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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福特市长职务 判得牵强 判得无理!

“政治和法律从来都是孪生兄弟” 这句话在加拿大又一次得到了验证。11月2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海克兰(Charles Hackland)的一纸政治意味极浓的严厉判决,不但令许多福特的支持者感到意外,就连不少他的反对者也都没有料到。

海克兰法官以福特市长违反了市府的利益冲突原则为由,而判他罪名成立并剥夺了他的市长职务。这一判决是否站得住脚?是否过重?是否经得起考验?对此,不仅法学界和上诉法庭的法官会有评判,就是社会舆论也会各抒己见。

加拿大奉行的是以判例法为主体的英美法系,类似福特市长这样的判断失误的情况而被法官剥夺市长职务的案例,在加国历史上还未出现过,因而也无判例可循。由此可见,海克兰法官对福特一案判决的决定过程是他个人的自由心证过程。虽然“阿海” 法官反复强调了福特的行为和辩护理由都不可接受,所以给他处以了革职的“极刑”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法官的判词,就不难发觉,似乎更令他反感的还是福特先生的顽固态度和不服输的牛脾气。在法律上,要证明一位被告是否“罪名” 成立,还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仅要看被告的“犯罪”动机,还要看被告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然而,在“阿海” 法官的判词中,我们既没看到他向公众交代福特先生的任何“不良” 动机,也没有看到其“违法” 行为所带来的任何后果,更没有见到他说明:如果让福特先生继续留任市长,会出现什么样的不可收拾的局面?以及多伦多的市民因为福特先生的过错已经遭受了何等伤害?这位法官在判词中流露出了大量的自己对福特的言行脾气的反感,却不向公众交代福特之行为的危害后果,又没有使用警告之类的“温和” 处罚,就剥夺了他的市长职务。这样的判决不仅在法律上相当不严肃,在社会上也缺乏公众说服力。

海克兰法官的判决虽然有不少可商榷之处,但是代表原告起诉福特的律师依然认为:法官的判决说明了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固然,原告律师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持这样的看法并不奇怪。然而,对于不少当年参加市选投票的市民而言:法官因为当事人的这点过错,就凭个人的好恶来诠释法律,将那么多选民投票选出的市长给罢免了,把选民的选举结果给废了。这样做,既无视了选民的意愿表达,也是置多伦多城市的利益和公众利益而不顾,把自己放到了凌驾于法律的位置。如果原告律师真的重视: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条原则,就应该首先对法官无视民主选举结果,将自己放在公众利益之上的判决作出清楚的合理解释。

不管怎么说,民主制度都是目前人类社会最好的制度,但民主制度也远非完美无缺的社会制度。近年以来,加拿大接二连三地出现法官凭着个人判断就否定民选的议会通过的法律,否决民选的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法官干政” 的情况,安省法院的法官有关卖淫合法化,经营妓院合法化的判决就是一例。委任产生的法官通过法庭判决来否定和改变民选的议会和政府的制定的法律政策,这样做,固然体现了法律监督的原则。但是,同时也难免会因此出现不符合公众利益的错判。福特因为犯了一点认知和判断上的过错,法官就不顾他还在正常行使市长职务而将他罢免,显然就不符合公众和社会利益。可喜的是,福特先生一接到判决,就已表明了会坚决上诉,为市长的职位而战。但是,对多伦多的广大市民来讲,福特先生的上诉却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工作,同时也是为了城市的未来,为了纳税人的利益。

福特先生担任多伦多市长两年以来,他的成就和为人诟病的行事作风一样,都令人瞩目。他无疑是一位让喜欢者更喜欢,让仇恨者更仇恨的个性鲜明的政治人物。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分析福特、评价福特,就没有必要纠缠于他的个性、作风等鸡毛之类的事情。而应从他为城市、为纳税人所做的一切出发,来对他作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安省高等法院的“阿海” 法官拍拍脑袋、自由心证一下就将福特给免了。但是在福特的利益冲突案中,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利益?他又伤害了谁的利益?他给城市带来了多大的危害,以至于要被免职?这一切还都是未知数。从根本上而言,福特所犯的错只不过是出席了两次不应该出席的会议,投了一次不应该投的票而已。虽然,福特的行为是显而易见的犯规,但是判他有罪、不让他继续担任市长,就实在太勉强。他的错毕竟与因为贪腐而下台的蒙特利尔市长,与因为同类案件遭遇麻烦的安省的伦敦市长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应该看到,福特的官司从一开始到现在,就远非单纯的法律事务那么简单,也与任何社会公义无关,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由多伦多的左翼势力发起策动的“淮海战役” 。因为如果福特不是苗大伟的批评者,他就未必会因为信纸问题而被苗大伟任命的操守专员揪住不放;如果福特当上市长后,不是向浪费开刀、厉行削支,他就不可能被左翼人士告上法庭。在苗大伟时代的市议会,不少市议员滥用办公开支,甚至和家人吃饭、办私事也享用市府给议员的免费停车证,这些事情远比福特用办公室的信纸做善事更严重,但也从未见操守专员进行追究。多伦多的左翼势力可以通过大律师将福特的过错上升到有罪的地步,这就证明了他们的不可小瞧的能量,同时也说明了改革路途的艰难险阻。

在人类历史上,但凡锐意改革者都很难有好下场,因此唯有好自为之、小心珍重了。对福特而言,不管他今后的路怎么走?他是否还决心继续为多伦多服务?他都要汲取这次“被抓痛脚” 的教训。否则就算他再有抱负、雄心再大、再想改革,他都有可能:“任期半途被暗算,事业未捷身先死”。福特市长,为了多伦多,为了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你要开始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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