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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贪污50万判死刑 没人敢贪

据新京报报道,「有代表建议制定《法律监督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建议,可以进一步调研论证。」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

昨日,曹建明参加了湖北代表团上午的小组讨论和下午的全体会议。在20位代表发言后,曹建明说,人代会后,最高检要开听取代表审议意见的汇报会。检察院要求把代表的话塬汁塬味地记录,会后专门开汇报会,「成绩不谈,只谈问题,只谈批评」,然后再将意见汇总梳理,下发到3300多个基层检察院。

有代表指出,需要强化检察院法律监督的权威,应及时出台《法律监督法》,对一些长期重大的执行案件以及多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赋予检察机关可以监督的权力。

谈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唿吁建议制定《法律监督法》,曹建明表示,有代表提出这个建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建议,可以进一步调研论证。

焦点

1 贪腐多是否因判刑太轻?

有代表认为,对贪污处罚太轻;也有代表认为,关键在执法必严明

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表示,当前贪污腐败多,群众意见较大,不从体制机制和法律层面找塬因,是绝对不行的。可现在的问题是,大量贪污腐败行为没有发现、没有处理;而被抓住的也处理得不到位,对贪污的处罚太轻,从而助长了这种坏的社会风气。

「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现在对贪污处罚较轻,这对一个人可能是人性关怀,但等于纵容更多人走这条路,违反了基本的人性。」赵润田说。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银香伟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王银香插话说,现在一些人从死刑变死缓,死缓变无期,无期再变有期,处罚不到位。

同样参加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对此则持不同态度。他认为,官员在贪污受贿时,不会考虑是否会判多少年;而是觉得可能无法发现。如果一受贿就会被抓,就不会行贿了。「现在查处力度不够大,一些人觉得人家都收,我不收就吃亏了。」

周玉华表示,现在不是判得不重的问题。按照刑法规定,贪污还是判得比较重的。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在执法必严。要提高破案能力和查处违法犯罪的能力。「如果贪污犯罪都能及时发现,那就好了。但假如每100个人只能抓到1个,那都杀了也没用。」

2 案件增多是否需要增编?

有代表认为,基层法院应增编制;也有代表认为,应建大调解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华夏集团董事长夏春亭表示,现在基层法院的工作量太大,案件多、人手少、压力大,必然在办案时用心程度就差一些。因此,基层法院的编制应该增加,这不是让队伍更加臃肿,而是办案的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市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则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案件多是现在的机制造成的,不是人手够不够的问题。「现在一点小事都打官司,大家都鼓励打官司,还出现了一些职业碰瓷的经理人。案件近年来每年都在增长,这让我非常担忧。」沈志强表示,事实上,一些官司即便打赢了,也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劳民伤财。

沈志强表示,当前中国需要建立大调解机制,要多一些调解的人,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没有必要打官司,从根本上让案件数量下降。

3 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代表建议,应系统研究,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每年都有代表问我,两高报告那么好,做了那么多工作,为什么来北京开两会前,我还是会收到那么多信访材料,那么多人反映司法不公呢?」昨日下午,在全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以问题为自己的发言开头。

杨伟程表示,从自己所见所闻看,有些基层群众宁愿捨近求远、另辟蹊径,也不愿意走司法程序。司法的公信力去了哪里?事实上,很多事情通过一审、二审等正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等,完全能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在程序正义被忽视,让人非常担忧。

「信任是健康社会的前提,要想获得他人信任,自己必须诚信。而当下,司法公正的现状离公众期望还差得比较远。」

杨伟程表示,总的来说,大多数案件是正确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这个评价远远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同。为此,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司法与公众的隔阂。提升司法公信力,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当前需系统研究,树立司法权威,让个案的解决回归正常程序。

司法机关应该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网上舆情不能视而不见。当然,司法有其独立性,不忽视民意,不等于没有自己的法律判断,变成墙头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院院长康为民

执行难,长期以来是困扰司法公正的问题,不能让当事人赢了官司破了财。执行过程能否不放在法院?让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交叉进行,让法院只管安心判案。

——全国人大代表、桂林市环卫处司机廖如恩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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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个角落有个老鼠洞。 一个可能想着,这些死老鼠,总是钻一些洞。你来一只,我杀一只。结果怎么杀都是那样,一只死了,又上一只了,结果是越杀越伤心,为什么事情会是这样呀-------喂,该清醒了,天亮了,因为你的房间里有丰富的食物呀。 而另一个可能就想着,来多少只都没关系,我把那个洞给堵了,结果是越堵越开心,哈哈,看你还怎么进来。 中国不是有一句成语:受人以鱼,不如以渔。 为什么道理都懂得很多,却不懂得运在现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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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中国大陆解决事情的方向搞错了。 人们得考虑一点的是:人性的自私性。 也就是说,如果在你面前排一份想喷喷的晚餐,而你又是个很饥饿的人,你吃不吃。而吃的条件只是你签个字就行了。如果是我,当然吃了。 贪污又何偿不是如此???人家送对方钱,对方只要签个字就能搞定的事,为什么不要呢?简单的就是这么解释。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高兴得不得了,我签字就能换来大笔大笔的钱,为什么不签呢?那又哪来的错呢?我只是签字而已。 那贪污的问题在哪里?在那个签字上,用人管事件或东西或其它的,当然出问题了。 如果制定个程序的话,每个人或签字的效力并不大,大效力的是制度或程序,那自然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 比如:你要入个户口。你搞什么什么所长签字以后就搞定了干嘛?好样所长一定会捞很多油水呀,你不会搞个制度,当达到某些条件后就可以入了。如果条件达到后,谁不让入就可以上诉机制,那不就搞定了。那到最后,你就会发现,每一个都只是工作人员,而不是所谓的“领导”了。你领个屁呀,你领了别人,导了别人,那别人不是“糊涂”了吗?别人就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结果长时间以后,独立性就没了,就不懂得自己该吃东西了,该做哪些事了。如果你是相同的关系,只是工作性质不同而已,你就不会觉得对方是“领导”了,虽然对方可能也是经理之类的,你就会觉得对方只是做不同的工作而已。对方所对你的每一件是都只是告诉你。 一方面,民众又不能上诉,一方面,又搞集中制或权力制,不贪污才怪。如果我是某某某所谓的“领导”,我一定会想办法将整个中国大陆贪个够。 人家北美防的是漏洞(为什么对方有机可乘?经常问这个问题),而中国防的是表层(你不能那样做,你那样做就得判刑),你说谁会更强大??? 就象微软,人家宁愿每年拿出几百万让人们去找软件的“麻烦”,因为我也有不知道的时候,虽然我是全世界最棒的软件,然后去改善,结果就越来越好,越来越坚固,国家又何偿不是如此。 而中国大陆呢?哦,我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你别试想改变,你一改变,我就跟你过不去。 你贪污就是你不行,钱呀,谁不要钱呢?在说不行之前得想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呀?如果是一两个的话,可能那一两个是坏蛋,而那么多,那么多都是坏蛋吗?有没有试着去想想漏洞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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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啊!那不是亡我威光症的?吗?若通过把村支书以上的?员都杀了不会有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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