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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通过新加班计薪法 工薪阶层收入将大减?

进入四月份之后,很多日常消耗品像汽油、酒水都涨了价,令本省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增加不少。可这坏事一来就是一串,就在本周二也就是4月2日,安省保守党政府又通过了Bill 66(新版加班计薪法),这可能会对工人的加班时间及收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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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福特政府今天通过Bill 66,令法案成为正式法例,令雇主可以降低对员工的加班开支。

安省规定,工人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后的工作定为加班。加班工资,一般来说是时薪的一倍半(Time-and-a-half pay)。

当然,雇主可以向劳工厅申请行使平均加班法的许可(overtime-averaging agreement),以尽量减少支付工资。

在“平均加班法”下,雇主可以将员工两周的工作时间平均之后,再来计算加班小时数。例如,如果一个工人第一周工作30小时,第二周工作60小时,两周的工时加起来除以二,得出这个工人在这两周只是加班两小时,而不是16小时。

Bill 66,扩大了“平均加班法”的时间范畴,从原来的两周变成了四周。

在新法案下,如果一个工人第一、二周工作了30个小时,第三、四周工作了60个小时,经过平均后,他这一个月的加班时间只有四个小时,而如果按照之前的方法计算,他的加班时间可达32个小时。

安省经济发展厅长史密斯(Todd Smith)表示,新法例可以让雇主为工人分配不稳定的时间表,及引入不浮动开工时间的工序,以尽量减少雇主的加班费用开支。通过该法案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就业机会,并会令投资重回安省。

然而,本省的工薪阶层并不这么认为。

安省劳工联合会(Ontario Federation of Labour;OFL)警告说,新法例会对工人加班时间及收入造成重大影响,这种做法是用降低劳工的待遇,来满足雇主的需求。

工人维权组织Ontario Fight for $15 & Fairness campaign的发言人Pam Frache也说,新法例向雇主“开绿灯”,而其代价是工人的收入减少。

多伦多工人维权中心的Deena Ladd警告说,新法例不仅会降低工人收入,而且会让雇主在安排班次的时候更加不顾及工人的生活需要。工时和轮班的反复无常,会对工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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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些有月末月初忙季的职业怕不是亏死,忙季累成狗还没有加班费,从此黑心老板直接让你月末上整天,月初滚回家,还好事?虽然自由党是垃圾,但这论坛现在变成保守党干啥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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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想问一下,现在哪个公司加班给加班工资啊,都是换调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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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anqi:保守党的确是资本家的党刮人头刮地皮最在行联邦保守党当年推行GST后来推HST都是刮人头的税种然后省保守党冻结最低工资少算加班费打工仔的小钱算得这么清楚省保守党当年卖407宰人现在我把话放在这里福胖又在打地铁的主意了收归省政府然后私有化利益输送给幕后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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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样做挺合理的。这就跟吃自助餐限时一样,否则就有人能吃死饭馆老板,从早晨一开门一直就去吃,吃到饭馆晚上关门。加班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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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坑。很多行业有波动性的。叫好的估计在华人公司里待久了 被剥削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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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走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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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经济,必须营造对企业有吸引力的环境。单纯保护工会工人利益,只会赶走生意机会工作机会。不是福特走得太远,而是自由党NDP走得太远,福特正在走回头路。想回到原点,不走得同样远,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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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尊重历史:你需要做做功课,查一查他所修改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已经实行多久了? 靠超时加班挣得再多也就是个中产,而且后边有强大的税收在调节。加班费多挣那点我认为是应该的。否则为什么全球都实行法定的8小时工作制。超过8小时再继续工作显然要付出更大的精力,体力。 年薪制的有人说自己加班是常态,但年薪制的雇员通常也要比时薪制员工工资高。 我曾经非常支持福特的当选,可他这招绝对是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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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小灵通:首先,我赞成多劳多得。但凭打工想成为超越中产的富人,那是扯。别说拿时薪的,就算是拿年薪的,只要不是公司的高管,就很难致富。 其次,经济政策是否奏效要看它是否符合经济规律,跟加班计算方法实行多久无关。而什么是经济规律?那就是老板一定要有利可图才会开展经济活动。也就是经济学里的重要原则之一,rational people think at the margin. 当老板增加工时的时候,一定需要考虑的是,多生产出来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是否能够超过其成本。而成本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人工成本。在市场竞争剧烈的微利时代,每一根稻草都可能压倒企业或者改变老板的经营策略。而经营策略之一,就是是否接受更多的订单。 很明显,福特的政策会激励老板接受更多的订单。而更多的订单会带来更多的工时。对工人而言,更多的工时会带来更多的收入。换句话说,与其工作8小时+1小时加班,不如工作11小时赚的更多。至于付出更多的体力,那是一定的。但很多华人因为拿不到足够的工时同时打几份工。哪个老板又会因为你几份工加在一起超过8小时就给你加班工资?另外,如我所反复阐述过的,工人与老板的关系是同舟共济的关系。左派天然把老板看成是黑心的,但又必须靠着黑心老板吃饭。等老板被逼迫到关门倒闭了,自然知道船沉了大家都活不了的道理。GM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简言之,福特政府制定政策的目标是繁荣经济而不是为了保护某个特定群体,即工会工人。从这个角度出发,确实达到了目的。自由党NDP倒是保护了工会工人,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搞垮了企业,工人上哪儿去领工资,更不用提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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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案表面对雇主有利其实是保护员工利益。雇主不可以强迫员工加班。加班新计法事实以后员工只要拒绝加班雇主就要多请员工。这样又可以解决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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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老板减工资是对工人好。哈哈,保粉们的水平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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