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华人 /
  3. 美留学生绑架富二代 囚一年遣返中国 /

美留学生绑架富二代 囚一年遣返中国

罗德岛州去年4月2日发生的中国富二代遭绑架、劫车案,30日宣判。嫌犯之一设籍麻州马登市的25岁中国公民胡振鹏(Zhenpeng "Todd" Hu,人名均音译)因深有悔意、协助当局调查罪行,获联邦地区首席法官玛莉‧李希(Mary M. Lisi)从宽发落,判处一年徒刑,遣返中国。

另一嫌犯崔胜丰(Shengfeng "Alex" Cui)案发后逃往中国,当局正搜捕中。

本案发生于2011年4月2日凌晨,同在罗德岛州就读大学的胡振鹏、崔胜丰,前往同学吴祥隆(Xianglong "Alson" Wu)的普洛维顿斯市豪华公寓,用刀胁迫及殴打,把他塞在袋中予以绑架,并开走吴的价值8万元的保时捷豪华多功能车(Porsche Cayenne sport utility vehicle),做案目的是为了偿还崔向中国黑帮欠下的赌债。

嫌犯然后开一辆宝马(BMW)轿车把吴载到麻州马登市。做案时,嫌犯还把吴的女性室友一并綑绑,留在公寓中。吴与这名室友趁嫌犯外出时挣脱,向公寓经理求救。

李希法官表示,此一罪行固然可憎,但联邦检察官求刑九年虽对大多数罪案十分恰当,但不适合胡嫌,把他遣返中国更合适。她说,胡嫌深有悔意,协助当局调查,因此判处一年徒刑,已经服满的刑期可折算相抵,但他仍须在狱中等候遣返程序。

胡振鹏表示,他的罪行使自己蒙羞,背弃了父母教诲他的原则。他由衷向受害人的家人道歉。辩护律师曼恩(Robert B. Mann)也为胡求情,表示他在中国的年迈父亲罹患摄护腺癌,母亲患高血压。曼恩还表示,胡振鹏受到误导,「死心塌地效忠」崔嫌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