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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珀利用反恐打击小特鲁多一石二鸟

原文标题:打击恐怖主义的立法争议

哈珀政府紧随着美国发生波士顿马拉松三死几十伤恐怖事件后,将在去年2月由参议院提出,正在国会几个月的BILL S-7 Combating Terrorism Act《打击恐怖主义法》,突然加快,放上众议院进行三读阶段,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认为事态紧急,需要周一及周二两天辩论,而且在周三晚上投票,结果以183票赞成,93票反对,顺利通过。S-7法案得到贾斯汀的自由党支持,而新民主党则认为法案提出的拘捕部份,没有必要而又侵犯人权,固此投反对票。 也有不少评论人认为,既然2001年到2007年之间,法案中预防性的拘留法律权力,加拿大从未需要用过,今天何必多此一举,祀人忧天?例如,加拿大人权协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 就坚持这个看法。

事有凑巧,周一皇家骑警拘捕了,据称暗藏在伊朗的盖达恐怖组织,并潜入加拿大的两名外国恐怖分子,在他们打算对一列V1A客运火车实施恐怖袭击,令其脱轨之前擒获。两名疑犯,被控于去年4月1日至9月25日期间,以及另于本年2月14日,阴谋发动恐怖袭击、接受恐怖组织指导或串谋 谋杀他人等罪名。

反恐大旗手涂斯维指出﹐皇家骑警得以顺利逮捕两名恐怖份子﹐是加拿大和国际伙伴紧密合作﹑联手反恐的结果。他强调绝不姑息恐怖分子 : 加拿大绝不容忍恐怖活动﹐绝不会沦为恐怖分子的犯罪天堂﹐或者被恐怖活动的支持者所利用。他坚信恐怖活动发生前﹐必需引用所有加拿大法律﹐控告肇事者, 阻止恐怖分子犯案 。

自从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后,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法例,给予警方权力,当收到恐怖主义消息时,可以拘捕疑犯,在法庭开审前,便进行对犯人调查性质的聆讯。

该项争议性的法律,5年后由于所谓日落条款(so-called sunset provisions)而自动失效,今天将以《打击恐怖主义法》第2条款死灰复燃:当警方怀疑某人知悉恐怖分子活动,可强迫他人出庭回答问题。假如嫌疑犯拒绝回答,可拘押他最多12个月。

从法律程序分析,那表示警方调查恐怖主义案件时,有权在法官面前盘问证人,证人必需回答所有问题,但在案件审讯时中,不可以用来对付他。这个调查权力的条款,当印度航空公司飞机爆炸案研讯中,在法庭只用过一次,而 2004年,曾经被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反国家宪法。

平心而论,近日来很多加拿大报章的评论,多从反恐的政治⻆度出发看间题,本来应该是治安和罪犯的议题,变成了政治针锋相对,正反双方互相攻击的武器。哈珀的保守党,一向以严打罪恶为民粹的卖点,趁着当前美国波士顿惨剧反恐情绪高涨而乘胜追击,连一向温和的Globe and Mail《环球邮报》电子版社论,也扣上保守党政治机会主义的帽子。

例如总理哈珀便利用加美两国联手捣破铁路恐袭阴谋,再度狠狠打击自由党党魁小杜鲁多,指他社会学者式探究恐怖份子犯罪根源的言论,暗示他说话不合事宜,政治肤浅而未能对症下药,认为加国在反恐时刻,需要有判断力及具经验的领袖,明显乘机政治抽水。他又将贾斯汀钉对保守党发言的反对党国会动议,要求因为反恐紧急辩论而延期举行,可谓一石二鸟。

从法律角度分析反恐法案本身,是否需要和真正有效?才具意义。

相关的反恐法律曾经付予警方权力,当相信某人将会犯案时,可以拘捕,以防止恐怖事件发生。2007年法例失效后,从未有运用过。

今天, 新法例以“预防性逮捕”的第1条款重生:当执法人员怀疑某人涉及恐怖活动,可拘禁疑犯最多3天,而不提出控罪。嫌疑人士可能受行为监管最多1年,假如那人拒绝,可判监12个月。换句话说,警方理论上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利用这个条款,扣留进行恐怖活动的嫌疑人士24小时,当得到法官同意,再扣留48小时。3天后,法官有权决定对他在社区的活动,是否需要加上一些限制性的条件 。

这条打击恐怖活动的法律,早年在国会以大同小异的面貌出现时,未曾有过很大的争议。两大焦点项目,不外乎上述提到的调查性质的聆讯,以及带有条件的拘捕权力,或者更流行的说法称为预防性逮捕。假如我们将它和其他西方民主国家相类似的反恐法律作比较,已算相当温和。

更重要的是,所谓预防性拘留权,必需是执法人员最后一步的底线,执法工具,只于对付高度难测的反恐行动,面对非常迫切而极之严重的恐怖威胁时,当现行刑事法典中传统的拘捕权力不足,或出现隙缝时,才酌情使用,再加上防止滥权的机制。假如这样,我们没有理由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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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有凑巧,周一皇家骑警拘捕了,据称暗藏在伊朗的盖达恐怖组织,并潜入加拿大的两名外国恐怖分子,在他们打算对一列V1A客运火车实施恐怖袭击,令其脱轨之前擒获。两名疑犯,被控于去年4月1日至9月25日期间,以及另于本年2月14日,阴谋发动恐怖袭击、接受恐怖组织指导或串谋 谋杀他人等罪名。" 未必是凑巧。皇家骑警发布新闻当天,马上就有Media提出疑问,并认为皇家骑警调查了一年多偏偏选择这个时候采取行动,就是为了打压其它党派,帮助哈珀政府提过这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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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太高看哈珀政府的权利了, 皇家骑警能成了哈珀打压其它党派的工具? 中国警察听党的, 不属于国家. 这里不是中国. 波士顿那个爆炸, 加上加拿大有人企图颠覆客运火车, 哈珀政府才赶紧推出反恐法案, 自由党也投了赞成票. 什么一石二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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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淘声依旧:什么“赶紧推出反恐法案”, 这个法案早已推出,在议会讨论了一段时间并遇到了一些阻力。这些英文媒体提出疑问的是皇家骑警选择发布新闻的时机正好是在投票之前,客观上给反对党带来了压力,起到了哈珀政府起不到的作用。并不是说镇压打击的意思。你说得很好,“ 中国警察听党的, 不属于国家. 这里不是中国”。我来帮你说完整,这里警察属于国家。所以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代表影响警察的活动就是很正常的了。而且,皇家骑警自己也指出,这两名疑犯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的打算。所以,并不是一定要在这个时候逮捕二疑犯,发布新闻的。这是英文媒体提出疑问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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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省经济变差, 普通民众上街抗议. 警察是不是可以以反恐需要将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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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法律太复杂。耽误反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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