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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法案权力惊人 只有加国籍也能剥夺

在去年6月,联邦保守党政府推出了有争议的C-24号法案,其中一点写明加国公民若有双重国籍,一旦参与恐怖活动、叛国、间谍等行动,联邦政府有权剥夺其加国国籍。然而,最近的一个案例显示,C-24号法案的权力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止是新公民,甚至在加国出生的公民,即便是出生在加拿大、只具有加国国籍的人,也可能被剥夺国籍。

出生在蒙特利尔的盖崖因新反恐法被取消加国国籍。(CBC)

在上个月,被定罪的恐怖分子阿玛拉(Zakaria Amara)成为首位被剥夺公民身分的人。这起案件引发全国的热议,许多人认为政府取消加国公民国籍的权力太大了。

不过,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个法案的权力其实比想象中的更大。

近日,联邦政府决定取消恐怖分子盖亚(Saad Gaya,上图)的公民身份。他是恐怖组织Toronto 18的成员之一,是阿玛拉的同伙,因参与设计炸毁多伦多市中心而被判有罪,正在服18年有期徒刑。

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Refugee Lawyers)理事长沃德曼(Lorne Waldman)表示,盖亚被取消国籍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在他之前,被取消国籍的都是移民背景的加拿大公民(出生在别国),具有双重国籍。例如前文提到的阿玛拉,他拥有约旦及加拿大双重国籍,因此哈珀政府较易以叛国或间谍定罪。

可盖亚却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只有加拿大一个国籍。

资料显示,盖亚于1987年出生于蒙特利尔,他的父母是巴基斯坦移民,但是在生盖亚的时候,他们已经获得加拿大国籍。

联邦政府取消恐怖盖亚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由于巴基斯坦在2004年才正式取消双重国籍,所以盖亚出生的时候,其父母“可能”具有双重国籍,从而也令盖亚具备巴基斯坦国籍。

法庭的文件指出,盖亚曾声明自己的父母在获得加拿大国籍时,已自愿取消了巴基斯坦国籍,所以他出生时并没有巴基斯坦国籍,而他也从来没有申请过该国国籍。

然而,联邦政府不这么认为,也不打算向巴基斯坦政府确认,直接准备取消盖亚的国籍了事。

沃德曼说,盖亚是加拿大历史上首度被剥夺公民身分的土生加拿大人,这显示了C-24号的本质,“也是BC省公民自由联盟(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Union)与难民律师协会认为新反恐法违宪的原因。”

另一方面,联邦保守党保证,参加恐怖袭击将是被剥夺国籍的唯一理由。近日,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候选人康尼(Jason Kenney)在哈利法克斯为有争议的C-24号法案辩护,他说:“让我澄清这一点,参加恐怖袭击将是被剥夺国籍的唯一理由。我们不会寻求其他司法、法律理由,剥夺公民身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5-10-0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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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一旦被批准就不应该被剥夺,这是政府的公信力也是责任,哪怕他是个恐怖分子,即使被判死刑,也是加拿大公民这一事实。如果他同时有别国国籍,同样是别国恐怖分子,为什么会有这样法律感到迷惑,目的是什么,不解!证据确凿现行法律也治不了他吗?
  • @ 2015-10-0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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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非要把这个法案和排华联系到一起的人,就是想绑架华人为他们的政治目的服务,他们究竟要干什么你?

    大家来多半是为了平静的生活,请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误导大家,那样缺德呀!草泥马!
  • @ 2015-10-0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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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wd40 于 2015-10-4 12:32 编辑

    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就不应该遣返,这是原则问题。
    坚决反对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
    应该把他们终身监禁或者枪毙掉。不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等于是为恐怖分子输送新鲜血液!
    支持“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人都是糊涂虫。
  • @ 2015-10-0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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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剥夺一个人的国籍,是一个原则问题。洪水大门一开,如果今天一个国家的国籍能因犯罪而被剥夺,即使你是出生在加拿大,明天这个政府就有理由找更多的借口剥夺政府不喜欢的人的国籍,很快就有一天你不投票也可能被剥夺国籍。
  • @ 2015-10-0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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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尼:“让我澄清这一点,参加恐怖袭击将是被剥夺国籍的唯一理由。我们不会寻求其他司法、法律理由,剥夺公民身分。”

    请注意,说的是:不会寻求,而不是不能寻求,C24赋予政府取消国籍的权力,并未对C24赋予的权力做出明确的限制!
    对出生于本国并生活的人士政府有权取消国籍,C24已经被政府操弄的过界了,相当于挑战出生地准则的国籍赋予政策!就像你家的小孩做了错事,不管错事大小,你不能说取消他家庭成员的资格,这符合家庭的利益,嘿嘿!
  • @ 2015-10-0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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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西风纵 于 2015-10-4 16:18 编辑

    小牧最近怎么也八卦起来了?

    根据联合国法规,地球上不允许出现无国籍的人。如果那个恐怖分子不是拥有双重国籍,联邦政府又怎么能剥夺他的加拿大国籍?那些持有双重国籍的人,既然享受双重国籍带来的便利,也应该承受双重国籍带来的不利因素,不能好处全占着。

    至于C-24法案是否违宪,联邦宪法法院都没说什么,51里有些逢保守党必反的主(比如克飞)倒鸡动起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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