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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死不如苟活 安乐死对华人影响有限

加拿大最高法院安乐死判决在华裔社区引起不同议论,温哥华中侨互助会行政总裁周潘坤玲认为,判决给予华裔社区省思如何有尊严面对死亡的问题。她强调,必须等法律内容确定,才能了解有无必要更改中侨安老院设施的相关规定。

但家庭医生谷世安以他多年接触华裔病人的经验,认为华人社会普遍还存在“好死不如苟活”的观念,估计判决对华人影响有限。

谷世安说,华裔病人对于安乐死问题的看法仍是较保守,最多就是能够接受自己在垂死需要急救时放弃抢救,一种较消极的方式,他行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过有垂死病人向他表达希望安乐死。

他表示,除了华人长辈较保守外,华人子女一般也不会支持家里垂死长辈有此想法,即使在药石罔效,任何治疗都不可能延续生命时,也仍希望医生尽可能救活长辈,多活一天是一天。他认为,华人一般认为生死有命,不应由人为决定死亡时间,所以他看到许多病人即使身体受苦,有时感叹“生不如死”,但这只是一种发泄说法,并不表示病人会采取步骤,请医生结束生命。

中侨行政总裁周潘坤玲曾担任护士,在到中侨担任行政总裁之前,也有多年管理养老院的经验。她说,由于有关安乐死的法令,需要一年的时间制定,在那之前,中侨李国贤护理安老院的作业规定,不会做任何改变。

她表示,住安老院的老人家,在他们意识清楚能做出决定时立下“平安书”,交代将来若无法治疗是否放弃抢救,安老院则会根据“平安书”,尊重病人意愿再作处置。

周潘坤玲说,虽然华人对生死的看法较为保守,不过,她认为,任何族裔的人士,可能都不愿见到自己所爱的家人在垂死边缘生活,任由病魔摧残身体,尤其医护又已经束手无策,所以,她认为该判决是让社区反思如何尊重生命,以及尊重病人选择有尊严面对死亡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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