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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闯红灯照相的告票:该如何处理?

有些朋友也许收到过法庭邮寄来的" RED LIGHT CAMERA SYSTEM OFFENCE NOTICE",也就是"闯红灯照告票通知",却不知如何处理。信上不但有你的名字,地址,车牌号码,闯红灯的时间和地点,还有车子闯红灯时的两张照片加上放大的车牌,罚款$325,要求你在15天之内作出回应。

看到这样的告票,你的第一感觉是我好像没有去过这个地方,第二感觉是罚款怎么这么多,抢钱哪?然后你咨询了告票专家,他们说收费280元全包了(含罚款)。你又上网咨询了网友,有人建议你自己上庭,说可以打掉告票。还有人说要扣点,这张告票将来会影响你的保费。甚至有人说,不去理它,因为法庭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在开车,说法太多会搞得你不知所措。

在2004年8月,安省政府通过立法,允许省属直辖市无限制地使用闯红灯照相机(RED LIGHT CAMERA)。在2010年1月,安省把罚款从$ 180增加到$ 325,让公众认识到闯红灯的严重性,并了解经常闯红灯的后果。(The fine is $260 plus a $5 service fee and $60 victim surcharge 告票本身罚260元,加5元服务费,60元受害人基金附加费).

从五个安省城市收集的统计数据表明,引入闯红灯照相系统后,让司机得到的信息是:闯红灯是危险的,应该看到红灯而停车。闯红灯照相机执法的结果是死亡和人身伤害造成的碰撞已减少了超过25%,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减少近18%。从多伦多市政府的资料来看,有一定角度的碰撞(Angel Collision), 例如闯红灯撞车等,造成死亡,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数量已减少60%以上。

目前,有超过150个摄像头,设置在整个城市的180大的十字路口。仅在多伦多的市内,在114个大的十字路口安装有87部闯红灯相机。虽然有些人会说闯红灯相机掠夺税,其实它的运营成本相对收入更多,多伦多市政府说每套系统需要大约10万加元的安装,维护等费用。拯救生命和改变司机的驾驶行为是闯红灯相机使用的关键原因。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我们的生活中,闯红灯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百分之40%以上是由于闯红灯。统计数据表明,闯红灯相机的好处有很多,因为闯红灯相机的使用,碰撞和伤害比过去已减少了许多.

一般来说闯红灯相机会拍两张照片,一张是红灯亮了以后闯入路口的,第二张是红灯亮时正行进在十字路口范围内.相机只拍车的后部和车牌,不会拍司机和乘客。因为罚单上没有司机的驾照信息, 此告票对车不对人,没有对应驾驶记录(Driver record),不扣点,所以不影响车主或是驾车人的汽车保费.这有别于被警察开的闯红灯罚单.如果闯红灯的同时警察恰好看到你并给你一张闯红灯的告票,也是罚325元,不同的是同时会扣三点,即使将来这个扣点打掉了,罚款减少,告票纪录仍然保留三年。.也许将来会影响你的保费,这要取决于你的汽车保险公司的政策和你的驾驶经验。

有几种例外的情况,如果恰巧在黄灯时你的车子刚好过停车线,在十字路口中间信号灯转为红灯,你仍在十字路口的范围内,但你并不在处罚范围内,因为你不是在红灯后闯过停车线的。你在绿灯时跟随车流进入了路口,但是前面堵车,你的车动不了,后来又转为黄灯,红灯,这也不算做闯红灯。如果你在路口左转,出了停车线等待转弯的机会,黄灯转为红灯时,你才有机会开动汽车,也不会被当作闯红灯,因为会有专业人士判断每张照片是否真正地违犯此“闯红灯”的法规。仅仅在有司机闯红灯时,相机才会拍照,它不是实时拍摄每一辆车。 这里的闯红灯,包括左转,直行和右转.尤其是红灯右转时,一定要停三秒以上才可以在安全下右转弯.没有停满三秒右转,也很容易拿到闯红灯告票.

罚款325元的此类闯红灯告票会发给车牌的主人(OWNER )。此告票本身不对人,并不是说要控告车主开车,只是说这辆车闯红灯,需要交罚款。你在上庭时打算说不是你本人开车,这和告票的内容相悖,它告的是你的车违规,无论谁是司机。你把车借给朋友,也把风险借出去了。

收到此类告票后,你有两个选择,
Option 1- Trial Option 我不认罪,选择上庭抗辩。
Option 2- Plea of Guilty -Submissions as to Penalty 我认罪,服从罚款,需要上庭谈金额和付款时间.

如果你选择Option 2,认罪,在15天之内带上这封信去法庭,地址在告票的最下端,见到法官之前会先见到检控官(Prosecutor),讨论罚款金额和罚款时间。

如果你选择Option 1,上庭抗辩(TRAIL OPTION),法庭的地址可以在告票的最底端看到,你或代理人必须在收到此告票的15天之内去法庭排期,不接受邮件请求。你可以要求法庭提供翻译,你可以指定代理人(Representative),朋友或是家人等代你上庭。法庭会帮你排期,等待一段时间后,开庭日期安排的通知会邮寄到你家里。

上庭当日,在开庭之前,你或者代理人会先见到检控官(Prosecutor),你会领到控方的证据:两张车子闯红灯时的彩色照片。检控官多半会和你谈一个交易(Deal),为了节约法庭和法官时间,检控官会说:如果你现在认罪(Guilty),罚90元如何? 你看到检控官手上拿着的另外的一套和你手里一样的清晰无比的两张照片,你无法证明车不是你的,加上如此高的分辨率的照片,多半你会说OK。

无论你在检控官(Prosecutor)这里认罪和不认罪,都需要进入法庭。等轮到你时,法官(Judge)也许会说判罚90元(另加法庭费和受害人基金附加费20元)。也有罚50元到150元不等,看法官的心情和你的运气。比如说罚50元的已和检控官谈过,说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经济困难等等。检控官(Prosecutor)特别在文件上做了注解,这样法官才直接判罚50元。

如你说不认罪(NOT GULLTY), 等其他所有人都认罪完了,你可以和向法官辩护为何在有2张照片作证的情况下自己无罪。闯红灯照相也曾有很多胜诉的例子。没有打不掉的告票,只有花得尽的精力和财力。例如:安省上诉庭就The Regional Municipality of Waterloo vs. Jin-Di Yan一案裁定Red Light Camera Ticket无效故此不被法庭接纳。它是根据Part XIV2 of the Highway Traffic Act, Section 205.25(d) HTA及Provincial Offence Act Section 3(1)规定该两张被拍下的汽车照片上的数码必须转译出照片的日期、地点和时间, 但该告票没有作出上述的转译, 故此便成为一张没有意思的照片,不能作为举证而取消控罪。

我曾有停在消防栓旁的告票(TICKET),罚50元,为体验一下打告票的经历,我选择上庭,按照告票上提供的电话打过去,预约了时间。即日来到RICHMOND HILL政府大楼,排期时首先见到政府的工作人员,他说罚款减半为25元,如我不认罪的话需要再排期见法官,不过他说肯定罚得比这个多。他给我看了他的电脑里的两张我的车子停在消防栓附近的照片。我无法说我的车牌丢了,也没有办法证明这个消防栓是树墩,另外我觉得为了这个25元罚款不值得再上庭,当时认罪,交了罚款,走人。这种告票也类似于闯红灯的告票,对车不对人。

闯红灯告票绝对不影响保费,类似的15元到30元的停车告票(Parking Ticket),停消防通道罚250元和停在消防栓3米内的贴在雨刷上的告票都是不影响保费的。因为此类告票对车不对人,无驾照信息,所以无告票记录(Driver Record)。

和停车告票一样,闯红灯告票如果不交罚款,后果是不可以更新车主的汽车牌照(Vehicle Permit)。 如果你现在没有汽车,那么将来买车时,必须交了类似罚款才可以取得汽车牌照。
如果不交法庭的判罚,会被吊销驾照。

顺便说几句,不是所有的交通告票都会影响保费,很多保险公司会豁免一或二张不严重的告票(Minor ticket)。有的严重告票(Major Ticket),例如无保险开车,危险驾驶,无视警察停车命令,醉酒开车,超速50公里或赛车,肇事逃离现场等对保费的影响非常大,续保时常会造成被拒保。
无论得到停车告票,还是闯红灯告票,我们不但要知道我们的权力:可以上庭抗辩,但也要知道我们的责任:安全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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