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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儿子学英语:结果闹了个大笑话

这些年到加拿大来的新移民的成分发生了改变,投资移民成为新移民的主体,他们没有过去技术移民那种洋插队的“艰难大”了……

今年刚好是加拿大实施开放中国人独立移民申请政策的二十周年,回想起自己十几年前融入的技术移民潮,可谓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那时候的技术移民大多数奔着就业环境相对好一些的多伦多来了。由于英语交流能力不足、文化背景迥异、学历不被承认等问题,寻找就业机会就成为极具挑战和好事多磨的过程。这其中最突出的弱势在于英语交流能力。

绝大多数技术移民在国内都有十年左右的英语学习过程,但是,这是一个书面英文加语法知识的学习过程,而不是一个英语语言交流技能的培训过程,结果造就了无数像我一样的所谓“哑巴英语”,在实际交流中要么生搬硬套以往的课文原句,要么自己拼凑词语造句,而这些词语是应该用于书面语还是口头语并不清楚,甚至把专业词语用在日常会话,其结果往往要么让对方误解,要么使对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偶尔也会出现爆笑的场面……

1999年11月初的某个雪花飘舞的早上,我们一家三口赶到了北约克的一家社区中心,这里有个加拿大政府专门为新移民设置的语言培训班,这就是很多来加拿大的移民都知道的LINC班。那时候的LINC班不仅给学员照看小孩,管孩子一顿免费午餐,而且还给学员报销公交费用。

社区中心的临时托儿所看上去挺不错,有各种漫画书,也有琳琅满目的玩具。在把三岁多的儿子杰夫送去之前几分钟,我教了他几句最关键的英语以备不时之需,这也算是“大”学生教小学生了。

下午放学后,我们一家三口在洋洋洒洒的雪花中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问杰夫:“怎么样,今天爸爸教你的几句英语有用吗?遇到什么问题了吗?”儿子回答道:“我要拉巴巴的时候说了Bowel Movement。阿姨哈哈哈笑了……阿姨教了我一个Poo Poo”

是啊,一个三岁多的、萌态十足的小孩,嘴里冒出这么正式的、类似肠蠕动的“排大便”,大人听了后肯定先是诧异,继而爆笑。这显然不是他的错!托儿所的阿姨事后可能也会料到,这是在LINC班结受培训的家长对儿子的“培训”。

事实上,在中国学了十五年英语的我,从来就没有学到人需要“方便”的时候还有这么方便的表达:噗噗! 这究竟是我的学习不够努力,还是国内那些英语教材存在口语方面的盲区?还有更方便的例子呢,当我在麦当劳点餐后,服务员往往会问“For here or to go?”,我的回答常常是“土狗!” 有时候我会觉得,原来日常英语交流也可以是没有什么语法套路的啊!

我们新移民,尤其是技术移民和留学生,一般在国内都有比较扎实的英语语法基础和阅读词汇量,但是,往往不十分清楚哪些词语是用于正式的、或者专业领域的书面语,哪些是日常会话聊天的词语。当然也有很多词语是两类情况均可使用的。还有,在不同的英语国家或地区,也存在语言习惯的差异。

例如,英国人说裤子常用Trousers,而加拿大人常用Pants。入乡随俗也包括说活要随着当地人的习惯,否则,交流起来容易造成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局面!这些都是笔者的经验教训,说出来权当抛砖。如能博得一笑,则有所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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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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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use a bowl to hold some bowels and use bowels to carry some poo p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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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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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here or to go?”,我的回答常常是“土狗!” 有时候我会觉得,原来日常英语交流也可以是没有什么语法套路的啊! ======================================= 这里也有语法呀,只不过是省略了许多句子成分,原句大概是:is this meal for here to eat or t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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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是没有语法。句子的前半部可以这么解释,后半部or to go 就解释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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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l movement,端碗运动?那不是乞丐的标准动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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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裤怎么说靠谱?去沃尔玛买秋裤,说long johns售货员没听懂。。。说long underwear pants她倒是明白了。。。这个貌似不靠谱吧,拍脑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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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是under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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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教儿子学英语:结果闹了个大笑话 . 老匠 发表于 2016-12-18 07:44 评价:英语不如狗: http://bbs.51.ca/thread-8012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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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英语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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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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