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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官称曾荫权尽职尽力 未悉其移居深圳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方1月24日继续传召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刘吴惠兰作供。

曾荫权涉贪案开庭(图源:AFP/VCG)

据《明报》1月24日报道,刘吴惠兰接受辩方御用大律师万江仪盘问时,提到2010至11年处理雄涛广播牌照事宜,指广播事务管理局的公众咨询显示,大部分意见均支持新增数码广播牌照,其后建议雄涛广播获发牌照。商经局经独立评估后,亦同意该建议,遂向行政会议提出有关建议,其后行会批准发出牌照。

刘吴惠兰透露,她与曾荫权相识逾30年,被问到她是否认为曾荫权是尽心尽力的公仆,刘吴惠兰同意这说法,亦认同辩方指曾荫权一直尽力服务香港市民。

她其后接受控方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覆问时表示,她处理声音广播牌照期间,几乎每日会于早祷会与曾荫权见面,曾荫权从无向她透露他有计划移居深圳,她从报章才得知曾荫权与深圳东海花园物业的关系。刘吴惠兰又表示,不知道曾荫权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有何关系,亦不知悉黄楚标委聘设计师为曾荫权设计深圳大宅。

刘吴惠兰认同Perry所指,政府处理工作时须公平、公开及透明,而申报利益冲突是维持以上要求的其中一环,有关要求亦适用于行政长官。至于特首是否批准向雄涛发牌的最终决策者,刘吴惠兰则表示,有关决定牵涉复杂过程,亦涉及广管局、行政会议及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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