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开9枪击毙街车上青年的警察被判6年监禁
今年年初,涉嫌连开9枪击毙街车上18岁青年的多伦多警察法西罗(James Forcillo;下图1)被判企图谋杀的罪名成立,安省高等法院法官 Edward Then 今天判法西罗6年监禁。
这名法官表示,按照加拿大刑法,企图谋杀罪名成立意味着最少5年的刑期,因此他的判决不应少于5年。
而在此之前,检控官寻求判其8到10年刑期。
法西罗此前曾经被控二级谋杀、企图谋杀、误杀以及严重袭击等罪名,但陪审团裁决二级谋杀、误杀以及严重袭击罪名不成立﹐但企图谋杀的罪名成立。
图1图2
青年在街车上被连射9枪 前3枪最为致命
案发于2013年7月27日,当时叙利亚移民青年雅丁(Sammy Yatim;图2)坐在1辆TTC街车的后座,可能是吸毒之后发作的原因,他先是向车内乘客露出他的阴茎,接着拔出4英寸长的弹簧刀,朝他面前的1名女乘客挥舞,虽然事件造成乘客恐慌,但没有人受伤。
法庭向陪审团放映的视频显示,当时雅丁允许乘客下车,但街车司机仍然在车上。雅丁要求司机用自己的手机给其父打电话,就在此时,法西罗与另外1名女警察最先赶到现场,看到雅丁之后,女警察将拔出的枪插入枪套,但法西罗却接连开枪,前3枪最为致命,其中前2枪击中心脏,后1枪打断胳膊,其余几枪击中腹部和腹股沟,还有一颗子弹擦过雅丁的鞋底。
雅丁中枪倒下之后,随后赶来的警察还用电击枪对其进行电击,所有这些细节都被录像机录下。
而尸检结果则证实,雅丁的血液中有中度至中高含量的狂喜丸成分。
法官强调法西罗第二轮射击完全没有必要
针对辩方称法西罗的行为是正当自卫,在当时的危急情况下开枪是为了公众安全的说法,法官强调法西罗第二轮射击完全没有必要。
法官说,法西罗第二轮射击是不合理的,不必要的,也是过度反应,完全与警察训练时的基本要求相违背。
被告曾经辩解称,他打出第二梭子子弹是担心街车上的疑犯会重新站起来,但这位法官推翻了这一说法,因为现场录像提供了有力证据,这完全是不可能的。
法官最后说,所判刑期要与犯罪的严重程度相称,从法律上言,企图谋杀已经是最严重罪行之一;此外,被告在已经击毙疑犯之后还打出第二梭子6颗子弹,说明他的道德过失责任也非常严重。
我没觉得这个警察可怜。难民也不是都该杀。至少这个被杀的亚丁并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已经放了车上的乘客,也没伤害司机。
枪杀过程分割为两段,现在,陪审团认为前段即击倒前开枪合法;但倒地再补射则违法。
主要争议就在于此。你觉得补射的那几枪可以接受吗,合法吗?如果你是律师,怎么为他(警察)辩护?
警察工会需要重新思考一下对自由党政府的态度了, 土豆为了亲爹, 可不在乎拿警察做祭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