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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修《人权法》 保障变性人不受歧视

安省周三通过修订《人权法》(Human Rights Code)﹐保障变性人不受歧视。

所有3个政党的议员投票通过修改《人权法》﹐加入「性别身分」(gener identity)和「性别表达」(gender expression)字眼﹐防止歧视变性人。自从《人权法》加入「性倾向」字眼﹐保障男﹑女同性恋者以来﹐这是《人权法》首次作出修订。

新民主党的迪诺伏(Cheri DiNovo)过去6年﹐尝试修订《人权法》﹐3次提出私人法案。她形容投票是历史性的﹐可防止变性人找工或找地方居住时受到歧视。

迪诺伏在投票后向记者说﹕「这是漫漫长路﹐但是非常好的一天。因为这个修订﹐变性人有大片新天空。修订真的承认他们是人类﹐享有其他安省人类的一切权利。」

极高百分率的变性人试图自杀﹐接近一半变性人在贫穷线以下生活。迪诺伏说﹐这显示他们被边缘化﹐是脆弱社群﹐需要相同的保护﹐与其他人一样不受歧视。

自由党的纳克维(Yasir Naqvi)是这个跨党派法桉的共同赞助人﹐他说﹐1980年代政客修订《人权法》时﹐以为已经充分保障同性恋者。

纳克维在省议会三读辩论时说﹕「当时我们以为﹐只加入『性倾向』字眼﹐便涵盖所有人﹐但我们很快明白﹐事情不是这样﹐我们排除了变性人。」

另一个共同赞助人﹑保守党副党领去利奥特(Christine Elliott)说﹐在这个问题上迪诺伏的坚持﹐有助说服她的同僚﹐需要保护变性人。

迪诺伏认为﹐安省现在是少数政府﹐使反对党法桉更易进入辩论﹐令她最终成功通过修订。

安省是北美洲首个主要司法区﹐向变性人提供保障。西北地区通过类似法桉﹐迪诺伏预期其他省份和美国州份﹐很快会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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