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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生意报亏损:最终被税局罚了6万

对于大多数工薪族来说,报税不是一件什么难事,每年一次,找个会计师,不大功夫就搞定了。动手能力强一些的,自己下载个报税软件,三下五除二,也会很快做完。因为法制完善,报税做不得什么手脚,也就没什么麻烦,所以很少有人会和税局打交道。但对于做小生意的人来说,报税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牵涉的因素非常复杂,相对来说,做点手脚也容易,当然出事的机会就高了,于是每年都听到有人被税局调查的消息。很不幸,唐老板就是其中的一个,最近他收到税局连补税带罚款总额超过6万的一张大单。

聪明一世 糊涂一时

唐老板告诉51周报记者,他移民加拿大6年了,一开始在一家工厂打工,几年前企业不景气被勒了,最后在太太的支持下两口子接手了一家快餐店,虽说很辛苦,但收入比较稳定,感觉比打工要好很多。

第一次做生意没什么经验,报税时找了个朋友帮忙,朋友给支招,少报收入多报成本,报了生意亏损,自然不用纳税。唐老板起初也觉得不妥,怕出麻烦。但是朋友告诉他,加拿大的小生意多如牛毛,税局根本查不过来,很多做生意的都是这么干的。唐老板没坚持自己的意见,报了亏损,省下了白花花的钞票,心里当然高兴。

第二年没报亏损,但也报赢利,收入支出持平,又省了很多稅。

到了第三年,麻烦来了。税局找上门来了,说唐老板偷税,不但要补,还要罚。唐老板这下慌了,马上找朋友帮忙,先去税局解释,不成,又上税务法庭,败诉,最后乖乖交罚款,还好可以分期付款,否则一下子要拿出6万多还真的为难。

唐老板说,在法庭上他才知道,税局调查员曾多次到他的店内暗访,难怪看着面熟,还以为是个老顾客,谁知道人家是卧底。税局调查员在法庭上给出了某年月日几点到几点,快餐店进入客人多少,大致收入是多少,这下没话说了。唐老板很奇怪,那么多开店的,税局调查员为什么偏偏会盯上他呢?最后知道了答案,原来是买房惹的祸。税局调查员说,你的生意连年亏损,那么你买房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唐老板说,其实买房的首付还真不全是做生意积累的,有一大部分是以前在中国的积蓄,自己少报税是真,但万没想到买房会被税局盯上。

唐老板说自己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个大额罚单算是一个教训,他也希望其他人别犯类似错误,在加拿大做生意最好规规矩矩,别给自己惹麻烦,少报点稅发不了财,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华人普遍缺乏“净资产”意识

针对唐老板被税局罚了6万一事,51周报记者采访了华人税务专业人士胡商。胡商说,唐老板的遭遇并不是少数个案,在大量税局查税的案例中,他发现华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缺乏净资产的概念。许多人被查税时,都经不起“净资产法”(net worth method)的检验,以致遭受罚税。唐老板就是如此,买了房,明显净资产增加了,但是却没有合理的净资产增加的来源,税局当然会盯着你了。

税务专业人士胡商

胡商说,由于在加拿大个人资产负债记录比较明确,有据可查,再加上现金交易量越来越少,净资产法已成为加拿大税局税务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与一般方法不同的是,净资产法不直接评估纳税人的收入来源;而是根据纳税人个人资产的增长反算出收入。它依据的是纳税人拥有资产的情况与他报税的收入不相符;基本假设条件是如果纳税人没有隐瞒收入,他的个人资产就不会增长这么多。

在净资产评估方面,华人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可归两类。一类涉及小生意业主。这类人一般申报生意收入较少,甚至有些连续几年报亏;但在另一方面,却能买房买车。税局自然会有兴趣知道其资金来源。另一类情形是,一些华人将资金从海外转移到加拿大,也会造成资产增长与申报收入不相符。

在具体计算方法上,净资产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计算纳税人净资产的增长。算入个人资产的包括现金,存款,房地产,汽车,债权,股票和其它投资等等。净资产是去掉了债务以后的资产。另一计算方面是纳税人每年全家的生活费;一般是按统计局的全国平均生活水平算。

净资产评估方法的基本运算公式是:纳税人的净资产的增长 + 全家的生活费-已报的收入 = 隐瞒的收入。

然后,税局按照这一隐瞒收入的金额,评估出应交的税款,罚款及利息。由于净资产评估方法算出的是隐瞒收入,属于逃税行为,所以税局一般会处以50%的罚款。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有其它资金来源,而这种资金来源是属于免税的,如亲友的赠与,借款,移民之前的钱等等,税局会给予考虑。

招致税局查税的三要素

胡商说,通过对大量税务上诉案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规律:凡被税局选中全面查税(不是局部审查)并适用净资产评估的纳税人,大都具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近几年买过房,纳税人在过去几年买房是税局查税的第一因素。买房信息在政府有记录,所以为税局寻找查税对象提供了很方便的线索;买房一事说明房主有一定的资金流动,所以具有查税的“潜力”;同时如果查出问题,不动产是扣押还债最好的保证。

被税局选中全面查税的第二个原因是申报收入低,纳税人只是买房,本身不应成为问题;但如再加上近几年申报的收入很低,就会引起税局的好奇。税局有兴趣知道纳税人是否真有免税的资金来源,如源于移民之前的资金或资产,从别人借钱,曾借钱出去而资金的进入属于借方还债,资金来自亲友的赠与或来自继承等。

最后一个重要因素是从事现金收入的生意,特别是华人经营的许多生意都喜欢收现金,有的生意还打出只收现金的旗号。光是买房和申报收入低,在一般情况下还不足以给税局信心确立房主已隐瞒收入。税局根据大量税务诉讼发现,在纳税人没有现金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法庭比较容易接受纳税人提供的有关免税资金来源(如借钱,继承,赠与等)的证据;但如果税局除能摆出纳税人买房和低报收入的事实外,还能指出一个有可能隐瞒收入的来源(主要是有现金收入的生意,如餐馆,杂货店,首饰店,住宅装修等),法官就较容易接受有关隐瞒收入的假设(在税务上如果纳税人不能推翻税局的“假设”,这种“假设”也就变成“事实”了)。

当然,这不是说凡是具有这三点的一定被查,但被查当中大都有这三个共性。所以这查税的三要素,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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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会被查的,这个算是personal use of business property。不仅算在personal income (a taxable benefit),公司还不抵税,而且还要交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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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6万 觉得值了 就付呗,不爽的话,可以申请破产。罚3万7以下就是必须交的,不能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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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希望有一天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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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做小生意的人提个醒. 税务局应该加强稽查, 不要让那些做小生意的人占大众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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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的观点我能够理解,也支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站在做小生意朋友的角度看一下,也许我们能够稍微理解一下他们的处境。 你想想,他们许多人做便利店,早上5点起床,晚上11点甚至更迟到家,做餐馆做酒巴的等等,没有一个小生意是痛快的,他们有许多人是实在没办法才走上做生意的路,如果能够有一份高薪工作,我相信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是不会愿意去干这样辛苦的工作。 他们为了省税或者说避税,给自己开很低的工资报很低的个人收入税,想尽办法加大生意成本以达到报很低的生意利润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我相信每个做生意的人都会这样做,即使税局的人如果不干那份工作而去干生意,我认为他们也会那样干。实际上,税务局的人非常的清楚小生意业者的辛苦以及避税的情况,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更重要的是,税务局有没有那么多的人力资源,足以去查数也数不清的小生意。 我个人一直认为,做生意报税,增加成本等是完全可以的,但一定得能够解释得通,报得太离谱或是所有的利益都想占的人,被查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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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山蛟龙:做生意艰难? 骗鬼啊. 做小生意人买大HOUSE, BMW, 不交税, 还申请牛奶金, 也敢叫苦? 税务局就应该查他们, 罚款. 打工才难吧, 辛辛苦苦, 工资不多, 税不少交, 也只能买了TOWNHOUS或者租房, 坐TTC上班. 谁苦? 谁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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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住在多伦多:谁都不容易,谁让你来加拿大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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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水箱 扯,借钱给国内,以别人的名义买房, 房产是被人的。。。。。。, 你以为税局是中央情报局,吃饱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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