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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称释法不是立法 立法才需咨询港人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1月17日接受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访问,讨论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梁爱诗表示,由于《基本法》104条没有订明不依法宣誓的后果,因此有必要作更清楚的解释,强调今次释法不是立法,立法才需咨询港人意见,释法只需咨询基本法委员会。

梁爱诗讨论释法(图源:新华社)

指释法有必须 “领土完整问题不容出错”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梁爱诗11月17日接受民主党主席刘慧卿网上节目《议会内外》访问,被翻曾表态反对就宣誓风波释法的旧帐,梁反驳指,她不是反对释法,而是对释法有保留,又指梁颂恒及游蕙祯二人在庄严的宣誓仪式上侮辱国家,甚或提倡香港独立,是大家“想不到会发生的事情”,明显挑战一国两制。

梁爱诗解释,由于《基本法》104条只是说明了公职人员应如何作出宣誓,但没有交代不依法宣誓的后果,根据以往法庭对《基本法》的理解比较审慎,如《基本法》中没有提出的限制,不可用本地法律去规定。而在国家领土完整的问题上,不容出错,因为有释法的必要。

释法解发反对声音 被质疑是否尊重港府意见

刘慧卿闻后指,今次释法激发众多反对声音,反问北京政府是否应尊重特区政府的意见。梁称释法不是立法,立法才要咨询港人,释法则只需咨询基本法委员会。她强调,基委会已收到社会的声音,并向中央作出反映。

梁爱诗在节目后被问到,是否赞成特区政府就宣誓“加料”议员提司法覆核。她强调,释法目的不是要令不同的声音被赶出议会,而是要维护法治。她解释,人大常委会有需要让在宣誓这种严肃场合,作出侮辱国家及人民言行的议员知道,有关行为会有严重后果,并要付出代价。

梁爱诗指人大释法无就公职人员的宣誓字眼提出修定,誓言仍是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誓言内亦无提到“及其”两字。但她认为“既然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反问“如何可以效忠香港,但不效忠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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