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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打工族过了65仍打工 领不到退休金

经济艰难,退休金不能应付生活所需,愈来愈多人过了65岁仍要打工,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若是超过71岁还在受雇者,他们的福利会减少,因为雇主不会在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供款。

根据加拿大「收入税法」(Income Tax Act),任何人从71岁开始就不能再有退休金供款,不能再继续积累其退休金。换言之,从71岁开始,继续打工的人要比其年纪较轻的同事挣的钱要少,尽管 雇主照样给所有雇员支付退休金供款,但71岁以上者无权获得雇主支付给其名下的退休金。

在亚省麦梅利堡(Fort McMurray)油砂田从事卫生打扫工作的77岁希拉尔(Fred Hillier)就是这条法例的牺牲品。他表示,目前每个小时的工资加福利收入要比他的年轻同事少4.25元;此外,尽管雇主已在他的名下支付了54637元退休金,但他无权获得。

77歲仍在打工,卻無法獲得雇主退休金供款的希拉爾。(CBC)

77岁仍在打工,却无法获得雇主退休金供款的希拉尔。(CBC)

他原在往来诺瓦斯高沙与纽芬兰省渡轮上工作,并已退休,奈何生活逼人,原来的退休金根本不够生活,因此古稀之年仍要打工,每天工作十小时,然而应得的福利都没有了。眼看着这5万多元退休金存在自己的名下却不属于自己,这实在是让他郁闷。

加拿大退休人士及长者维权组织CARP的副主席吴苏珊(Susan Eng)认为,这条法在退休金问题上根本是年龄歧视;两个人干一样的工作却由于年龄不同而收入不同。他指出,现行有关退休金的法律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修改, 考虑到现在有愈来愈多的超过70岁上年纪的人在继续工作,他们的退休金供款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修改有关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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