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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何去何从?哈珀能否圆改革之梦?

加拿大最高法院上周举行参议院未来路线图的听证会,将会玉成或打消哈珀多年改革参议院的梦想。

代表联邦的律师坚称:完全废除参议院,只须征得代表50%人口的7个省份同意,也就是说:7/50的支持,就足够废除参议院。 改革参议员的产生方法,联邦政府可以单方面决定。

改革大业,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参议院的改革前途,路障重重,情况未许乐观。

先从法律方面分析。

今次最高法院参考听证聆讯 (Reference Hearing) 的功能和目的,实则上是审议加拿大两个不同的参议院:1867年当初联邦立国时设计的参议院,以及今天2013年现况的参议院,参考各方陈述法律意见后,法院才清楚答复哈珀政府提出的几条参议院改革方向、包括废除的多项选择题,并且提出答案所依据的理由。

综合各方陈述的观点,联邦政府和省政府都一致同意:全面性的参议院改革,不可以在宪法的场外进行,这个角度,也是各方阵营唯一少有的共识:除非宪法容许,大规模改革参议院或废除,万万不能。即是说:法院交出改革参议院的方向和路线图,都要在宪法的运动场内进行。

目前法庭需要仔细研究和回答的两个关键性选择题,包括:1. 完全废除参议院﹐联邦政府只需征得代表50%人口的7个省份同意,无须所有省份? 2. 联邦政府是否有权单方面设定参议院的任期﹐设定咨询性选举程序﹐拣选参议员﹐不用省府提意见?

深入观察,不难发现:原初设计的参议院,无论功能、目标、⻆色和实质,今天都己经变得面目全非。

参议院的功能,我们可以参考上个月魁省上诉庭审议的一宗案件的法官判词:联邦制定宪法时,参议院的设计,原来有几个原则:1. 全国各地区的代表性;2. 魁省英裔少数的代表性;3. 加拿大富有国民有若干监管国会运作的职责,包括处理由民主选举产生的议员可能出现过激的情况;4. 提供立法和修法清醒冷静反复思考才定案的第二道防线 (Sober Second Thought)。

事实发现:参议院几乎从开始落实,便逐渐变质,未能达到上述的意旨。当中几项原意,最值得称道的是:给予各省各区都有代表声音的第一点,从来未有实践,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加国公民,无论现在通过委任,或者将来可能途经选举,都没有机会充任参议员。

从慎言的几名法官,字里行间, 很大可能同意:参议院是联邦制不可或缺的一环,而联邦制尊重各省平权的立国原则,对今天的加国,仍有存在意义;而成立参议院,正需要维护人口较少地区省份的利益和发言权,所以不可废除。

另一方面,聆讯过程中,最引起大法官奇怪和质疑的,是联邦政府的建议和代表律师有关选举产生参议员的辩解。

根据渥京改革现时参议院的计划,除设定参议员9年任期外,并允许各省自行主办无约束力的咨询性参议员选举(Consultative Elections),所谓「协商选举」,政府认为比现时由总理委任,更具独立性,更民主,希望法官同意由选举产生参议员。代表律师指出:从联邦制生效开始到今天,95% 的参议员,都有党性委任的特色,新改革可以消除流弊。但是心水清的观察者,可以实时反驳:只要以后当权的总理放低党性,任人唯才,陋习便可逐步解决。

值得留意的是:整个过程,法院未有触及参议院闹得沸沸洋洋的丑闻。最高法院的8大法官, 似乎尊重加拿大三权分立的本质,期望未来有一个比较理想的参议院,行使政府系统的重要宪政⻆色,他们只是关心加拿大国会民主的未来,清晰界定如果改革参议院的法律规矩,并不是批评参议院近日的功过。

个人认为,宪法是个有机体,解释可随时代变化。法院应该视宪法本身,像一棵成长中有生命的树,适应新时代的新环境,开枝散叶,配合21世纪加拿大联邦政体地域政冶的新动态,共存共荣。 宪法的修改,加国从来没有一贯及一致意见,但却有不少失败或惨痛的经验。1982年,最后一次改革联邦宪法,独欠缺魁省同意的Patriation,修宪过程,留低的政治伤疤,至今未愈。所以,就算法院最终认为改革参议院只需要7个省份同意,当中不同意的省份,极可能也包括魁省,预料哈珀遇到的未来的困难殊不简单,他可能也要付出沉重的政治代价和某些省份的持续忿满。

联邦政府的政治立场,最清楚的陈述,来自民主改革国务部长溥礼瑞(Pierre Poilievre),他鲜明地表态说:「参议院必须改变或是消失,维持现状是不能接受的做法。」他口气坚定地说:「这次历史性听证会决定,参议院是否需要改革还是废除。」可见法律之外,还要看哈珀的政治意志,他会不会硬闯?

虽然联邦代表律师认为,改革参议院计划已属综合做法,只作出务实和有意义行动。 明显见到: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既得利益的多个省政府。原因很简单:选举产生的参议员,直接挑省府省议员的权威和代表性,省府当然不同意;法院的听证会,只有亚省和沙省的代表律师表示赞成。就算最高法院接纳联邦政府代表律师的论据和建议,同意作出大改动,执政保守党政府也很难得到7省首肯。

所以,几位公开表达了意见的法官,未有对联邦参议院改革的建议积极响应,既不同意哈珀单方面有权改革,又质疑所谓无约束力的选举。情况极不乐观,哈珀改革之梦,恐怕难圆。

最高法院将用6个月至1年时间﹐考虑联邦政府﹑所有10个省份、两个地区以及其他宪法专家和两名参议员代表的论点﹐最终做出万众期待的重大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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