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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罗冠聪质询 港府:2047不需前途自决

香港政府回应立法会的质询时重申,香港《基本法》于2047年后仍然生效,没有需要讨论前途问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陈岳鹏表示,《基本法》第5条提及的“50年不变”的条文,只是为了确立香港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而非为订定限期。

在12月14日的立法会大会上,香港众志议员罗冠聪问及,政府有否就香港2047年后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研究,会否就香港2047后的前途举行公投。对此,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陈岳鹏强调,根据《基本法》香港属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此一事实没有时限,而且国家对港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亦不会改变,故不存在《基本法》失效问题。

港府官员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图源:Reuters/VCG)

至于《基本法》第5条所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陈岳鹏解释,条文主要为确立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而非为了订立限期。罗冠聪质疑,若非为订立限期,何以会在《基本法》上写上“50年”的时间。

陈岳鹏引述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曾于一个国际会议上表示,“50年是形象说法,前50年不会变,50年后不需要变”,反映中央对港基本方针不变,重申《基本法》于2047年不会失效。而有关特别行政区所行使的制度,按照中国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加上本港没有公投法,本港不会亦不可能举行公投。

对涉及2047年引起对土地契约的关注,他指特区政府有能力处理和执行,而发展局早前回复立法会指,现时续期或新批出的50年土地契约,年期均超越2047年。换言之,在土地行政上,2047年并不是一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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