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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不寻常 北京强硬出手剑指“港独”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1月7日以155全票赞成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澄清香港公职人员的宣誓效忠制度。而这也是香港回归中国19年以来,中国全国人大第五次释法。有分析认为,中共中央罕有地主动出招,透出“大局观”,显然是审时度势、深思熟虑之举。

分析称,北京不寻常地主动“释法”,目的并非只针对梁、游宣誓,而是要遏制“港独”势力。

北京视“港独”为绝对不能碰触的红线。 (图源:Reuters/VCG)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究竟规定了什么?为什么中国全国人大对此条释法,会引发诸多关注?那些反对释法的人,又为何反应如此激烈?不妨将时间倒回上个月的12日,在香港理发会新一届议员宣誓入职仪式上,两名“港独”侯任议员上演一幕:梁颂恒身披写有“HONG KONG IS NOT CHAINA”(香港不是中国)的蓝色横幅宣誓,并且在宣誓时还故意把中国读成“支那”;游惠游蕙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文全称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用脏话念成了“People’s Re-f**king of 支那”。

而后,又在10月19日的第二次宣誓中,“港独”候任议员再度升级:“议员”郑松泰将桌面上的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倒转,随即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行为不检而驱赶离场,成为这届会议上第一个被赶离场的议员。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毋庸讳言,在多数人的眼里,中国香港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港人也一直以严守法治著称。但是,从此前发生的“占中”抗议到旺角暴乱,再到连所谓“议员”都在宣誓时上演的令人瞠目的一幕,无疑都是在践踏香港的法治,以及挑动北京敏感的神经。

有时政人士认为,人大释法受到中外高度关注,这是形势所逼,也是依法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职权,是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分析称,从法理上而来说,此前港独议员候选人的癫狂表演已经构成了实质上的拒绝宣誓,这意味着两位候选人已经由于拒绝宣誓而丧失了成为议员的资格。所谓重新宣誓,实在是扭曲立法原意的荒谬做法。这里面的是非曲直,甚至不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判断,只要是具有一般常识、正常脑力、基本良心的普通人,都可以对这一闹剧是否构成违背宣誓做出正确的判断。

然而遗憾的是,一些专业人士畏于体制外的民粹压力,把这样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文过饰非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反常识的结论。这说明香港最赖以为自豪的司法独立、法治精神,已经为日益偏激的社会风气所污染,已经难以维护香港社会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由此而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大常委会的介入可谓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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