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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翅何去何从?多伦多市议会本周讨论

去年底安省高等法院裁定,多伦多市府制定禁止鱼翅的附例超越了市府的权限,多伦多市议会将于本星期开会,就是否放弃禁鱼翅附例,或是对附例作出修改以获得法庭接纳等事项展开讨论。

在多伦多市府通过附例1247-2011(即禁止销售、食用及藏有鱼翅的附例)之后,由华人社区组成的维权公义联盟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多伦多市府越权,而法庭已经于去年底裁定多伦多的禁翅附例已超越市政府的立法权。

根据多伦多太阳报(Toronto Sun)报导,多伦多副市长郝利岱认为,市议会应该接受法庭的判决,放弃禁止鱼翅附例。他表示,市府不应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之中,法庭已经对此作出裁决,所以现在已经不是市府责任,禁止鱼翅附例并未显示出市府的利益。郝利岱补充说,如果为禁翅附例继续上诉将耗资巨大。

他表示,如果坚持上诉,无法预知诉讼还会拖延多久,市府没有钱打这类官司,而且此事本来并不关市府的事。

提议制定禁止鱼翅附例的市议员贝梅克表示,他希望市府能够拟定一个可以经得起法律诉讼的禁翅附例。他说如果市议会通过一个禁止鱼翅范围不像原议案范围那么广的附例的话,就可能会成功。

他认为市府应拟定一个符合法院裁定的附例,即法院认为市府的附例主要是规管那些领有市府牌照的商家(licensed establishments),所以市府可以将禁止鱼翅的适用范围缩小到那些领有市府牌照的商家。

另外一名支持禁止鱼翅的市议员黄慧文表示,法官的裁决中并未排除市府执行其他与鱼翅有关的附例。

反对市府禁鱼翅的维权公义联盟则重申,联邦政府已经指出鱼翅在加拿大是合法的,联盟也反对以不合法及不人道的方法捕鲨,但也反对市政府假民主、假民意及不理性地订立一条不公允、不公平及不可行的禁翅附例,这间接影响种族和谐及产生种族仇恨,亦浪费了政府资源及纳税人的金钱。市议员应专注市政事务,而非制订法例去监管原应由联邦政府管辖的环境生态、捕鱼及海产进出口事务。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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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都是为俩糟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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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务正业。 法官说的明白: 禁鱼翅不是市府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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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商人的无耻诉讼 作者 德国之声旧金山特约记者 王山 去年7月,代表鱼翅商人的美国旧金山两个华人团体,向加利福尼亚州的联邦法院申请颁发禁制令,要求在他们对加州议会的《鲨鱼保护法案》提出诉讼期间,停止执行该法案。今年1月2日,联邦法官菲利斯?汉密尔顿拒绝了这两个华人团体的申请。有媒体评论人士指出:鱼翅商人的无耻诉讼,遭到一次严重挫败。 ? 在民主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都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讨取公道。但旧金山的鱼翅商人明明是坚持饮食陋习、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诉讼,却要以“反对种族歧视,捍卫华人尊严”的名义进行,所以舆论称之为无耻的诉讼。 2011年初,由旧金山湾区选出的加州议会华裔众议员方文忠,与另一位众议员霍夫曼,向议会提交《鲨鱼保护法案》,法案禁止加州居民拥有和贩卖鱼翅。法案通过后,经州长签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法案有长达一年半的宽限期,商店和餐馆可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处理掉鱼翅存货,所以正式执行的时间是2013年的7月1日。 全世界每年有大约一亿条鲨鱼被人类捕杀,其中七千三百万条鲨鱼被捕杀只因为人类要割取鲨鱼身上那几小片鱼鳍,制成华人宴席上的鱼翅羹。海洋中的四百种鲨鱼已经有二十种濒临灭绝。鲨鱼大量减少,海洋的食物链将崩溃,危及海洋的整体生态环境。 加州议会通过的《鲨鱼保护法案》有重要意义。美国国会2010年12月曾通过禁止猎取鱼翅的法案,却没有禁止鱼翅交易。美国西海岸三个州中的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都禁止销售鱼翅。如今加州议会通过了《鲨鱼保护法案》,就可以筑起防线,阻止鱼翅从美国西海岸进入美国。 美 国华人社区是中国以外最大的鱼翅消费地之一:仅旧金山中国城,便有十几家经营鱼翅的海味商店;华人开的餐馆,上一点档次的,都售卖鱼翅羹。美国华人与中国 本土华人一样,无翅不成宴,吃鱼翅成为虚荣消费。海味商店与餐馆从售卖鱼翅中获得丰厚利润,法案正式执行,旧金山售卖鱼翅羹的中餐馆,每年要损失二十到八 十五万美元不等的利润。这是鱼翅商人反对禁鱼翅的唯一原因。 在 《鲨鱼保护法案》尚未在州议会通过时,旧金山的鱼翅商人,便连同华人中的鱼翅老饕,驱车前往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市示威抗议,把个加州议会闹得不得安宁。法 案通过,他们便以“华埠街坊会”和“美亚正义联盟”的名义,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除法案。并申请禁制令,要求在诉讼期间,停止执行法案。 这两个华人团体要求废除《鲨鱼保护法案》的主要理由是:法案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权保护”条款,剥夺了华人吃鱼翅的权利,不尊重华人的饮食传统,是对华人的种族歧视。 而支持法案的动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组织向法庭提供一项调查,他们从五十一家中餐馆供应的鱼翅羹中提取鱼翅的DNA,发现华人食用的鱼翅,有八种来自濒临灭绝的鲨鱼品种。美国电视“发现(Discovery)”频道在一个名叫“鲨鱼之战”节目中报道了这一调查结果。早先,加州水族馆还曾进行一项调查,有四分之三的加州民众支持《鲨鱼保护法案》,其中包括七成受访的华裔民众。 联 邦法官汉密尔顿在拒绝颁发禁制令的裁决书中指出:受到《鲨鱼保护法案》影响的只是一小部分喜欢吃鱼翅的人和供应鱼翅的中餐馆,对华人整体影响甚微;提出法 案的是加州华裔众议员方文忠,法案受到一些华人团体的支持,歧视华人一说证据不足。在汉密尔顿法官做出裁决后,《鲨鱼保护法案》执行的宽限期将按时在今年6月30日结束。 两个华人团体对联邦法官拒颁禁制令立即做出反应,表示不惜将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评论人士则表示,毫不怀疑鱼翅商人有足够的财力将无耻的诉讼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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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鱼保护法案》 和 多市的“禁止鱼翅的附例” 有本质的区别。如果多伦多的附例是禁止所有的鲨鱼产品, 我举双手赞成。但只禁鱼翅明显是针对我们华人,明显是对我们的歧视。 市议会中的一些所谓的华人议员政治觉悟太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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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民猪议员们该干的事。花大量的金钱和时间讨论,打官司,立狗屁法,就一个鱼翅的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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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的明白:, 禁鱼翅不是市府管的事! 这些左翼民猪市议员们还不甘心失败, 非要再花公款上诉打官司, 为自己的脸面花别人的钱就是没负担呐. 有种的话, 黄惠文们, 用你们10万元的年薪自费上诉去, 少代表市民烧钱, 一帮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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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破坏了大自然的平衡法则,破坏多少,必得到多少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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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是上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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