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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界望释法克制 称会吓到人

宣誓风波一发不可收拾,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在香港受到争议。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呼吁人大克制,认为人大常委会虽然有权主动释法,但释法行动“不好看、会吓惊人”。

人大常委会10月5日正在北京开会,料讨论《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草案文本,7日进行表决。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表示,她不认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所指人大释法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虽然认为人大有权释法,但谭允芝希望当局能够克制。

香港法律界人士希望释法行动有所克制(图源:AFP/VCG)

不过她也称明白中央希望释法的原因,会等相关文件出来后再作评论,认为如果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有关法例背后含意,能令香港法律更清楚,未必是不好的事。

谭允芝说,此次释法若只针对《基本法》第104条,解释宣誓形式,对目前高等法院正处理的司法复核案影响有限,因为该官司的争议点着重于立法会主席的权力,以及法院对主席裁决权力的问题,而不是誓言是否合格。

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则认为,《基本法》104条已经相当清楚,若再作解释可能会超越解释法律,甚至会被视为“裁决”,最终波及处理具体诉讼的争议问题。他表示释法即使能阻止有关议员就职亦不能遏止讨论港独思潮蔓延,甚至可能会有反效果。

已宣布参选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国兴表示,根据《基本法》158条,人大常委有权主动释法,并不违法,但认为释法“不好看、会吓惊人”,大多数香港市民会觉得破坏法治和司法独立,认为中央有权亦不用使尽。

他又称如果只是依照《基本法》释法,对司法独立、香港的终审权和香港法治精神无影响,但现时仍未知道将解释什么字眼,现阶段评论事件不实际。至于人大在香港法院判决前释法,胡指时机不恰当、予人不良观感,但他认为香港法官相当坚定,会根据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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