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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数据流量收费上限 通讯巨头反对

加拿大无线电电视暨电讯委员会(The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CRTC)正考虑为手机合约颁布新规定,其中包括对额外使用无线数据流量制定收费上限,最高收费为50元。然而,加拿大两大通讯巨头12日呼吁CRTC废除这一提议。

CRTC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拟将制定全国新的无线通讯规范,其中包括额外无线数据流量收费上限为50元。根据CRTC草拟的规范条文,如果用户额外使用费用超过每个月月计画50元,无线通讯公司将务必停止部分服务。不过漫游费将另当别论。

罗渣士(Rogers)和研科(Telus)高层12日表示,CRTC的这一提议不是一个好主意。罗渣士公司首席监管格尔哈特(Kenneth Engelhart)表示,这一提议对于顾客非常具有破坏性。

据 Financial Post报告,研科公司12日对CRTC表示,研科公司早已有规定,手机用户在加拿大境外的漫游费用最高上限为200元。

罗渣士公司表示,关于提醒用户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还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譬如向用户发布预先警告短讯。罗渣士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杜什( Raj Doshi)表示,对用户而言,监测数据流量比语音及文本短讯要被动很多,用户很难知道还剩多少流量可用。因此罗渣士在用户数据流量即将达到限制时会发出提醒短讯,无论用户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这样做旨在避免用户收到巨额帐单时会大吃一惊。

不过,格尔哈特也指出,预先警示短讯的作用也仅在于提醒用户,因为有50%至75%的顾客仍会无视这种短讯。

目前,CRTC在魁省佳蒂诺(Gatineau)召开为期一周的听证会,旨在制定出一份全国标准条例清晰的手机合约。听证会重点目前关注的是手机签约时间长度、锁定电子设备、漫游费及取消合约费用等。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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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 签3年的合同, 现在抱怨了? 可笑...There is no free lunch in this world, you want a cheap phone then you have to pay the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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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电信运营商居然说CRTC的提议对消费者不是个好主意!真TM太无耻了!这种愚昧的话也说得出来? 消费者不需要电信运营商扮演消费者的保护者,消费者喜欢CRTC的"坏"主意。请电信运营商收起无聊加愚昧的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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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允许他们抢钱那才是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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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限未必公平。最公平的是按照使用量收费,打电话可以按秒计算,数据按兆计算。统一价格,每月按量计算费用。这道理和水费,电费,煤气费一样。 通讯巨头贪婪,有些用户也不是省油的灯。拿了便宜的手机,反过来抱怨合同时间太长。嫌合同太长,可以选没合同或者短期合同的,手机当然要贵一些。去苹果店买iPhone5要699起,去Rogers开台选3年合同180,month-to-month的话也是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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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上限的,否则对用户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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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合同犹如绑架,太长了;多数手机寿命都没这么长; 漫游费:还算好的,比中国移动联通在自己的网络里面只要出省就算漫游要合理多了; 合同取消费:如果当时拿了低价或者免费手机的,取消费上限是该手机开台时候价值的3年分摊剩余值就可以。太简单了。 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幼儿园级别的数学,可是人类的贪婪本性使其复杂化,收取月费的公司尤其如此(你去看看,收月费的公司一般都有不合理的隐藏收费,一锤子买卖的商店就没这么容易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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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除了3年合同期仍然普遍之外,其它基本都是你希望的那样了。 文中提到的数据收费太高的确是目前很大的问题。几大电信公司现在不是最高$50而是最低要求$50,而且还有合同,这就太霸道了。数据流量的收费应该大大降低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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