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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是为受贿才签订《中俄密约》的吗

《中俄密约》从谈判到换文仅用了7个月时间,这对于晚清政府而言已经是不同寻常的高效了。也正因为如此,引发了一段流传后世的谎言,称李鸿章为了收受三百万贿赂才会积极推动此事。本文摘自《国家人文历史》,作者李思达,原题为《幻想保证中国二十年平安,借地修路换来<中俄密约>》。

李鸿章是和西方列强谈判的中国代表(图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对外战争几乎走入了每战必败,每败必割地赔款的泥潭。但即便如此,光绪二十到二十一年(公元1894到1895年)甲午战争的失利,依然让已经习惯失败的国人感受到了格外的耻辱。这不仅仅是一场战争失利,对于国人来说,这意味着昔日中央帝国被边缘的蕞尔小国打败,意味着东亚地缘政治格局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不仅仅是在西洋列强眼中,现在即便是在自己的传统势力范围东亚,中国也沦落为一个二流的病夫国家。

通过近千年的朝贡体系在东亚建立起来领先地位、心理优势和大国自信,都随着北洋舰队,在那个秋日一起沉入冰冷的海中。

伴随着“亚洲第一”舰队一同沉没的还有“晚清政局第一人”李鸿章的事业。在战前,这位洋务派干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被国内舆论高高捧起,来往士子火辣的“爵相”“中堂”称呼不绝于耳。在朝堂之上,他更俨然是位高权重的中流砥柱。但甲午之战的惨败让这一切都付诸东流:

安身立命之本的北洋水师全军覆灭;一生的清誉也因为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而扫地无余;在日本,他不得不忍受伊藤博文的侮辱,乃至遭到日本小流氓的暗杀流血满身,回到国内还得被清流痛骂为“汉奸”“卖国贼”;甚至就连他为之效忠背锅的朝廷也翻脸不认人,为了平息物议特地拿他开刀,贬爵、褫夺黄马褂和三眼花翎,开去实缺投闲散置。

一连串的打击让已经72岁的李鸿章极为消沉,在被迫闲居于京师贤良寺期间,他常常追忆生平往事得失,始终对日本耿耿于怀。作为晚清名臣,李鸿章少年科举、壮年从军、中年成为封疆大吏、晚年开始搞洋务,一生功名事业扶摇直上,自觉已经尽善尽美,不可谓不顺,哪知道年逾古稀却遭遇甲午,战败之后还得办理中日交涉割地赔款,使得自己一生名节事业付诸东流。这种巨大的反差,又怎生不让他哀叹“半生名节,被后生辈描画都尽”,实在是“环境所迫,无可如何”。

耿耿于怀绝不仅是李鸿章一人,整个中国朝野上下都对日本咄咄逼人的崛起感到义愤填膺。这种愤怒,既有洋务运动以来心血积攒的成就被日本毁于一旦的扼腕叹惜,更有天朝上国最后一丝遮羞布被对手扯下的恼羞成怒。然而让国人感到格外出离愤怒的不仅仅是割地赔款,还有北洋水师全军覆灭,因为这意味着除非奇迹发生,中国凭借自己力量翻盘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只能束手待毙。就在清政府准备批准《马关条约》,不得不忍痛割让台湾和辽东半岛之前,这个奇迹似乎发生了:

俄罗斯、法国和德国联合向日本提出通牒进行了干涉,要求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主权要求。

大受欢迎的搅局者:俄罗斯帝国

在获得以国运相赌的“日清战争”胜利之后,日本原本计划是一口气鲸吞中国的台湾和辽东半岛。但此时的它在国际政治大舞台上显然还太嫩,光考虑自己大国崛起,完全没有注意到西方列强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就在《马关条约》签署前两周的1895年3月30日,密切关注远东局势的沙俄政府就在尚未正式加冕的尼古拉二世主持下,召开了一次大臣特别会议,确定了必要时出面干涉日本,以维护俄罗斯在远东利益的方针。4月17日,中日两国签署《马关条约》,在确认日本要求中国割让辽东半岛之后,沙俄迅速做出了反应,当天就由外交大臣罗拔诺夫(Lobanov-Rostowski)在圣彼得堡出面召集德、法驻俄大使协调三国立场,准备共同出面干涉。6天之后的4月23日下午,三国大使以备忘录的形式正式向日本外务省递交了最后通牒:

今日本国割占辽东,既有危害中国之首都(北京)之虞,也让朝鲜国之独立有名无实,有碍维持远东之和平,故今劝谕贵国确认放弃占领辽东半岛。

并限定日本政府在十五日之内答复。

由于实力上存在巨大差距,日本政府在接到最后通牒之后,只经过了短暂地商议就审时度势地做出了“对三国完全让步,对中国寸步不让”的策略,放弃了对辽东半岛的领土要求。外交获胜的沙俄政府,则得意扬扬地摆出一副最后一刻力挽狂澜的英雄架势,特地在清政府原定正式批准和约的5月2日这一天派遣俄国公使拜会总理衙门,告之:

倭款(指《马关条约》)可商,可有电来,请少候。

不得不说,这种戏剧感十足的表演让不少国人感动得涕泪交加,尤其在得知沙俄不仅出面调停保住辽东半岛,还愿意提供年息四厘的低利率贷款(折合库平银一亿两)供中国赔偿给日本之后,朝廷内外更是一片赞扬。不少人立即萌发了幻想,觉得可以“联俄掣倭”。翰林院编修繁荣、左都御史裕德、国子监司业瑞询等人纷纷上奏,主张和俄、德、法三国签订密约,“许以利益,使为我掣倭”。不仅是这些纸上谈兵的翰林清流,就连许多富有经验的地方督抚也对此深表认同,两江总督刘坤一就奏称:“倭之强,非俄所愿,倭之扰我东三省,尤为俄所忌”,因此他建议对俄国“稍予便宜,俄必乐于从我”,甚至建议不妨割让部分新疆领土给俄国,以坚定其相助之心;而湖广总督张之洞虽然清楚俄国“此次为我索还辽地,虽自为东方大局计”,但他依然坚持认为“中国已实受其益”,觉得比起“袖手旁观,隐图商利”的英国来,沙俄已经很够朋友了。因此他郑重向朝廷建议,中国可以和俄国“厚其交谊,与之订立密约”。此时的中国朝野上下,已经陷入了一种强烈的“联俄、仇日、疏英”的情绪之中,为了对付心目中最可恶的“倭人”,他们甚至不惜做好了对俄国“曲为维持,有时意见参差,亦须设计弥缝,不使起衅” (《刘忠诚公遗书》)的准备,正如英人赫德评论的那样:

俄国为中国帮了这样的大忙,已使中国人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别的。

不过,对这些满脑子都是以夷制夷,“稍予便宜”使其“乐于从我”的朝中大佬来说,他们也未免太小看国际政治和身为列强之一的沙俄了。虽然沙俄政府十分警惕日本在远东的扩张,甚至不惜亲自出马牵头组织“三国干涉还辽”,但这绝不是因为他们正义感大爆发,而是日本对辽东半岛的主权要求严重影响其在远东的利益,迫使它不得不出手干涉而已。财政大臣(后出任国务总理)谢尔盖·尤利耶维奇·维特(Sergei Yulyevich Witte)就是当时沙俄政府中力主干涉最为得力的干将,因为他看得很明白,日本的扩张将会“直向我们(指沙俄)逼近。我们沿海领域与日本国境,至今皆系以海间隔”,而如果日本占据了辽东,则会“筑其利益基础,同时该处大陆又为我们最紧要的利益所在”。他所谓的这个“最紧要的利益”,正是指连接俄罗斯远东和欧洲部分的大动脉,当时已经修到外贝加尔的西伯利亚大铁路。

借地筑路:沙俄援手的背后

就像国徽双头鹰的寓意一样,地跨欧亚的沙俄总是一头望向亚洲,一头盯住欧洲。而它在国家战略上也体现出明显的欧亚交替的特点:

每当它的扩张在欧洲受挫,就会把目光转向亚洲;而一旦在亚洲的扩张被扼制,它又会反过来将精力集中在欧洲。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也正是如此,由于英、德、奥等国家的干涉,在1877-1878年的第十次俄土战争中获得惨胜的沙俄并没有如愿在巴尔干获得让自己满意的势力范围,甚至战争最初的目标——获得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军舰通行权也落了空。在欧洲处处被牵制,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下,沙俄不得不开始将自己的目标转向亚洲。1886年春,当时在位的沙皇亚历山大三世明确告诉自己的大臣,他过去“忽视了”富饶的远东,但是现在“是时候了,而且早就是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修筑连接帝国两头的西伯利亚大铁路,成为一项极具战略意义的项目,被紧锣密鼓地提到沙俄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

1887年6月18日,沙俄政府在圣彼得堡召开的决策会议上提出:

为了国家利益,特别是从战略上考虑,年来愈益迫切需要在欧洲、俄国和遥远东方之间建立起更迅速的交通设施。

但由于工程浩大,资金筹措困难,直到4年后的1891年3月31日,西伯利亚大铁路才正式破土动工,当时还是皇太子的尼古拉亲临现场为其举行了奠基仪式,可见沙俄对这条铁路干线的重视。经过了包括华工在内诸多工人5年多没日没夜的辛勤劳动,到甲午战争时,这条耗费了俄国巨大人力物力的西伯利亚铁路已经从欧洲修到了外贝加尔的赤塔。此时,主持动工修建的沙皇亚历山大三世已经驾崩,临死前还在遗诏中特地叮嘱他最信任的财政大臣维特伯爵继承遗志,对这条从莫斯科直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战略大动脉全权负责。而也正是这个维特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认为应该和中国结盟,以换取从中国东北“借地筑路”。

从赤塔开始,西伯利亚大铁路有两条路线供沙俄政府选择,一是通过俄罗斯境内的阿穆尔州,沿黑龙江北岸围绕中国东北绕一个大圈南下至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另一方案则是贯穿中国黑龙江、吉林两省直接南下至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毫无疑问,第一种路线方案既耗工又耗钱,而且沿途多为山路,在工程上具有极大的难度,所以第二种路线方案成为沙俄政府的首选。就在三国干涉还辽协议达成后第三天,维特就向沙皇——当时尚未正式加冕的尼古拉二世提交了“借地筑路”的具体方案,提出要通过外交途径,甚至包括向中国实权派人物行贿的手段取得筑路权,修筑一条穿过中国东北直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铁路。在这一方案中,他明确告诉尼古拉二世,这条铁路将会给沙俄带来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从经济上看,这条铁路能让“符拉迪沃斯托克成为满洲大部分地区的主要港口”,“会提供非常有利于俄国商品的条件,还可促使由此线通往中国内地支线尽快建成”;

另一方面,维特也不失时机地向野心勃勃的尼古拉二世灌输这条线路的重大军事意义,指出这条线路“能让俄国在任何时候在最短的路上将自己的军事力量运送到符拉迪沃斯托克,以及集中于满洲、黄海及离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

对于维特的这个方案,不仅是沙皇,所有和此战略实施相关的沙俄官员——从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到沙俄驻华公使喀西尼——都极为赞成。喀西尼看到此方案之后,立即整理一份实施策略向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做了详细汇报,提出要避免提出诸如领土扩张等这些肯定会遭到拒绝的要求,而是要充分利用现在沙俄在华的威信和声望来达到修筑满洲铁路这一首要目的,只要“借地筑路”的目标能达成,那么其他附带的利益在将来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而对手下大臣在此问题上的齐心协力,尼古拉二世感到极为欣慰,愉快地在维特主导的以联盟抗日换“借地筑路”的方案上亲手批上了“无误”二字。

一拍即合的中俄同盟

对于清政府来说,和强大到足以抗衡日本的沙俄同盟,可以利用俄日之间的矛盾 “以夷制夷”,从而达到“联俄掣日”的目标以遏制日本咄咄逼人的扩张态势;而对沙俄政府来说,利用中国急于对抗日本的心态,用两国同盟换取中国境内的筑路权,可以让自己在远东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就这点来说,清政府和沙俄政府互有所求,有着接近并达成同盟的共同利益基础。但就当时国际关系而言,平等、稳定同盟往往只会出现在实力相近的两国之间,弱国片面寄希望于强国的大发善心的同盟,往往是靠不住的。实际上,沙俄在中俄同盟问题上也是如此,就在“干涉还辽”还在推进的同时,它已经频频用一些小动作进行试探,看是否能在不需要承担对日防卫义务的情况下就能“借地筑路”。

1895年8月,在未获得中国同意的情况下,4名沙俄工程师已经进入中国东北勘测各处地势,等这些人进入中国之后,喀西尼才照会总理衙门,称这些人是为了将来“俄路和华路相接方便,预勘线路”。而另一方面,维特在圣彼得堡和驻俄大使许景澄频繁接触,喀西尼则在北京多次拜访总理衙门,试图以各种手段诱使清政府在没有签约的情况下直接出让筑路权。不过,也许是对遏制日本的执着,让刚在甲午吃了大亏的清政府似乎突然聪明了不少,对沙俄的这些伎俩抱着一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态度。当时,喀西尼找到总理衙门,用“俄国保护中国不再与日本及其他国家相冲突”和“中国不顾邦交,我与日本联络另筹办法”的正反手腕企图讹诈,没想到当时就被翁同龢给顶了回去,说修路节省了你们八百里绕道,但对中国没有分毫之利,甚至直接痛斥喀西尼“汝为公使,不顾大体也”。最终总理衙门义正词严地正式答复喀西尼:

永远不再以此租借权与任何国家和任何外国公司。这已是坚决的永不变更的定案。

这当然不是什么定案,清政府只是因为久病成医,知道如果让喀西尼这个级别的官员空口白牙就诓走筑路权未免太过于笑话而已。喀西尼交涉失败后,沙俄政府明白不拿出点真诚的态度是不行了,便以参加尼古拉二世加冕仪式为由,专门致电清政府,要求改派遣一名“亲王以上的皇室亲贵代表”以取代原定的专使——位卑望轻的湖北布政使王之春。在喀西尼的运动下,尼古拉二世专电慈禧太后,最终确定人选为被罢免的李鸿章,以这位足够分量的重臣作为全权代表,商讨中俄结盟的事宜。

1896年2月,清政府连下三道谕旨,任李鸿章为赴俄专使,参加尼古拉二世的加冕礼。从种种迹象来看,两国之间的最高层对结盟事宜已经有了定案,李鸿章出使只是执行而已。据熟悉清代掌故的叶恭绰透露,当时维特除了通过喀西尼进行正常的外交工作之外,还利用华俄道胜银行理事璞科第通过李莲英和慈禧太后建立渠道进行秘密外交,从尼古拉二世指明给慈禧太后专电,以及事后璞科第官运亨通并且不合常理地出任驻华公使来看,此事恐非空穴来风。而李鸿章在途经上海和外交家黄遵宪闲谈之时,也透露说“联络西洋,抵制东洋,是此行要策”。已隐约向其透露出此行对两国联盟签订同盟密约势在必行的意思。

卖国还是救国?难以评述的中俄密约

其实,在沙俄政府的内心深处,对“借地筑路”,结成中俄同盟一事也是极为迫切,维特甚至担心李鸿章半途被英法德先“截和”,以致“深受欧洲各政治家种种诡计之影响”使得密约告吹,因此当李鸿章刚过苏伊士运河,就派遣乌赫托姆斯基亲王(Prince Ukhtomsky)前往迎接,一路护送其于1896年4月27日直抵敖德萨方才放心。从这天开始,李鸿章在俄国共待了40多天,直到6月8日才离俄赴德。期间多次觐见尼古拉二世,会晤维特和罗拔诺夫。让人惊叹的是,当时圣彼得堡各国使节和情报人员云集,但在李鸿章长达40多天的访俄期间,居然没有任何人发现两国谈判签订了同盟密约,这种保密工作也真可谓是高明。

其实,就在李鸿章在俄皇村行宫首次觐见尼古拉二世,递交国书后的第二天(5月5日),李鸿章和维特就已经代表两国政府展开了关于“借地筑路”的谈判。根据维特自己回忆,在第一次谈判之时,他就向李鸿章交了底:“为保证大清帝国完整,须由俄国筑成经满洲北部而达海参崴的铁路。”将提供武力保护中国和筑路联系了起来。但由于李鸿章坚持要求确认这是沙皇亲自制定的国策,因而只能在5月11日让尼古拉二世以回宫验收礼物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最高层密谈。在确认了沙皇的意图之后,实质性的谈判才真正展开。谈判的胶着点在于沙俄想筑路,但是又不想结成军事同盟,承担防卫义务;而李鸿章则想结成军事同盟对抗日本,否则就绝不松口答应借地筑路。双方在这点上展开了艰苦而激烈的谈判,最后各自让步才得以达成一个妥协性的条约大纲。在这个大纲中,李鸿章虽然答应了出让路权,并且允诺未来铁路建成之后,运营公司可以自设警察,享受充分的权利,但同时也迫使维特答应此铁路公司必须以私人公司方式经营,并且“绝对拒绝由俄国建筑和掌握”。在这个大纲的基础上,双方正式拟定了全文六款的《御敌互助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

一、日本国如侵占俄国亚洲土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碍此约,应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支援,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

二、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定和约;

三、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

四、今俄国为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次接造铁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国国家交华俄银行承办经理。至合同条款,由中国驻俄使节与银行就近商订;

五、俄国于第一款御敌时,可用第四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械,平常无事俄国亦可在此铁路运过境的兵粮,除因转运暂停之外,不得借他故停留;

六、此约由第四款合同批准举行之日算起照办,以十五年为限,届期六个月以前,由两国再商办展限。

如果就《中俄密约》条文本身来说,双方的确各取所需,都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沙俄政府精明地将条约起效期和铁路合同绑定在一起,摆出了一副没有铁路就没有安保的架势;而中国达成了自己“联俄掣日”的初衷,不仅让沙俄为自己提供了安全保障,还没有忘记刚刚失去控制的朝鲜;第四款中更是体现了李鸿章老成谋国的外交手段,通过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承办,避免了沙俄政府赤裸裸地介入东北的可能性,为中国多少争取到了一些监督牵制的权力,这和刘坤一割让新疆领土换取中俄同盟的愚蠢主张相比,的确不知道要高明到哪里去了。事实上,就当时两国形势而言,清政府让渡黑龙江、吉林筑路权“厚赂俄人”,以换取沙俄政府军事保护的《中俄密约》,就从其起源到签订的整个过程来看,都是出于双方政府自愿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被当时中国朝野视为求之不得的好事。若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李鸿章不仅没有卖国,反而还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为中国争取到相当的权利。因此,1896年6月3日,李鸿章在和维特签署了《中俄密约》之后派塔克什纳将文本送回国,毫无意外地获得了朝廷的批准。三个月后的9月28日,奕劻、张荫桓、翁同龢和喀西尼在北京进行了换文,《中俄密约》自此正式成立。

由于《中俄密约》从谈判到换文仅用了7个月时间,在一向办事颟顸的晚清政府中已经算是不同寻常的高效。也正因为如此,还引发了后世的一些流言,认为当事人李鸿章是因为受了三百万贿赂才会积极推动此事。不过,就目前主流史学界的看法而言,虽然沙俄政府的确设立一笔价值300万卢布的“交涉特殊用项基金”,但这笔基金一直存在华俄道胜银行账户之上,由沙俄财政部总务厅直接管理支配,后来被沙皇当作自己小的金库。其中仅有170万卢布作为中国官方从合资铁路公司中获得的津贴而支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李鸿章在《中俄密约》一事中收受了俄国贿金——归根到底,他也就是一个替朝廷背锅的签字大臣,俄国人又何必在这个没有最终决定权的人上浪费卢布呢?

条约签订之后,李鸿章曾向人夸口认为《中俄密约》可保证中国20年安全。然而,这种仰他人鼻息的做法,到头终究只是一场空。沙俄抓住清政府在防务上有求于己的弱点,以《中俄密约》为基础迅速炮制出了相关的《华俄道胜银行契约》《华俄银行条例》《东清铁路会社条约》,一环扣一环,一约未完又派生一约,仅仅四年光景就将东三省变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而等到4年之后的庚子国变之时,则干脆撕毁条约,直接参与到瓜分中国的狂潮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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