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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13号:家长有权选择孩子的性教育

我相信我们应该参与和支持《家庭价值同盟》,阻止13号议案,因为它侮辱家长的选择、教育委员的权利、教师的职责、宗教自由、保守的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原则,以及对非成熟儿童正常的身心发展和族裔价值观缺乏应有的尊 重。

安省自由党政府要通过13号议案,强制执行在幼稚园对四岁以上儿童进行性知识教育。自由党政府下一步更糟糕,提议立法要所有公立和天主教学校,引导三年级以上学生推动和实行《同性性取向联盟》游行和组织。最后,所有性活动和六种性别: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怪异者或怀疑自己性取向者、双性魂(LGBTQ + Two spirited: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queer, two spirited)都会包括在教育活动课程内。

事实上,这并非在学习基础中的幼稚园和小学生基本教育的迫切需求。另一个不合理的行动,是忽视家长有权选择不让孩子参与多种的性别性教育和活动。如果13号议案通过,根据法律,教育委员和教师将失去决定在适当时候向较高年级学生发放性教育知识的权利。大部份的教育家都相信《同性性取向联盟》此等课程及活动对初级学生绝对不适合教授及推广,但可于高中学生课程中提及传统家庭价值观和多种性倾向在社区的影响,并须同时获得尊重。

根据13号议案,任何学生在学校推行《同性性取向联盟》的活动,必须获得许可。因此,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可以利用这机会,引诱孩子们成立组织,举办同性恋游行,学校当局将无法拒绝,反而要提供设施和支持。最后,任何性取向指导课程都可以成为学校课程和活动,而家长则不可能说「不」,或者阻止他们的孩子参加这些课程及活动。

请不要给自由党政府误导,把《同性性取向联盟》包括在反欺凌里面。其实,反欺凌和《同性性取向联盟》是两个不同的议题,不应放在同一的13号议案。这可说明为什麽我们支持14号议案来取代之,因向未成熟的孩子推行这样的观念过早。这是一种洗脑。三年级的学生太年幼,对于分辨好与坏、对与错、正当或不正当是有困难的。通常孩子会跟从成人的一举一动,但成人的行为,对年轻人则未必适合。我们在这方面要很小心。我们不能让政府决定强迫他们在这麽年幼的时候,就接受、支持或了解《同性性取向联盟》这就是为什麽有法律惩罚与18岁以下的年轻人性交。我们有保护我们孩子的权利。还有,必须尊重父母和任何人个别选择权利。政府没权强迫我们的孩子去认同、参与学校里面这些《同性性取向联盟》的生活方式。

你可否知道有些学校的教师,在课堂安排性游戏。他们叫学生选择同学做游戏的伴侣,建立奇怪的家庭。结果在游戏里保罗选择了大卫和米高结婚,爱丽丝则是他们的女儿。教师不可以说不,还必须欣赏他们的参与。此外还有其他很多例子。最坏的是有些学校已经有书籍描写在一个家庭里,有同性的两个妈妈,三个爸爸和一个不同性别的孩子。这足以误导我们的年轻一代,以此告诉他们这是正常。实际上大部份人士对此有所怀疑,尤其是传统家庭,教会和保守份子是百份之百不同意的。若13号议案获得通过,恐怕会有一连串的诉讼,必定会上诉至高院,而个别家庭也会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要求推翻此法律,政府会付出庞大法律费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赤字。
我们不会歧视,打压或迫害同性恋,或多种性倾向的人。但我们要求有公平的选择,为我们的孩子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某些并非基本道德和一般通识教育,有异于常情的生活行为。

我希望普罗大众能明白我们在这件事上的观点。所以,我敦促你们每一个人出来参与、支持、发言,反对13 号议案,同时邀请你们的团体和组织,参加《家庭价值同盟》。把你的意见告知你所在选区的省议员上书政府,要求不要继续推行13号议案,而是以14号议案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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