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五万人转隶 监察委体量庞大
前段时间,中共宣布进行监察体制改革引发各界关注,2016年底,一份有关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披露,内容显示监察委员会对原隶属政府的监察部门、预防腐败部门和隶属检察机关的查处职务犯罪部门影响巨大。
具体到检察机关,该机构下属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都将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整合之后,检察系统约五万人将转隶。
报道称,设立监察委员会,意味着政府和检察两大权力机关职能的调整和整合,政府部门涉及到检察和预防腐败部门;检察系统涉及到侦查和预防部门。
其中检察院的侦查和预防部门,包括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这些部门的人员数量大概占一个检察院的五分之一左右,扩大到全国层面,即在五万人的规模。
这也意味着,整合了两大系统资源和人员的监察委,体量将十分庞大。
此外,报道还指,将检察院的侦查权划给监察委员会是合理的,侦查权的配置本来就与检察权设置的初衷存在紧张关系,因侦查起诉同体不符合刑事诉讼的现代法治精神,有悖于侦、诉、审相互制约的宪法原则。
而检查系统的瘦身则意味着检察院的角色回归。在国家监督体系中,法律监督职能是重要一环,不但体现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在反腐败中也有重要职能作用。
报道称,检查系统瘦身之后,其司法性质将更加鲜明,内设机构更加平衡严密,分工也更符合司法审查的诉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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