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老太买了旅游保险: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
你买保险时会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吗?特别是那几行小字条款?家住Fredericton 70岁的Sandra White 就因为没有仔细读保险合同中的一行小字,结果旅行时患病,高达6.6万加元的医疗费账单保险公司分文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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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BC报道,2019年4月,Sandra定居美国的儿子Matthew White 宣布送给她一个惊喜礼物,付钱请她一起去荷兰旅行。这是Sandra老人梦寐以求的旅行目的地,非常高兴。4月20日,Sandra和儿子在多伦多会合,然后两人一起飞越大西洋,开心地游玩了一星期。
回到多伦多以后,Sandra原计划停留几天,拜访几个老友。但儿子忽然邀请她去他美国的住宅与孙儿共享天伦之乐。Sandra欣然改变计划,跟着儿子去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伊利市(Erie, Pennsylvania)。
4月27日,两人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的出发大厅,儿子Matthew White特意拨打了蓝十字保险公司(Blue Cross)的电话,给母亲购买了境外旅行保险。买保险想的只是以防万一,但不料两天以后,他竟然真的需要开车将母亲送进急诊室。
Sandra说:4月29日,我突然发了重病,差点死掉。医生说,旅行中的舟车劳顿和季节突变导致她肺炎旧病复发,短短几天的住院治疗,他们花掉了48000美元的医疗费。
为了保险起见,Sandra住院期间,儿子Matthew与保险公司通了许多电话。电话中客服人员的说法给他一个明确印象:保险公司将支付这些医疗账单,没有任何疑问。
离开“定居省”之后才买保险,理赔被拒
对Sandra的理赔申请,Blue Cross保险公司提出了复杂的要求,要求申请人提交各种旅行记录和医疗文档。Sandra母子非常配合地全部及时提交了。没想到两星期后,他们却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赔信”。
根据蓝十字保险公司的说法,一场“旅行”始于当事人离开自己所定居的省份那天,结束于回到该省份那天。购买了旅行保险的当事人,从旅行开始之日至结束之日,都受保险合同的保护,而且没有中断。
在Sandra的案例中,她的旅行保险买了两份,一份是4月20日至27日的荷兰之旅,一份是4月27日开始的美国之旅。而美国之旅的保险购买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的条款,她的旅行保险应在她离开布伦威克省之前购买,而她中途在多伦多购买,所以保险合同无效。
事后Sandra查看蓝十字公司官网的在线购买页面,确实有“离开定居省”的规定。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规定,Sandra母子觉得不可思议,非常震惊。母子俩准备请律师挑战这个不合理条款,但不知道有没有打赢官司的把握。业内人士提醒,Sandra的案例值得所有消费者重视,在保险行业修改规则之前,消费者必须明白此事,否则Sandra这样的悲剧会继续重演。
保险公司制订该条款目的只有一个,防止有人骗保。比如有的人在旅途中病发后才临时购买保险。而且,对于旧病复发的这种,往往不会涵盖,以避免有人假借旅游实为出国看病。大家可以继续责难保险公司,也可以推动修改保险法。但结果会是什么呢?就会像安省的汽车保险费一样,部分人诈骗,全省人买单。而安省的海外旅行健康保险计划,运行费用远远超过了保险赔付的金额。也就是说,每赔付出一块钱,安省民众需要实际从税收中支付几块甚至几十块。为什么要全省人为个别海外旅行者买单,何必不自己买私人保险,赔付起来手续还更简单。否则,你得先通过省政府申报,然后才能提交给私人保险公司。另外,请大家注意的是,这个老太太来自
狗头不对驴嘴。汽车保险是强制性的,旅行保险不是