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9人首提堂 押5月审
香港占中运动发起人“占中三子”等9遭拘捕,30日接受审理。他们分别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等六罪,案件将于5月25日再审。
被称为“占中三子”的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谋公众妨扰。3月30日审理陈述控罪指,被告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存留即在中环或在中环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指,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锺耀华,被控于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间,非法煽动身在该处的人藉非法阻碍在添美道及在添美道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对公众造成妨扰。
七人同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指他们同日非法煽动身在金钟添美道的人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碍在添美道及在添美道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对公众造成妨扰。
代表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庭上表示,因案涉公众利益,有意申请将案转介高院处理,但钱礼裁判官指去哪一个法院由控方决定。九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张秀贤、钟耀华及李永达以6,000元现金(1港元约合0.129美元)保释;其余六人以10,000元保释。由于九人均表示明白控罪,故于庭上没有逐字逐句读出来。
9名被告面对的控罪如下:
首被告:戴耀廷(52岁)三项控罪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二被告:陈健民(58岁)三项控罪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三被告:朱耀明(73岁)三项控罪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四被告:陈淑庄(45岁)两项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五被告:邵家臻(47岁)两项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六被告:张秀贤(22岁)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七被告:锺耀华(24岁)两项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八被告:黄浩铭(28岁)两项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第九被告:李永达(61岁)一项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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