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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庭由日本右翼指定?纯属误会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书记处6月29日称,仲裁庭将于7月12日公布关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实体问题裁决。消息一出,中国媒体大量刊登了与该案相关的各种细节,其中最为吸引眼球的一则是,“该仲裁庭于2013年5月应菲律宾单方面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宣布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

新闻进一步表示,“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后续补充材料显示,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此外,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设立的私人咨询机构“安全保障法制基础再构筑恳谈会”的主席。柳井出任庭长时,与日本存在岛屿领土争端的韩国就曾表示过担忧。此前,日本政府一直希望把竹岛(韩国称“独岛”)主权争议提交国际海洋法庭,柳井当选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韩国将更加警惕日本利用国际司法机构干预岛屿主权争议,更加排斥国际海洋法法庭。

然而,上述材料看似翔实,却在基本事实上犯下致命错误——菲律宾提交仲裁申请的机构并非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而是常设仲裁法院(PCA),2013年1月菲律宾提交仲裁申请时,柳井俊二确为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但却不可能接触到中菲南海仲裁案,更无法加以干预。

常设仲裁法院根据1899年通过的《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于1900年成立,是全世界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司法机构,总部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一个法律组织。始建于1996年,总部位于德国汉堡市,是专门审理海洋法案件的国际组织。二者虽然看似职能相近,但事实上是全然不同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

目前的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名叫胡戈·西伯兹(Hugo H. Siblesz),是荷兰资深外交官,曾担任荷兰驻法国及摩纳哥等国大使。西伯兹自2012年起担任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持续至今,其前任同样为荷兰籍,任期自2008年至2011年,名为克里斯蒂安·科罗纳(Christiaan M.J. Kroner),同样与日本右翼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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