用原文:
最初由[斯芬克斯]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看法

这次投票的结果真的让人寒心。

俗话说得好,决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就算张虹有错,那一岁的小孩有什么错?

这么多的人支持把孤儿寡母遣返回国,还以中国多么好为理由。中国那么好,投遣返的人怎么还不赶紧回去?难道未婚妈妈在中国不会受到歧视吗?如果国人知道她们是被遣返的,没有人背后议论吗?从小孩的角度讲,加拿大的小孩会受到更多的关心,更多的福利,更少的学业压力和竞争,以及更好的教育,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为了孩子才出国,这是很多人的口号。

更不能理解的是,很多网友对这对孤儿寡母,举起爱国的卫道士大棒。国家只是一个空虚的概念,最早的国家其实就是部落社区经过集权发展而来的,我很难想像一个不爱社区民众的人,不爱自己身边的人的人,会真正爱国。

还有人说什么加拿大的法制问题。在中加1996年达成移民协议之前,很多人都不是合法移民过来的,人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比起赖昌星和高山,张虹不知道清白多少倍。

一个在主流社会的媒体都为之感动的孤儿寡母被遣返的案例,一个连加拿大土著酋长都为之感动,想要收留这个小孩的案例,在我们的社区却是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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