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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加公民身份当国籍 要有自知之明

加拿大《C-24法案》严改永久居民转公民的条件,在华裔新移民社区引起轩然大波。有人称此为“入籍法”,大呼新移民成了二等公民。换个角度看,《 C-24法案》确实给不懂公民与国民区别,错把公民身份当国籍的大陆移民,上了一堂实在的现代国籍理念课。

公民身份与国籍国民身份相比,一个是社会的,一个是天生的,差的不是一等二等。误以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就有加拿大国籍的“入籍梦”,该醒醒了。

加拿大《C-24法案》活生生地证明,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仍然比不了加拿大国民。国民身份,或者说国籍,是与生俱来的。以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就“入籍” 了,成了加拿大人,与人家本国出生的国民平等了,想法很阿Q。

美国、加拿大黑人国民常常认为自己是二等公民。新移民虽然有了公民身份,但是,恐怕连黑人国民还不如。差的不仅仅是移民公民今生不可以竞选外国总统。不是国民,不但申请公民要符合人家说了算的条件,就是转了公民之后,犯了间谍、恐怖、叛国罪等,公民身份也会说没就没,哪来哪去,被驱逐回其祖国。出生在自己祖国有国籍的国民就不一样了,永远不能被驱逐,任何时候都有回祖国的自由。

以为有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入外国籍,或许是中国国籍法误人子弟太深了。没有任何外国政府和外国民众认为有该国公民身份的中国移民不是中国人。外国人的国民身份或外国国籍,是生来就有的。中国人的国民身份或中国国籍,也是生来就有的。世界上只有个别政府搞不清楚公民与国民的区别,错把公民身份当国籍,把外国公民身份与外国国籍混为一谈。只有本国出生的或有本国国民血缘的移民后代,才是本国国民,才有本国国籍,这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现代常识。违反现代常识,把数千万海外中国国民自动割弃给外国,不准海外国民自由回国,还说什么为了海外同胞好,不知是何道理?

永久居民或者外国公民,其实都不过是国际移民的海外身份而已,改变不了与生俱来的国籍和国民身份。生来是中国人,这辈子就是中国人。海外大陆移民,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仍然是中国国民。搞不清楚这一点,就是白活。

二十多年前,一归国同乡当众显摆外国护照,自称是外国人了。亲朋校友们个个嗤之以鼻。有本外国护照,就基因突变,不是中国人了?太可笑了。

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能够不论出生国家民族,接受符合条件的外国移民成为永久居民和公民,已经是文明进步许多了。回头看看自己的祖国,连海外同胞回国自由都放不开,再抱怨外国接受新移民如何苛刻,似乎真有点底气不足。

还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哪国国民的同胞,看了加拿大《C-24法案》就该明白,移民到新国家,即使有了人家的公民身份,也还不是人家的国民,住在国不是你自己的国家。胡扯什么入籍、二等公民,自欺欺人于事无补。

没人请你移民,加拿大《C-24法案》整的就是外来新移民。别拿公民身份当国籍,你的祖国不是加拿大。人家不明说,总该有点自知之明才好。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这里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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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民法就把加拿大人分为4等: 第一类,亦是享有最高权利的,是那些在加拿大出生而没有其它国籍的加拿大人。这批被誉为“真正”的加拿大人无论做了甚么事,即使犯了最严重的法,又或长期在海外居住,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第二类,透过归化入籍,没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移民。这类人即使犯了严重罪行,也不会丧失公民身份。不过,若果他们当日的移民申请有欺骗成份,又或有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些透过归化入籍的公民没有意图在加拿大居住的话,公民身份便可以被撤销。 第三类,虽然在加拿大出生,却拥有双重国籍(有些国家给与公民在海外出生子女公民权,某些国家像埃及和伊朗的公民权甚至可以留传五代。亦即是说,即使埃 及裔的加拿大人已经在加国生活了数代,而这些子孙都在加拿大出生,甚至从未踏足埃及,却仍然有埃及国籍。)这类加拿大人若果犯上严重的刑事罪行、叛国、参 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罪行,以及日后政府可能加进可剥夺公民权罪行名单上的行为(根据大律师公会的专业分析,当C-24号法案 打开以犯法撤销公民权的先例之后,政府日后便可以把其它行为和罪行加进剥夺公民权的罪行名单里面)。   第四类,即透过归化入籍的移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大律师公会以真正的“三等”公民来形容这类人。这类人要面对所有在这项法案所提出的,包括具追溯效力和未来政府可能新增加的,都可以令这类加拿大人丧失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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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狗咬狗,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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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两嘴毛呢?另一只狗不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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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搞笑文章的人最好解释一下在中国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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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是你真的选过谁,或者被选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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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白痴文章,法案是针对双重国籍人士,中国人入籍加拿大没双重一说,还叛国会被驱逐处境,可笑,重罪轻判,人家针对某些伊斯兰恐怖分子搞出的法律,触动了一些法盲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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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浏览了一下这几十条帖文,隐隐感觉到许多人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想说的并不是《C-24法案》如何如何,而是借题发挥说明自己是中国“国民”,继而可以得出去中国不需要签证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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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相信这些网友的真实目的是在这里,他们想说的是自己是“中国人”(这种族裔属性)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把这个概念偷换成“国籍”,说自己的国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这个理论,满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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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共产党:这次顶老酒!鄙视那些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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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最在乎签证的是签证中心那批人。捞吧,总有一天会拉清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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