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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救助制度遭遇血的拷问

“一个民政系统的正牌救助对象,在该系统非人道的压力测试下,极端的存活周期在45天左右。”

这是中国大陆民间对一个自闭症少年从走失到死亡的生命总结陈词,这个名叫雷文峰的15岁自闭症少年非正常死亡让舆论再次关注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北京时间3月20日,陆媒《新京报》独家披露了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大批被托养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黑幕,不禁让公众震惊。据报道,在这一托养中心,除了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因“伤寒”死去外,仅仅在49天内就死亡20人。另据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提供的数据,该站从2011年起共向练溪托养中心送去200余人托养,迄今为止,6年内死亡近百人。

中国在2003年出现了“孙志刚事件”后取消了收容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社会的一大进步”,14年过去后,从收容所到托养中心,“6年内死亡近百人”这样的事实存在让舆论无法理解。

有观点认为,托养中心的被救助人员的大面积死亡无异于二战期间的“集中营”,一个好生生的民政救助系统怎么就成了“刑场”?新丰托养中心的存在证明了,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进步背后依然存在着监管制度缺失,以及政府权力机构的信息封闭和不公开——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近百人失去生命。

制度之恶

雷文峰的“非正常”死亡被陆媒曝光后,国内舆论普遍“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孙志刚”——一个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打死在异乡的大学生。

2003年3月17日,孙志刚因无暂住证在广州街头被带入当地警察局,后被转送广州市收容站及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其死亡,终年27岁。后经法医鉴定,孙背部有大面积的内伤,系被毒打致死。

孙志刚之死,引发了中国全国范围内对于收容遣送制度的愤怒声讨。最终在2003年8月1日终止废除了1982年5月中国政府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转而由《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

然而,14年后,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却在执行“救助办法”的民政救助系统最终失去了生命。

前车之鉴,无独有偶。从孙志刚到雷文峰,两者死亡后,中国国内舆论所表现出来的震惊和失望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陆媒《新京报》的评论称,对雷文峰的死亡定性,可以认定是一场“符合规范”的谋杀。

观点人士则认为,自闭症少年以生命代价走一遍的中国大陆的民政救助体系,“人们已经看到其漏洞之大、罪恶之昭著、局中人之冷酷与腐朽,断然非‘符合规范’可以形容。吞噬雷文峰的确实是非人间。”

陆媒评论称,一个强大的隐喻,练溪托养中心托养的733名各处分流来的街友,与火葬场直线距离是1公里。未被官方证实的媒体统计,49天曾死亡20人,都非常便利地送去悲惨人生的终点。很少有人去领认他们,公告30天就火化处理,这些死亡的波澜不如杀死一条流浪猫。

分析指,孙志刚用生命的代价换取了废除一个恶法的存在,而雷文峰的死亡则证明了“制度缺失”的背后是“制度设计”和“制度杀人”的恐怖感,而仅仅是新丰托养中心6年内死亡的近百人的数字就足以让人不寒而栗了。

练溪托养中心被救助人员的超高死亡率震惊外界(图源:@央视新闻)

舆论:追责民政部

在雷文峰事件被陆媒披露后,中国国内舆论普遍出现声音是“追责”,既有对新丰托养中心实际拥有人的追责,也有对新丰民政官员的追责。

陆媒财新网披露,中国民政部门目前采用的是政府购买服务,将流浪乞讨等人员送往其他社会组织托养,并认为是进步之举。托养中心的存在,亦有大陆学者认为“是政府向社会开放的标志性事件。”

陆媒同时认为,但此次练溪托养中心发生的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却折射出救助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监管缺失。

观察人士指,不能简单地将民政部门的监管职责缺失作为“托养中心成刑场”的理由而轻描淡写地让事情不了了之。新丰县民政部门的不作为的代价是让无辜的人死去——这是无法得到原谅的。

孙志刚时代,收容制度的罪恶存在,最大的原因是社会力量缺乏对政府民政部门和警察执法部门的监管,而任由他们为所欲为;现在雷文峰时代,因为缺乏社会力量的监管,民政部门与托养中心达成经济利益同盟,而成为“集中营”——现在最应该被问责的首先应是民政部门。

陆媒有评论称,“制度背后是人心,人心背后也是制度。”雷文锋的悲剧照见了某些生命意识匮乏的人心,而这份意识疏漏,也不妨通过“制度补丁”去填缺。

观点人士则认为,“制度”二字太过宽泛了,究竟是哪个层面的制度让雷文峰们死去才是舆论需要进一步检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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