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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加最高荣誉:加拿大勋章如何诞生的

本月11日,联邦总督约翰斯顿(David Johnston)公布加拿大勋章的授勋名单,其中来自安大略省渥太华的第二代华裔女作家、《家庭传记命运与境遇的故事》(Lives of the Family: Stories of Fate and Circumstance)一书的作者郑霭玲(Denise Chong)是唯一一名获颁二等官佐级加拿大勋章的华人。

“加拿大勋章” 是加拿大国家级的最高终身成就奖,其授勋在加拿大算得上是一桩大事,加上这次有华人上榜,而且还是颇为难得的二等官佐级勋章,于是媒体好一通报道。

华裔女作家郑霭玲

不过,很多读者、包括来加拿大甚久的老移民看到这则新闻后都有些疑惑:什么是加拿大勋章啊,为什么弄得这么隆重?有朋友一个电话打给小牧:来给解释解释吧。

哟,这话说起来可就太长了,前前后后的快一千年呢。

提到“勋章”(Order),很多华人会将其和“立功受奖”联系起来。这固然没错,在今天获得勋章确实需要很有一些成就才行。不过,勋章起源却和立功一点关系也没有。

勋章的建立可以上溯至近一千年前十字军东征时代。各国君主和修会领袖为了响应教皇“光复圣地耶路撒冷”的号召,纷纷组建骑士团参加东征。那时军装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骑士们都需要自备武器,服饰旗帜更是五花八门。为了帮助识别身份,骑士团长会给旗下的每个成员都颁发一枚勋章。今天世界上最古老的勋章,例如奥地利的金羊毛勋章(Order of the Golden Fleece)、英国的嘉德勋章(Order of the Garter)、苏格兰的蓟花勋章(Order of the Thistle)都源自那个时代。

受历史环境的影响,勋章从建立起就带有浓厚的封建和等级色彩。首先,勋章佩戴者需要有个效忠的对象——君主或者是骑士团的领袖(当然名义上是耶稣基督);还要有一个为之奋斗终身的格言——往往是圣经上的一句话(当然也有例外,例如英国的嘉德勋章的格言就是“心怀恶念者可耻”)。

身佩加拿大勋章的女王

此外,骑士团成员的地位不同,勋章的样式也很不一样,例如核心成员(君主或团长往往称其为“同伴”)的勋章最大、质地最好,普通军官的勋章则会小一些,普通骑士的可能就是一小块刻着花纹的铜牌,而绶带的宽窄、佩戴的方式(例如是左肩背还是右肩背)也都能明确显示出其主人在团中的地位。那时候,勋章的获得者并非所有者,当退出骑士团或死后,其(或其家人)便需将勋章上缴。

十字军东征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贵族佩戴勋章的传统却一代代地流传了下来。拥有一枚高等级的勋章,便意味着自己出身名门、血统高贵,或与君主关系密切,那是金山银山也买不到的身份象征。几百年下来,发放和佩戴勋章演变成了一套极其复杂的且等级森严的制度,而且各个国家都不太一样。有多复杂呢?大约10份你手上的这本《51周报》对折,差不多就是我所见过的一本介绍古代欧洲《纹章学》(就是古代骑士的家纹,也是套繁琐的系统)和《勋章学》的书的大小——这些还仅仅是将主干理清楚而已,无法包括所有枝节。

无论怎么变化,勋章一直都存在于贵族圈子里,和平民是无缘的。直到1757年,奥地利在原先的骑士勋章以下新设了一个“荣勋章”类别,授予立下显赫战功的平民军官,以激励士气。此例一开,各国纷纷效仿,勋章这才走入了平民阶层。再过了一百多年,“荣勋章”的授奖范围也扩大了,不仅仅局限于军人,平民也能够因为杰出的贡献而得到。欧洲各国也出台了专门针对非军事人士的“荣勋章”,比较著名的有英国的功绩勋章(Order of Merit),护士制度的创始人南丁格尔就曾获此殊荣。不过,“荣勋章”的获得者不会被授予骑士或贵族头衔,所以在整个勋章制度中的级别还是较低的。

加拿大勋章是“荣勋章”的一种。虽然它是本国能授予的最高荣誉,但是只有不到50年的历史。在此之前,加拿大人要想获得国家级的勋章,只有上报英国女王,申请颁发功绩勋章(Order of Merit)。可是功绩勋章是对所有英联邦国家设立的,而且只有24个名额(现有成员去世了才允许新成员填补),你想想该有多难获得。于是,加拿大建国快150年了,总共才出了一人上榜(前总理克雷蒂安,2009年)。

看到这里,有读者会问了,既然英联邦的功绩勋章这么难申请,加拿大为什么不早点设立自己的国家级勋章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加拿大她不够格。

说这话可能会让加拿大的爱国者们火冒三丈,可实事就是如此。英国的级别是kingdom,就是一个国王(king)的领地,而加拿大的级别是“country”,这个词按字面解释是一个伯爵(count)的领地。换句话说,以前加拿大总督站在英王面前,仅能算一个伯爵,前面还有一群亲王、公爵、侯爵呢。你一伯爵对国王说要自己设立个国家级的勋章,要是赶上个亨利八世那样火爆脾气的,早就拖出去砍头,然后悬首伦敦塔了。

三个等级的加拿大勋章,自左及右分别是:同伴、官佐、员佐

自1867年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加拿大在很多事务上仍依附英国,并没有多少话语权。直到二战之后,英国的国力下降,对英联邦国家的的控制降低,而加拿大的国力渐长。至1967年,也就是建国一百年的时候,时任加拿大总理皮尔森(将加拿大国旗由米字盾徽旗改成枫叶旗的那位)看时机成熟了,便向英女王提出在英联邦的“功绩勋章”下面再设一个“加拿大勋章”。

新勋章的效忠对象自然是女王陛下,毕竟宪法上还写着人家是加拿大的元首。不过,在女王底下设立一个“首席同伴”——就是时任加拿大总督——由他(她)全权决定勋章的颁发。这个设置将“加拿大勋章”实质上从英国的勋章制度中独立了出来,又顾全了王室的面子。女王陛下一过目——准了。

“加拿大勋章”模仿英国的勋章制度,只是简化了许多,不过仍有很多旧传统的烙印。比如说有个效忠对象(女王陛下);也有一条拉丁语的格言,出自圣经《圣经.希伯來書》11章16节:“渴慕那更美的家乡”,并要求勋章获得者为之奋斗终身。勋章分三等:头等同伴级勋章 (Companion of Order of Canada)、次等官佐级勋章(Officer of Order of Canada)和三等员佐级勋章(Member of Order of Canada),这些称号里能看到中世纪骑士团的影子。

根据法律规定,金质的同伴级加拿大勋章每年最多只可颁发15枚。在任何时候,全国最多只能有165个健在的公民同时拥有这项殊荣。如果数额已满,该项勋章就自动停止颁发,直至有先前的勋章获得者去世,才能重新按所缺的数目补上人数。同样是金质的二等勋章最多可颁发64 枚,银质的三等勋章每年最多可颁发136枚,后两者总人数没有限制。

“加拿大勋章”用来表彰加拿大人的傑出成就或卓越服務,終身奉獻於各領域的力圖、或大幅改變了加拿大的人(但不包括在任的政客和法官),另外也頒予對世界產生好的影響力的非加拿大人。获奖候选人名单由顾问委员会推荐而确定,而顾问委员会主席则由加拿大最高法官担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该勋章的名誉颁发者,加拿大总督实际负责该勋章的授予工作。

自1967年以来,已有超过5000人被授予加拿大勋章,其中有政治家、艺术家、电视明星、体育健将和慈善家。他们不仅在某一方面作出杰出贡献,为国家争得荣誉,而且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们正是那些“渴慕那更美的家乡”的人。

在这5000多人中,有不少华人得过三等员佐级勋章,少数华人得过二等官佐级勋章,但是尚没有华人得过头等同伴级勋章。我们相信,随着华人对加拿大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一定有摘取这一加拿大最高荣誉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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