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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泛政治化 中共难夺人权话语权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向来善于将一般问题政治化,其中也包括司法问题。而“司法问题政治化”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让中国的人权问题在国际上普遍受到质疑,从浦志强案到高瑜案皆是如此。

中共对此似乎也有所反思,在9月份由国新办牵头接连对外发布了两份涉及中国人权问题的文件,分别是《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过去几年中国司法领域人权的“成果”进行总结,并对未来4年人权发展有所规划。但统观此两份文件,均没有重视“司法问题政治化”这一问题,表明北京政府尚未意识到此问题的严峻性。

“集中发力”人权领域 欲重夺话语权

9月份发布的这两份以“人权”为主题的文件皆是由国新办对外发布,虽然在发布之后没有第一时间被外界所重视,不过如此“集中发力”的行为表明本届中共高层在西方一直质疑的“人权”领域希冀发声,夺得话语权。

高瑜案让中共在国际上备受指责(图源:VCG)

细看两份文件,白皮书对一些中外关注的司法问题都进行了说明。比如在律师权益的保障上、巡回法庭的设置上、监所管理上、冤假错案的纠正上、包括死刑的限制上等等,都进行了回应和说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则是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特定群体权利,人权教育和研究,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和监督等领域对中国未来几年的人权发展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尽管态度是积极的,但是这就足够了吗?显然不是。

要回答为何中国政府在国际上屡屡被其他国家批评为“没有人权”,不能简单的,意识形态化的用西方国家戴“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回答。翻看中共历史和执政现状,不断将司法问题政治化,从而导致人权问题丛生才是导致中共屡屡被西方诟病的重要原因。

矛盾问题“泛政治化” 中共历史未曾解决

中共本身就是一个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政党,从建党开始就善于将矛盾和问题“泛政治化”,例如在上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发生的肃清AB团、托派等运动,以及上世纪40年代在延安发生的肃反运动扩大化,都导致了一批中共党员在没有任何审问的情况下被捕入狱甚至直接处死,及时有审问等司法手段,最后也都是为了政治目的而服务。

如果说这在战争年代尚且有情可原,但是在建国后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甚至愈演愈烈。直至文化大革命将一切问题泛政治化,动辄上纲上线。一有问题首先从政治高度去思考、去批判、去解决,考虑国内因素,分析国际因素,人为地把问题放大,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结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让中共自己在很多地方被动,这些不仅解构了人民对法治的信心,在国际层面,也落人口实,总让中共在舆论场陷入被动,甚至酿成并激化了政治矛盾。此类案例不胜枚举,但是都表明中共从来没有将司法脱离政治来看待。而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司法体系,自然容易产生各类冤假错案,直接导致人权问题无法解决。

维权律师屡遭打压 官僚体系能否“解放思想”?

中共没有认识到“司法问题政治化”是导致今天其人权状况屡遭非议的原因不仅在历史层面,还在于近期的案例亦有所证明。2014年上半年,大陆维权律师浦志强和异见人士高瑜接连被捕,其中的过程反反复复,虽然最终结果看似以当局和被告人双方妥协结束,但是外界“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浦志强,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以及认为中国司法不公的批评不绝于耳。

而在2015年7月上旬,更是发生了上百位中国大陆的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律师和维权人士之亲属,突然遭到公安当局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的事件,据统计涉及省份达23个。其中多数人是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遭到羁押。被起诉者多涉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这就意味着被告人不允许家属探望,不允许与辩护律师见面,同时法庭审判也不会对外公开。甚至出现了关押一年后才审判的情况。

也正是因为自2014年开始中国政府对以维权律师为主题的异见人士的打压,以及带有“政治色彩”的司法审判,才导致西方国家开始了新一轮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2015年7月16日,拥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授权的联合国人权调查员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停止打压律师并立即释放那些没有被控罪的人士。调查员表示中国对律师的打压有可能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宣言、联合国律师角色的基本原则以及中国自己的刑事程序。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发表声明称,律师绝不应该由于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受到惩罚、制裁或威胁。这些表态或许很能说明问题,不是中国政府简单用“有色眼镜”能够解释的。

当然,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在《白皮书》中所列举的种种数字,如2014年至2015年深改组召开19次全体会议,其中13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27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等等是真实的。也看到曾经在闹得舆论场纷纷扰扰的念斌案,呼格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纠正。但是这些司法体制上的变化是远远不够的,只能称之为“转变”,不能呼之为“改革”。因为变化的只是技术性的手段,中国官僚脑子中的法律意识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苏醒。

本届中共决策层将“全面依法治国”列为其政治纲领的重要一项。“治国”靠的是庞大中国的各级官僚,“依法”指的是这些官僚能够将固执了几十年的“司法问题政治化”彻底解决,衡量一个维权律师是否需要被判刑的标准是“法律”,而不是官员自己的“政治判断”和“政治目的”。否则,再冠冕堂皇的说辞和标准,也难以配上中国的大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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