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待遇失而复得 保镖保护车接车送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24日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后,G4(要员保护组)现身高等法院,政府座驾在也法院外守候。他的前特首待遇“失而复得”。
据“香港01”4月24日报道,有资深公务员指,曾荫权作为前特首所享的一切“福利”,在罪成后会被禠夺。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案件司法程序仍未完结,政府不作进一步评论。

曾荫权被判罪成入狱已两个月,其原可享有的前特首尊贵待遇随他入狱而失去,他的太太曾鲍笑薇24日到庭听审其上诉申请时,亦没有乘坐政府车。不过,法庭宣布批准曾荫权保释上诉申请后,至少2名过往贴身保护曾荫权的G4人员,在高等法院囚车出入口位置视察,不曾离开。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表示,根据现有条例,前特首被法庭定罪后,政府才会禠夺其福利及待遇。不过当案件进入上诉阶段后,曾荫权便是“上诉人”,若他一直上诉至终审法院,在未被最终定罪的保释期间,前特首福利待遇会“失而复得”。
另有退休资深警务人员指,G4安排是基于人身安全考虑而非福利,无论是前任或现任特首均获G4保护,无关曾荫权是否被定罪,只要警方认为他有人身安全风险,都会继续提供G4保护。
警方则表示,不时为前行政长官作保安评估以提供适当的保安服务,基于保安理由不便透露详情。
曾荫权2017年2月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4月24日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等候上诉。他另涉及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9月26日在高院审理,估计将审讯25天。
据“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 2005年提交的报告书,前特首卸任后和配偶可享有多项礼遇,包括使用香港机场贵宾室、在政府物业内设办公室、获警方派出G4警员保护、获编配政府车辆接载出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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