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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不会英语躲陪审义务美法官怒令华人学英文

纽约法官日前对英语非母语的公民提出了严厉警告。“每日新闻报”报导,至少有四名皇后区法官,因为个别陪审团人选声称自己英语欠佳,而威胁这些人必须去上英文课或每年重返法庭证明他们的英文水平。

据调查,布鲁门费尔德(Joel Blumenfeld)、马古利斯(Ira Margulis)、霍尔德(Kenneth Holder)和拉泰拉(John Latella)四名皇后区法官,都曾对陪审团人选做出类似的威胁。

法官布鲁门费尔德2015年5月在为“Yves Poullard抢劫案”挑选陪审团成员时,质疑37岁的费婷婷(Ting Ting Fey,音译)为什么能在英语不流利的情况下,获得两年制大学学历。

布鲁门费尔德虽然最后免去了费婷婷在该案中的陪审团义务,但他要求费婷婷必须每年返回法庭履行陪审团的义务。布鲁门费尔德对费婷婷说:“在一般情况下,公民履行陪审团的义务后,在接下来的四年到六年内都不会再被传唤到庭。但你必须每年回来,直到你证明了你的英语水平。”

法官霍尔德2014年9月因“杜德利(Charles Dudley)过失杀人案”询问陪审团人选时,无法相信一名校车的女司机能在不会英文的情况下考取驾照。

霍尔德不悦地说:“有人告诉你来这里对法官胡言乱语后,就能离开这里吗?你必须留在这里。”

法官拉泰拉则在2014年3月为“弗雷勒(Howard Freire)抢劫案”询问陪审团人选时,要求个别陪审团人选去上英文语言课程,以保证他们能在下一次被传讯到庭时,能充分履行陪审团的义务。

“每日新闻报”报导,至少在10起入室盗窃、二级谋杀及其他重罪有关的案子中,皇后区法官曾对英语不流利的陪审团人选表达过措辞严厉的威胁。

法官们并未透露为何他们会发出这样的恫吓,但据庭审笔录等文件显示,法官怀疑这些人想要通过假装不会英文来逃避陪审团的义务。

已退休的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艾蜜莉?古德曼(Emily Jane Goodman)对此表示,陪审员想要逃避陪审团义务,常令法官恼火;但法官想通过威胁的方式来让不愿参加庭审的陪审团人选履行义务,恐将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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